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複審/香港/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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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8反對 =>維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7日 (五) 06:36 (UTC)[回覆]

排版有瑕疵,內容中有「治安最好」等字眼不中立,條目名稱不是法定名稱。—winertai (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08:44 (UTC)[回覆]

支持撤銷 編輯

  1. (+)支持,提名者投票—winertai (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08:44 (UTC)[回覆]
    Winertai,一個國家的法律修改了幾十年還有不少漏洞可以鑽,還需要議會不斷地修改和釋法,更何況維基百科的規則?所以有些維基百科的規則漏洞就不用刻意的去鑽吧?—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4月3日 (五) 15:27 (UTC)[回覆]

反對撤銷 編輯

  1. (-)反對,首先閣下所謂的排板瑕疵是怎樣有問題?請明確指出。第二,有關被視為不中立的語句已刪除。第三,是否使用全名目前仍存在爭議,在維基社群未產生共識之前,這似乎不應視作複審的理由,況且條目已經列明了香港的全名。—AT 2009年4月3日 (五) 11:11 (UTC)[回覆]
  2. (-)反對,排版瑕疵?請具體指出。似乎社群還沒有因為排版不美觀而反對評選的先例;其他同LUFC—Ben.MQ 2009年4月3日 (五) 11:24 (UTC)[回覆]
  3. (-)反對,請具體指出問題,否則何從改善?winertai指的「法定名稱」實質為何?請指明。YunHuBuXi 2009年4月5日 (日) 08:57 (UTC)[回覆]
  4. (-)反對,小毛病可以改,另請自行察看Wikipedia:命名常規。還有,沒這樣鑽空子的。--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5日 (日) 09:05 (UTC)[回覆]
  5. (-)反對,又來了,建議封禁這類用戶。-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09年4月6日 (一) 17:41 (UTC)[回覆]
  6. (-)反對,簡直是無聊。第一次不行的,第二次也不行。另外,撤消原因似乎不成立什麼叫排版有瑕疵?人人覺得沒有問題,但你卻覺得有問題,你知這代表什麼嗎?這就是代表你才是有問題的那個人。另外,條目名稱什麼叫作法定名稱?維基的命名不僅可以用法定名稱,還可以用已經被公認為專有名詞,只要重定向就行了。所以請你不要在浪費時間,一個不行又開另外一個。— Jazecorps Nekivaryやめて2009年4月7日 (二) 00:24 (UTC)[回覆]
  7. (-)反對,其實...如果不是江郎才盡,有時間應該多寫些條目的,我實在不應該跑來這裏投票,做些吹毛求疵的事...唉....浪費時間 XD —天上的雲彩 พูดคุย 2009年4月7日 (二) 01:59 (UTC)[回覆]
  8. (-)反對香港一詞是指該城市,所有歷史、文化、人口、地理都是有關該城市而不是關於特別行政區。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4月16日 (四) 02:24 (UTC)[回覆]

中立 編輯

意見 編輯

投票將於 2009年4月17日 (五) 08:44 (UTC)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