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绅(?—?),字寄庵,清代宁州(今云南华宁)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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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江西临川,曾祖移籍在云南华宁。少好学,工于古诗文词,乾隆四十九年(1772年)壬辰科进士,授新城(今山东桓台县)知县。后调曹县知县。两地连年旱灾,大绅全力赈灾,人称“刘青天”。[1]后因疾辞归。乾隆五十八年,病愈,补文登知县,未赴任,奉命督修新城城墙,次年竣工。乾隆末年,因擅自缓征遭遣戍军台,还没到戍所,由新城、曹县百姓集资请赎,得以放归。嘉庆七年(1802年)三月,移摄青州(今山东益都)同知,不久改调武定府(今山东惠民县)同知。嘉庆十年(1805年)以母老归养。嘉庆十八年(1813年),云贵总督伯麟慕其名,聘为五华书院山长。有学生戴纲孙李于阳戴淳杨国翰池生春等五华五子。刘大绅的诗主要“以陶为宗”,五言诗自然朴实。[2]道光八年(1828年)卒,年八十一。著有《奇庵诗文钞》33卷。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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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碑传集》卷一○四〈刘青天大绅传〉
  2. ^ 《晚晴簃诗汇》卷九十五:“寄庵自言于诗博好唐宋大家,嗣从王、李格调之说,后则奉新城神韵为圭桌,而兼用近人之所谓性灵者。”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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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477》,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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