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宜问题raise a question of privilege)是一项议事程序,旨在保障与会者的基本议事权利,对于议场内足以干扰个人或全体的突发事件,可以立即要求主席解决,通常用于维护议事环境的秩序与舒适,属于权利动议的一种[1]。根据《罗伯特议事规则》,权宜问题毋需附议,不可以讨论、重提或修正,也不需要表决,由主席自行裁定受理与否及解决方式。在位阶英语Floor (legislative)上,权宜问题特权优先,不需要经过主席排定发言次序就可提出[2]

权宜问题
动议 权利动议
位阶英语Floor (legislative) 特权优先
附议 不需要
讨论英语Debate (parliamentary procedure) 不可以
复议英语Reconsideration of a motion 不可以
修正 不可以
表决 主席裁定

用途 编辑

合议性团体的与会者可以针对议场的舒适度、安全性、秩序与其它妨碍权利的事项提出权宜问题,向主席报告理由后,由主席裁定是否受理及解决方式;假若主席不愿受理,或解决方式不合与会者之意,可以再提出申诉动议,经由附议、表决等程序强制主席受理权宜问题。位阶上,权宜问题高于休息动议散会动议英语Adjournment延会动议英语Adjournment

假若某事项仅影响单一与会者的权利,则称为个人权宜问题point of personal privilege),例如需要协助、突发疾病或紧急事件,或其他与会者的不适当行为。她或他可以立即举手向主席报告:“主席,本席提出权宜问题,因为……”假若此问题正好打断某位与会者的发言,而主席判定情况并不紧急,则此问题之发言顺序会被排到当前发言者之后。

权宜问题不能打断正在进行中的表决程序[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宋伟民. 《重編會議規範》. 新北市: 辅仁大学出版社. 2000年9月: 19. ISBN 9789570439069 (中文(台湾)). 
  2. ^ 2.0 2.1 Henry M. Robert; Daniel H. Honemann; Thomas J. Balch; William J. Evans; Sarah Corbin Robert. Robert's Rules of Order: Newly Revised 10. Da Capo Press. 2010年11月: 216. ISBN 073820384X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