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伴数列定理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4年4月25日) |
定义
编辑如果两个实数列 ( ) 和 ( ) 一个单调递增无上界,一个单调递减无下界,且二者的差值趋近于0,那么称这两个实数列是相伴数列。
先假设数列 ( ) 是单调递增的,数列 ( ) 是单调递减的。
- 注意到
- 有[1]: ;特别的,
叙述
编辑相伴数列定理 — 假设 和 是一对相伴数列,那么它们收敛于同一极限 ℓ ∈ ℝ。
此外,令 单调递增, 单调递减,那么 ,
这个定理可以以如下方式证明:[1]在实数域中,单增有上界的数列必然收敛,这是由最小上界性(非空有上界的实数集必有上确界)给出的。因此,如果在有理数集中寻找有理极限,这个定理不成立。
甚至可以证明,这一性质与上确界性等价(见条目实数的构造)。与单增有上界的数列的性质相比,其优势不仅仅在于证明了数列的收敛性,更在于提供了一个想要的框架。
证明
编辑由 单调递增, 单调递减,则可以得到 单调递增
二者的差值趋近于0,于是有 , 所以
又因为 单调递增, 单调递减,
由单调收敛定理,可以知道 和 极限必然存在
应用
编辑在所有使用二分法的问题中,在实数的十进制展开中,在连分数的书写中以及求积问题(圆的求积、抛物线的求积)问题中,都可以找到相伴数列定理的存在。
两个数列 ( ) 和 ( ) 是相伴数列,当且仅当由 和 定义的数列 ( ) 符号恒定、绝对值严格单调递减且趋近于零;换言之,当通项为 的数列满足交错级数的收敛原则时,两个数列 ( ) 和 ( ) 是相伴数列。因此,莱布尼茨关于这种特殊的交错级数的审敛法等价于相伴数列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