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存托凭证

台湾存托凭证(英语: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缩写TDR),又称“第二上市”,指该企业已经在国外上市,另外在台湾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以存托凭证挂牌,进行募资。此存托凭证持有者和该公司普通股投资者享有相同的权利义务[1]。政府在2008年6月松绑台湾存托凭证(TDR)政策,陆续开放香港证交所韩国交易所上市公司来台发行。2010年3月开放香港红筹股得来台申请TDR,截至2010年11月底,由原本的4档新增25档,产业类别包含食品、航运、整合IT服务商与水资源...等。2011年6月1日起台湾存托凭证实施公开申购承销新制。公开申购比率将由现行最高的35%提高到50%,中签率可望明显提高。

2011年10月3日起实施盘中暂停交易及盘中恢复交易,让市场运作达到最适状态及维护投资人权益[2]。2019年,累计来台筹资TDR的企业,把从台湾集资的资金汇回母国至少将近600亿,财信传媒董事长谢金河在脸书个人主页张贴文章指出“台湾的投资人高价抢进TDR的,如今都只剩零头,可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这是官僚政策杀人的经典代表作”。[3]

台湾存托凭证代号总表

编辑

最新资料详见公开资讯观测站-台湾存托凭证专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已下市公司

编辑

TDR来台上市三原则

编辑
  1. 投资人对投资自负盈亏,但前提是TDR所有的资讯都要允当表达(资讯揭露义务)。
  2. TDR与原股的资讯须同步、即时揭露,让投资人在对等的资讯中公平交易。
  3. 台股以散户居多,TDR更须强化公司治理,让投资人分享多元化投资。

发展困境

编辑

承销价失守

编辑

2009年以来,有25档TDR来台挂牌,但至2011年3月已有13档跌破承销价,主要原因是订价过高,加上挂牌企业知名度不高,财务透明度低[4]。2011年4、5月,因资讯揭露不对等的情况再度浮现,有四家公司被证交所罚款[5]。不少TDR企业因此积极推动台湾海峡两岸结盟或来台设立子公司,以强化知名度。而TDR企业在财务报表与股利政策若能更为透明,也有助于挽回颓势[6]

溢价发行

编辑

前立委孙大千质疑,许多海外企业确定来台发行TDR后,开始在原股上市地炒作股价,拉高TDR定价,待TDR来台挂牌时,国内投资人抢进后,股价随着原股回跌。金管会主委陈裕璋表示,未来TDR上市前,原股价格若异常波动,将延后挂牌[7]。如顶新国际集团魏家以二股TDR换一母股比例,等于以1.9亿股的香港康师傅来台增资,这笔钱并非入公司顶新而入魏家账户,并让TDR卖在最高价,大户获利,之后股价大跌,坑杀台湾散户[8]

来源地无法拓展

编辑

台湾资本市场原拟借由台湾存托凭证走向国际化,惟除了日本企业尔必达发行TDR上市外,近年来招来上市的公司全部都是华商台商中资,造成更多台湾资金流入中国大陆[9]。2012年2月27日尔必达宣布破产,2月29日尔必达TDR被打入全额交割股,3月28日下市,投资人血本无归[10]

退堂鼓效应

编辑

2011年因投资人不再追价,溢价优势消失,让TDR市场产生退堂鼓骨牌效应,多档TDR挂牌计划终止、暂缓发行、申请撤件,甚至被主管机关退件[11]

发行缺失

编辑

2012年3月立法院预算中心出具的金管会评估报告中,点名TDR发行的缺失[12]

  1. 财报真实性难以掌握
  2. 承销商及会计师跨境查核困难
  3. 若发行公司出问题,跨海求偿不易
  4. 资讯揭露过于简略
  5. 募资后,汇出海外金额庞大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