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光(?—1644年),字中黄,又字焕斗,别号西野,广西马平县人。明末政治人物,官至四川巡抚,被张献忠兵所杀。“柳州八贤”之一。

龙文光
大明巡抚四川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籍贯广西马平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中黄,号焕斗,别号西野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崇祯十七年(1644年)
出身
  • 天启二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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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举人[1],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联捷进士,初任江西上犹县知县,五年调新建县知县,七年本省同考。崇祯元年行取户部主事,调任吏部主事,历验封司、考功司,二年丁忧归。崇祯十年起补贵州提学佥事,十三年升本省右参议。崇祯十七年(1644年),官川北参政,被提拔为右佥都御史,代陈士奇职,巡抚四川。龙文光接到任命后,与总兵官刘佳胤兵三千,由顺庆驰援成都。数日后,部署尚未完成,成都已被张献忠起事军队攻破。起事军驱赶文武官员及军民男妇到东门之外,准备屠杀,史称“忽有龙尾下垂”,起事军队以为是祥瑞,于是停止行刑。龙文光仍然不屈,在濯锦桥被杀害。[2][3]刘佳引自沉于浣花溪。《明史》有传。[4][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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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乾隆《柳州府志·卷二十二·选举》:天启元年辛酉科 龙文光 雒容籍马平人,见进士
  2. ^ 清乾隆二十九年修民国二十一年铅字重印本《柳州县志·21卷》45-46:龙文光,字焕斗,马平人。寄雒容籍。天启二年壬戌进士。初授江西新建令。邑有弟诬兄殴母者,以药敷母背,令作瘇状,迫求往验。文光疑之,故迟不岀。及訉,则瘇平矣。遂直其兄,通邑惊以为神。未几,行取主事,历任吏部郞,督学贵州,刚直不阿,校士必婉曲训诲,士多化焉。崇正十七年,以川北参政擢右佥部御史,代陈士奇巡抚四川,闻命,与总督刘佳引率兵三千,由顺庆驰赴之,部暑未定,数日城陷,贼尽驱文武将吏及军民男妇于东门之外,将戮之,忽有龙尾下垂贼,以为瑞遂停刑。文光、佳引卒不屈杀文光于耀锦桥。佳引自投于浣花溪。
  3. ^ 见《明史·卷二百六十三》。《爝火录》卷四称文光被杀于万里桥。
  4. ^ 明史·卷二百六十三》:龙文光,马平人,天启二年进士。崇祯十七年,以川北参政擢右佥都御史,代陈士奇巡抚四川。闻命,与总兵官刘佳引率兵三千,由顺庆驰赴之。部署未定,数日而城陷。贼尽驱文武将吏及军民男妇于东门之外,将戮之,忽有龙尾下垂,贼以为瑞,遂停刑。文光、佳引卒不屈,贼杀文光于濯锦桥,佳引自投于浣花溪。
  5. ^ 乾隆《柳州府志》·卷二十五·乡贤:龙文光,字斗焕,雒容人,天启二年壬戌进士。初授江西新建令,有弟诬兄殴母者,以药傅母背令作瘇状,迫求往駖。文光疑之,故迟不出,及讯,则瘇平矣,遂直其兄,通邑惊以为神。未几行取主事,历任吏部郎,督学贵州,刚直不阿,校士必婉曲训诲,士多化焉。崇正十七年以川北参政擢右佥都御史,代陈士奇巡抚四川,闻命与总督刘佳引【胤】率兵三千,由顺庆驰赴之。部署未定,数日城陷贼,尽驱文武将吏及军民男妇于东门之外,将戮之。忽有龙尾下雷,贼以为瑞遂停刑。文光、佳引卒不屈,贼杀文光于濯锦桥,佳引自投于浣花溪。北门内及开元寺街左共有三坊。
  • (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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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六十三》,出自《明史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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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八贤
 戴 钦 - 张 翀 - 龙文光 - 周 琦 - 孙克恕 - 徐养正 - 佘勉学 - 佘 立 
官衔
前任:
关继益
明朝新建县知县
天启年间
继任:
黄鼎臣
前任:
陈士奇
明朝四川巡抚
崇祯十六年(1643年)上任
继任:
刘之勃(任命)
马干(实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