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机构
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第86条,德国联邦机构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协助该国联邦行政机构的工作 。
联邦机构组织分在四个层面上:
- 顶级联邦机构
- 高级联邦机构
- 中级联邦机构
- 低级联邦机构
顶级联邦机构
编辑顶级联邦机构( ObersteBundesbehörden ),与其他级别的联邦机构不同。基本法中特别提到了这些部门。 它们包括:
- 德国联邦总统府
- 德国联邦议长办公室
- 德国联邦总理府
- 德国联邦参议院行政办公室
-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院长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
- 德国联邦审计署 (Bundesrechnungshof)
- 联邦政府文化和媒体代表 ( Kulturstaatsminister )
- 联邦政府新闻和信息局( Bundespresseamt )
- 德国内阁成员领导的14个联邦部委
- 德国外交部(AA)
- 德国联邦财政部(BMF)
- 德国联邦司法及消费者保护部(BMJV)
- 德国联邦国防部(BMVg)
- 德国联邦内政、建设和家园部(BMI)
- 德国联邦劳动及社会事务部(BMAS)
- 德国联邦教育及研究部(BMBF)
- 德国联邦食品及农业部(BMEL)
- 德国联邦家庭事务、老年、妇女及青年部(BMFSFJ)
- 德国联邦卫生部(BMG)
- 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BMU)
- 德国联邦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BMVI)
- 德国联邦经济合作及发展部(BMZ)
- 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BMWi)
- 德意志联邦银行的执行董事会
- 德国联邦数据保护与信息自由保护委员会
高级联邦机构
编辑德国联邦立法机构有权建立高级的联邦机构( Bundesoberbehörden )。 这些机构直接隶属于一个联邦部,并且大多没有任何下属机构,例如
- 德国联邦情报局(隶属于德国总理府)
- 联邦刑事警察局、联邦宪法保护办公室、联邦信息安全办公室和的鬼片;联邦技术救援协会(内政部)
- 联邦网络机构 (联邦经济和技术部)
- 德国专利和联邦司法部(联邦司法部)
- 联邦自然保护局和联邦辐射防护局 (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
- 联邦材料研究和测试机构 (联邦经济和技术部)
- 联邦铁路管理局和联邦航空局 (联邦运输部,建筑和城市事务部)
- Zollkriminalamt (联邦财政部)。
中级联邦机构
编辑另外有36个中级联邦机构位于联邦政府部门和最低行政级别之间。他们的职责仅限于特定的地区,例如五个联邦财政指导办公室(Bundesfinanzdirektionen,隶属于联邦财政部)或联邦国防军的四个军区管理办公室(由联邦国防部长指挥)。
低级联邦机构
编辑低级联邦机构隶属于中级机构,负责相对较小的地区,如地区招聘办公室,航道和海运办事处或总务海关。
根据基本法的第83条,联邦法律一般由德国各州的行政部门执行,而涉及宪法本身列举的明确项目的法律除外。 因此,中等和低级联邦机构的设立仅限于宪法明确授权的项目,包括:外交政策、公共财政、水路和航运、边境管制、情报评估、国家安全和刑事调查等。另外还包括涉及德国联邦国防军或航空和铁路问题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