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51号决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51号决议是1948年6月3日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312次会议通过的。这项决议重申之前与印度巴基斯坦问题有关的决议,指示于联合国安理会39号决议中成立的委员会前往争议地区,并尽快完成联合国安理会47号决议中的职责。决议同时指示委员会回应巴基斯坦外相致安理会的信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51号决议
日期1948年6月3日
会议312
编号S/RES/51(文件
主题印度巴基斯问题
投票
8票赞成
0票反对
3票弃权
结果通过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常任理事国
非常任理事国

该决议在中华民国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苏联的弃权下,以8票对0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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