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弘(?—86年),字巨君。会稽山阴(今绍兴)人。

从祖郑吉,宣帝时为西域都护[1]。求学于河东太守焦贶,早年在家耕作,为太守第五伦提拔,举孝廉,曾为驺(兖州县)令。焦贶因楚王刘英谋反事下狱,病死路上,诸生变姓逃祸,只有郑弘独自向汉明帝上表为贶申冤。皇帝下令赦免其罪,郑弘亲自为焦贶送葬。汉章帝时任尚书令、侍中,元和元年(84年)官至太尉,第五伦为司空,郑弘仍事之如师。郑弘与侍中窦宪有隙,窦宪反奏郑弘“泄密”,为章帝所责,收弘印绶,郑弘想辞官,皇帝不许。不久郑弘病危,仍“上书陈谢,并言窦宪之短”。章帝“遣医占弘病,比至已卒”[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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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后汉书·卷三十三》
  2. ^ 《后汉书·朱冯虞郑周列传第二十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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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汉书·卷33》,出自范晔后汉书
 东观汉记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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