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仲亨(14世纪?—1390年),元末明初濠州(今安徽凤阳)人。开国大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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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为乱兵所掠,父母俱亡,参加朱元璋军,渡长江,攻克太平(今安徽当涂),定集庆(今江苏南京),授左翼统军元帅。出征陈友谅时,以功进骠骑卫指挥使。

洪武元年(1368年),率军攻广东,升江西行省平章。改同知都督府事。

洪武三年(1370年)冬,封吉安侯。朱元璋尝曰:“此我初起时腹心股肱也。”[1]从陕西回京,用四匹马拉车,为太祖所忌,罚代县拘捕盗贼。

洪武十二年,与周德兴黄彬等从汤和练兵临清。后移镇成都,讨平巨津州叛蛮。又从傅友德讨平乌撒诸蛮。

洪武二十三年,陆仲亨的家奴封帖木告发陆仲亨与唐胜宗费聚赵庸三名侯爵,曾串通胡惟庸“共谋不轨”。被杀,籍其家[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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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31):“陆仲亨,濠人。归太祖,从征滁州,取大柳树诸寨。克和阳,击败元兵。逐青山群盗。从渡江,取太平,定集庆,从徐达下诸郡县。授左翼统军元帅。从征陈友谅,功多,进骠骑卫指挥使。从常遇春讨赣州,降熊天瑞,为赣州卫指挥使,节制岭南北新附诸郡。调兵克梅州、会昌、湘乡,悉平诸山寨。洪武元年,帅卫军与廖永忠等征广东,略定诸郡县,会永忠于广州,降元将卢左丞。广东平。改美东卫指挥使,擢江西行省平章,代邓愈镇襄阳,改同知都督府事。三年冬封吉安侯,禄千五百石,予世券。与唐胜宗同坐事降指挥使。捕寇雁门,同复爵。”
  2. ^ 明史》(卷131):“十二年与周德兴、黄彬等从汤和练兵临清。未几,即军中逮三人至京,既而释之。移镇成都,平巨津州叛蛮。乌撒诸蛮复叛,从傅友德讨平之。  二十三年,治胡惟庸逆党,家奴封贴木告仲亨与胜宗、费聚、赵庸皆与通谋,下吏讯。狱具,帝曰:“朕每怪其居贵位有忧色。”遂诛仲亨,籍其家。初,仲亨年十七,为乱兵所掠。父母兄弟俱亡,持一升麦伏草间。帝见之,呼曰“来”,遂从征伐,至封侯。帝尝曰:“此我初起时腹心股肱也。”竟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