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统治者
马来统治者(马来语:Raja-raja Melayu,直译“马来诸王”)是指马来西亚九位世袭君主。这九位君主虽拥有各自的头衔(苏丹、严端或拉惹),有时也使用“州统治者”(Yang di-Pertuan Negeri)为称谓。[1]作为州统治者,他们的尊称是殿下,即英语称谓的“His Royal Highness”,而柔佛苏丹则为陛下,即英语称谓的“His Majesty”。[2]另外,最高元首的尊称也是陛下。
构成
编辑马来西亚是个实施君主立宪制的联邦国家,政治体制是以西敏制为基础。在马来西亚的十三个州属,其中九个州属宪制的元首是马来君主,这九个州属被称为“马来州属”(Negeri-negeri Melayu)。九个州属的宪法限制只有拥有王室血统的男性穆斯林才有继承为君主的资格,其中七个州属是实施长子继承制,分别是吉打、吉兰丹、柔佛、玻璃市、彭亨、雪兰莪和登嘉楼;在霹雳,则是实施兄终弟及制;在森美兰实施的是选举君主制,君主是由四位酋长从王室的男性成员中选出。吉打、吉兰丹、柔佛、霹雳、彭亨、雪兰莪和登嘉楼君主的头衔是苏丹;玻璃市君主的头衔是拉惹;以及森美兰君主的头衔是严端。
统治者的职权
编辑统治者的主要职能是委任立法议会议长(Yang di-Pertua)、行政议会州务大臣(Menteri Besar),并根据州务大臣的建议委任行政议会的行政议员;他也是有关州属的伊斯兰教领袖,有权委任伊斯兰教事务理事会的主席,以及执掌教法的穆夫提(意译“宗教司”);并根据荣誉制度法令授予勋章和册封荣誉头衔。九位马来君主是统治者理事会的成员,轮流出任最高元首职务。[3]
相关称号
编辑- 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马来西亚国家元首的称号
- 元首(Yang di-Pertuan Negara),文莱苏丹的称号
- 元首(Yang di-Pertuan Negeri),马来西亚诸州世袭君主的称号
- 苏丹(Sultan),吉打、吉兰丹、柔佛、霹雳、彭亨、文莱、雪兰莪和登嘉楼的君主的头衔
- 严端(Yang di-Pertuan Besar),森美兰最高统治者的头衔
- 拉惹(Raja),玻璃市君主的头衔
- 州元首(Yang di-Pertua Negeri),砂拉越、槟城、马六甲和沙巴元首的称号
- 酋长(Undang Luak),双溪乌绒、林茂、日叻务和柔河的四位米南加保酋长,具有宪法承认的世袭地位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Zaidi Ismail. Yang Dipertuan atau Yang di-Pertuan, dan Yang Dipertua atau Yang di-Pertua?. Klik Web DBP. [2023-10-30].
- ^ 柔苏丹称号“殿下”改为“陛下”. Perpustakaan Negara Malaysia. [2023-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30).
- ^ Manarchy System. Perpustakaan Negara Malaysia. [2013-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