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中華民國內政部的幕僚單位之一,主管人民團體輔導、合作事業等相關業務。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The Cooprative & Civil Associations Preparatory Office(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礎資訊
所屬部門內政部
主要官員
司長林福來[1]
副司長(未知)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40年11月(首次)
2023年9月20日(二次)
聯絡資訊
地址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電話1996
網站grouptw.moi.gov.tw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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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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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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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7月23日,社會福利業務由內政部兒童局整併入衛生福利部改組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後,合作司、社會司整併改組成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任務編組)[3]
  • 2023年9月20日,新版《內政部組織法》公佈實施後,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正式成立。

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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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長
    • 副司長
      • 專門委員
業務單位
  • 職業團體科
  • 社會團體登記科
  • 社會團體輔導科
  • 合作事業輔導科
  • 合作行政管理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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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內政部全球資訊網-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內政部. 2024-05-20 [2024-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15). 
  2. ^ 陳長河:「國民黨政府社會部組織概況」,《民國檔案》,1991年第2期,第127-132頁。
  3. ^ 【機關名稱更改公告】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研考會檔案管理局資訊服務中心,2013.7.22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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