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管理

管理分支

所謂公債管理,指政府對民間所持有的公債之結構所能發生影響的一切行為。政府透過公債管理,可將公債的償還期間長期化、債息負擔最小化、與金融政策相配合,亦可多樣化適合投資大眾的需要,以達成政府舉債的目的。

公債管理原則

編輯

1.債息負擔極小化:政府發行公債籌措財源,亦考慮最低成本,當經濟處於通貨膨脹時期,因長期利率相對較高,應發行短期債券;反之於經濟衰退時期,應發行長期債券,以達成債息最小化。
2.償還期間長期化:償還期間愈長愈能達到舉債目的,但此原則常與其他原則相衝突。
3.財政與貨幣政策相互協調以達成穩定原則:公債的發行會因貨幣效果而對金融市場產生影響,因此公債的發行必須考慮及控制其影響的程度,以達成金融穩定的原則。
4.債券種類多樣化:以不同的期限、利率或稅負來迎合購買者的需求。
5.公債持有者合理化:公債的發行對象可分為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及民間,各會產生不同的經濟效果。
6.償債基金之設置:公債的發行建立在政府的信用,設置償債基金可以增強公債信用及穩定公債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