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察·哈里·丹尼斯

英国警务人员

理察·哈里·丹尼斯(1897年—1972年)是一名前蘇格蘭場總督察,曾任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處長。

早年生活 編輯

理察·丹尼斯是埃塞克斯郡西漢姆一位肉販的兒子。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曾在皇家飛行隊服役並負傷。終戰後,丹尼斯投身倫敦警察廳,並在帕丁頓警察局擔任探長。他兩度結婚,與第一任妻子育有一子。

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時期 編輯

1934年,丹尼斯受時任倫敦警察廳總監,空軍元帥特倫查德勳爵推薦調往遠東,在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任職。 他被任命為警務處處長,以總督察警銜前往天津就職。

任職期間,他曾協助偵辦帕梅拉·沃納謀殺案(1937年1月)。這一案件一度引起轟動,揭露了當時北平與天津社交圈的一些醜聞。丹尼斯在案件偵辦期間的活動,也被寫入了保羅·法蘭奇的《午夜北平》一書中。

1939年4月9日,親日派人士、天津海關監督兼中國聯合準備銀行天津支行經理程錫庚於天津英租界內的大光明戲院被刺殺,而天津英租界方面拒絕交出被指控為刺客的4名中國人。因而大日本帝國陸軍北支那方面軍於當年6月開始封鎖天津英租界,是為「天津事件」。在此期間,丹尼斯作為警務處負責人,發揮了重要作用,頂住了日方的壓力,拒絕交出嫌犯。最終,在英國駐日大使羅伯特·克萊琪勳爵的命令下,警務處向日軍移交了四名中國嫌犯,所有嫌犯均在當日被公開處決。

1941年12月7日,大日本帝國以海空作戰力量襲擊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次日,日軍分別進上海公共租界、天津英租界、鼓浪嶼公共租界、廣州英租界等西方國家在華租界(除了兩位日本的盟友:義大利和維琪法國在上海,天津和漢口的租界),丹尼斯在自家寓所被捕,解往維多利亞路警署,隨後被軟禁在家,每日需向占領當局匯報動向。12月20日,他被正式解職,仍被拘禁在家。

1942年5月4日,丹尼斯再次被捕,被押往當地的日本憲兵隊本部單獨關押94天。

在被憲兵隊關押的時候,丹尼斯被指控從事間諜活動,並被強迫在一份日文寫就的,根本沒有被翻譯成英文的供詞上簽了字。最後,1942年8月初,在瑞士駐天津領事的斡旋下,他得以被釋放歸國。形銷骨立的丹尼斯由上海乘疏散船「鎌倉丸」號前往葡屬東非洛倫索馬克斯(今莫三比克共和國首都馬普托),最終輾轉回到倫敦。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 編輯

戰爭期間,丹尼斯在食品部任職。戰後,他被派往聯合國戰爭罪行委員會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重返遠東以協助審判戰時的日本高級軍官,包括那些在天津囚禁他的人們。審判結束後丹尼斯再度回到英國,離婚又再度結婚,在倫敦西部開了一家名叫「丹尼斯」的酒店。他在酒店裡組織了一個頗為活躍的橋牌俱樂部,後來還在那一帶經營著好幾間酒吧,人們經常能在諾丁山門附近的切普斯托徽章酒吧見到他喝酒。前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處長,總督察理察·哈里·「迪克」·丹尼斯,於1972年逝世,享年75歲。

參考文獻 編輯

1. North China Herald, 20 January 1937 p99

2. Helen Foster Snow, My China Years, William Morrow & Co., New York, 1984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