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伯特·黃(英語:Delbert E. Wong,1920年5月17日—2006年3月10日),漢名黃錦紹,生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祖籍廣東開平,美國律師法官,為美國第一位華裔法官。

黃錦紹
高等法院法官
個人資料
出生1920年5月17日
加利福尼亞州漢福德
逝世2006年3月10日
配偶黃馮慕貞(Dolores Wong)
母校柏克萊加州大學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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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錦紹生於美國,祖籍廣東開平馬岡黃屋村,是中國廣東移民第三代。

1942年取得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士學位,為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院首位華裔畢業生。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黃錦紹加入美國陸軍航空軍,擔任B-17轟炸機領航員,在歐洲戰場作戰,曾獲得美國空軍飛行十字勳章、四枚航空獎章。

二次大戰結束後,他進入斯坦福法學院,1948年畢業,是史丹福大學法學院第1名華裔畢業生。畢業後成為加州議會副法律諮詢顧問,是加州議會第1名亞裔職員,隨後成為加州第1名亞裔副州檢察長。1958年,加州州長任命他為法官,為美國第一位華裔法官。黃錦紹之後成為加州高等法院法官,在加州服務超過20年。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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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妻黃馮慕貞,生有兩子。

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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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洛杉磯市政府為紀念黃錦紹,決定將中國城的一個街區命名為「黃錦紹街區」,這是美國第一個以華裔人士命名的街區[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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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吳協昌. 首座華裔命名街區 洛杉磯揭幕诉. 中央社. 2013-03-02 [2013-03-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17)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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