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十事

由Mhss在話題無需合併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1 年前

無需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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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彰《律藏研究》:

如果仔細看的話,上座部系諸律中,關於十事的記述,以及毗舍離比丘眾接受金錢的記述,在其敘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斷層。上座部系律中,一開頭,首先就說明毗舍離的比丘眾行十事,緊接著在作具體說明時,就只有提到耶舍阻止毗舍離的比丘眾接受金錢布施。關於剩下的九事,完全沒有說明。否定受持金錢的耶舍,最後被他們擯斥,跑到西方去,在向三浮陀.離婆多等人投訴時,又變成是十事了。亦即受畜金銀的故事從中途開始,變換為十事。
十事因為只存在於上座部系諸律的七百犍度中,所以無法決定這些是否是在七百會議中議決的。律以外,也有傳持十事的文獻,不過公認全都是上座部系的數據。大眾部系資料中,沒有傳持此事的。不過七百犍度中的十事的記述,與毗舍離的金錢受畜的諍事的內容,由於連不起來,令人懷疑是否是之後才結合兩者,成為一篇文章的。進而,如果處理實際上的問題的話,這些就剛好有十件,也成為讓人起疑的原因之一。但是從單方面來思考的話,就會產生一個問題:如果這不是大眾部系統的人所主張的,那麼會是誰呢?眾上座理應不會提出自己所行的事情,再判定為「非事」,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似乎應該視為,這裡顯示出反對者的主張。因此不能簡單地斷定,十事與七百會議毫無關係。總而言之,「七百犍度」原形的成立時期,應該視為是在上座部枝末分裂開始之前,所以似乎是在佛滅百年至兩百年間。

寒蟬退士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03:01 (UTC)回覆

主張合併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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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結集,跟十事這個條目,內容差不多。講到第二次結集,一定就要講到十事爭論;十事爭論使用的史料,跟第二次結集也是一樣的,兩者的區別性很小。--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02:2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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