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英語:Personnel Management),是指企業機構運用人才的管理程序,其在本質上,同政府機關的「人事行政」(英語:Personnel Administration)並無差異。儘管人事管理的對象,是企業員工;人事行政的對象,是公務人員。但是由於在現代的歐美各國中,政府的人事行政的學理,多是受到了企業的人事管理的技術的影響,所以政府機關的人事行政,亦稱人事管理。[1][2]

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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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許南雄認為,人事行政,是關於人類的才能與行為的管理問題;人事行政學,是「研究人的才能運用及行為管理的原理與措施」。[3]學者詹中原與熊忠勇表示,所謂之「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英語:Public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一詞,在中華民國政府的實務運作上,乃慣稱為人事行政,其事項是由考試院所掌理。[4]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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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許南雄編著. 《行政學術語—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政策詞彙》. 臺北市: 商鼎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2010: 頁230. ISBN 9789861440811 (中文). 
  2. ^ 許南雄. 《人事行政學—兼論現行考銓制度》. 臺北市: 商鼎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2016: 頁3–4. ISBN 9789861441528 (中文). 
  3. ^ 許南雄. 《人事行政學—兼論現行考銓制度》. 臺北市: 商鼎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2016: 頁4. ISBN 9789861441528 (中文). 
  4. ^ 詹中原、熊忠勇、黃煥榮、林文燦、黃榮源、程挽華、呂育誠、林怡君、蘇偉業、呂易芝、胡至沛、葉俊麟、趙達瑜、沈建中、莫永榮、王俊元、白佳慧.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理論與實務》. 臺北市: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23: 頁1、11–12. ISBN 9786263665767 (中文). 

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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