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蒙古语:ᠥᠪᠥ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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ᠥᠪᠡᠷᠲᠡᠭᠡ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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ᠲᠥᠯᠥᠭᠡᠯᠡᠭᠴᠢᠳ ᠦᠨ
ᠶᠡᠬᠡ
ᠬᠤᠷᠠᠯ),简称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2]
机构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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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 | 正省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常设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参考文献
编辑- ^ 刘政 (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词典. 北京: 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2: 318. ISBN 7800861694.
- ^ 何虎生, 李耀东, 向常福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