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爾素(?—?),字賁園,號東山,山西省澤州直隸州陽城縣(今山西省晉城市陽城縣)人。清初官员。
張爾素於順治三年(1646年)中式丙戌科二甲第二十四名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弘文院編修。官至刑部侍郎[1]。當時陽城縣參加山西鄉試共十人(张尔素、田六善、杨荣胤、王润身、王兰彰、王克生、衛貞元、段上彩、赵士俊、乔映伍),全部中舉;次年十人又參加會試,全登進士,史稱“十鳳齊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