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訥(17世纪?—1689年),字兹重山東平原人,清朝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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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六年(1667年)丁未科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接替王新命擔任兩江總督。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降五級調任,當地人民為其立生祠祭祀。次年,聖祖南巡,當地有人执香跪在董訥生祠之前,請求讓董訥復官,重回江南。聖祖回京,對其笑言:“汝官江南惠及民,民为汝建小庙。”於是董訥以侍讀學士复出,任漕運總督。不久卒,朝廷賜祭葬。《清史稿》有傳。[1]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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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西臺奏議》、《两江疏草》、《督漕疏草》、《柳村集》十二卷及《华琯集》六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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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思凝,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進士;孫董元度,乾隆十七年(1752年)進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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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列傳六十六》:董讷,字兹重,山东平原人。康熙六年一甲三名进士,授编修。累擢至江南总督。为政持大体,有惠於民。左迁去,江南民为立生祠。二十八年,上南巡,民执香跪讷生祠前,求复官讷江南。上还跸,笑谓讷曰:“汝官江南惠及民,民为汝建小庙。”旋以侍读学士复出为漕运总督。卒。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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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王新命
兩江總督
康熙二十六年三月己丑-康熙二十七年三月丁酉
(1687年4月22日-1688年4月24日)
繼任:
傅拉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