樗蒲拼音chūpú注音ㄕㄨ ㄆㄨˊ),或写作樗博樗蒱摴蒲摴博摴蒱,是中国古代东汉唐朝间流行的游戏。起初的玩法是玩家投出五枚双面掷具,即五木,根据正反面的结果行棋。后来简化为去掉棋盘、棋子,直接比较投子的结果,又称掷卢呼卢。在中国棋类游戏史上,樗蒲是从六博发展至投骰这一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甘肃嘉峪关魏晋七号墓彩绘砖,图上人物可能是在投掷樗蒲的掷具[1]

历史 编辑

樗蒲脱胎于六博,同样属于骰棋戏,包含掷采和行棋两部分。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东汉时期[a],见载于马援《樗蒲赋》[b]繁钦《威仪箴》,及曹操高陵出土石牌。有说法称樗蒲是老子所发明,实属附会。[4][5][6]

魏晋南北朝唐朝,樗蒲十分兴盛。除骰棋戏外,还有一种简化的骰戏玩法,不行棋、只比掷采的高低,以“卢”为最高采、“雉”次之[7]刘裕刘毅刘骏宇文泰都玩过此戏[8][9][10][11]。亦曾作为占卜,传说慕容宝祈祷富贵,掷出几率只有1/32768的三次“卢”采,让他决心复国[12][13]

樗蒲在晋朝大为流行。司马炎与宠妃胡芳玩樗蒲发生争执,前者不只因此被弄伤手指,还被后者训话[14]陶侃曾责骂沉迷的部下[15]王敦在杀害周𫖮后,有次玩樗蒲,从棋子联想到周家的衰败,因此流泪[16][17]。开元天宝年间,唐玄宗好樗蒲,杨国忠因善于樗蒲而大受宠幸[18]

流行数百年后,樗蒲逐渐衰落,至宋朝时基本废绝,几乎无人了解其玩法,以至于程大昌演繁露》中的相关说法包含大量错误。[19]

至今朝鲜半岛上仍有名为“樗蒲戏”(저포희)的棋类游戏。其部分规则与中国古代樗蒲接近:使用五枚双面掷具,掷具上写有“雉”、“犊”等字,掷出“卢”、“雉”、“犊”、“白”分别走16、14、10、8步。另一些规则与柶戏接近:有方形棋盘,棋子可以纵横或斜向行走。[20][21]

玩法 编辑

唐朝李翱所作《五木经》中详细记录了唐朝樗蒲的玩法。李肇唐国史补》中的记载与之大同小异。

博具 编辑

樗蒲掷具(五木)黑白两面示意图

樗蒲所需的博具包括马、木、矢。马即棋子,每方四枚。木即掷具,总共五枚,用木材或动物牙、角制作,呈梭形,各有黑白两面,其中两枚白面有雉、黑面有牛。矢即小石子,共一百二十粒。[22]一说使用六马、三百六十矢。[23]

齿采 编辑

投出五木后所得到的花色称为“采”或“齿”,据此可以行棋。齿采有10种,其中4种称为“王采”,一名“贵采”,其余的称为“甿采”,一名“杂采”。一说后又增加“进九”、“退六”两种采,但具体形式不明。[22][23]

采名 说明 图例 采数 概率[c] 类别
[d] 全黑       16 1/32 王采/贵采
全白       8 1/32
两雉、三黑       14 1/32

(牛)
两牛、三白       10 1/32
一牛、四白       12 2/32 甿采/杂采
一雉、四黑       11 2/32
两雉、两白、一黑       5 3/32
两牛、两黑、一白       4 3/32

(橛、犍)
三白、二黑       3 9/32
     
𢳚
(枭)
三黑、二白       2 9/32
     

行棋 编辑

 
樗蒲棋局示意图。红色为行棋方向,土色为关,灰色为坑

将一百二十粒矢逐一排开,矢与矢之间的空隙为棋位。在第四十粒和第八十粒矢后,各设一道“关”。关前及关后的一个棋位为“坑”。[22]

玩家轮流投掷五木,根据采数选择本方的任意一马向前移动。若掷出王采,则奖励多掷一次。若走到他人的马所在的棋位上,则将其打回起点,亦奖励多掷一次(一说只有掷出王采才能打马)。越过第一道关后,本方走到同一棋位的马可以叠在一起,之后一同移动。必须掷出王采,才能让马越过关。如果马落入坑里,同样必须掷出王采,才能将其移动出坑。首先将全部马移动到终点的一方获胜。[22][23]

文化影响 编辑

樗蒲的玩家掷“五木”时往往喊叫希望得到几率各只有1/32的“卢”、“雉”两大采,为“呼卢喝雉”成语的由来。樗蒲在中国文化中也成为赌博的代称[24][25]

樗蒲从东汉就被写入文学,如马融的《樗蒲赋》。晋末刘敬叔的《异苑》记载两则怪谈。第一则是有人骑马时遇到两位老者在玩樗蒲便下马观看,中途无意间撇见马鞭已腐,马已成枯骨,回家时发现亲属居然都已去世[26],后来被郑缉之的《东阳记》、任昉述异记》等陆续更改,成为烂柯的典故[27][28]。第二则是鬼与人类下樗蒲[29]

其他含义 编辑

 
张萱《捣练图》局部。最右女子身着樗蒲纹高腰裙

除常用的局戏、采戏外,樗蒲此词也有其他的含意。

注释 编辑

  1. ^ 西京杂记》提到西汉京兆有一位古生,擅长玩樗蒲。[2]一般认为《西京杂记》托名西汉刘歆,实际为晋朝葛洪所编纂。[3]
  2. ^ 史良昭怀疑马援《樗蒲赋》为魏晋人伪托。[4]
  3. ^ 此处假设投出黑面和白面均为二分之一。若五木并非两面平整,而是一面平整、一面隆起,类似筊杯柶戏掷具,则概率未必是二分之一。
  4. ^ “卢”在古汉语中指黑色。

信息来源 编辑

  1. ^ 孙麒麟; 毛丽娟; 李重申. 中国古代体育图录. 兰州: 甘肃教育出版社. 2015: 120-123. ISBN 978-7-5423-3242-4. 
  2. ^ 宋会群 & 苗雪兰 2010,第76页.
  3. ^ 周天游 2005,第5页.
  4. ^ 4.0 4.1 史良昭 1991,第15页.
  5. ^ 宋会群 & 苗雪兰 2010,第75至76页.
  6. ^ 郑志刚 & 尚晓周 2010,第22页.
  7. ^ 宋·程大昌演繁露·樗蒲经略》:“五木之形,两头尖锐,故可转跃,中间平广,故可镂采,凡一子悉为两面,一面涂黑,画犊,一面涂白,画雉。投子者,五皆现黑,名曰卢,为最高之采,四黑一白,名曰雉,降卢一等,自此而降,白黑相寻,或名为枭,或名为犍。”
  8. ^ 魏书·刘裕传》:“裕家本寒微,住在京口,恒以卖履为业。意气楚剌,仅识文字,樗蒲倾产,为时贱薄。”
  9. ^ 太平御览》:“刘裕于东府聚樗蒲大掷,一判应至数百万,余人并黑椟,惟裕及刘毅在后。毅次掷得雉,大喜,褰衣绕床,叫谓同座曰:‘非不能卢,不事此耳。’裕因挼五木久之,曰:‘老兄试为卿答。’即成卢焉。毅意殊不快,然素黑,其面如铁色焉。”
  10. ^ 南梁·萧绎《金楼子》:“颜师伯要幸,贵臣莫二,而多纳货贿,家累千金。宋世祖常与师伯樗蒱,筹将决,世祖先掷得雉,喜谓必胜。师伯后掷得卢,帝失色。师伯掷遽敛手佯曰:‘几作卢尔。’是日师伯一输百金。”
  11. ^ 北史》:“周文帝曾在同州,与群公宴集,出锦罽及杂绫绢数千段,令诸将摴蒲取之。物尽,周文又解所服金带,令诸人遍掷,曰:‘先得卢者即与之。’”
  12. ^ 太平御览》:“慕容宝,初在长安,与韩黄、李根等因燕樗蒱,危坐整容,誓之曰:‘世云摴蒱有神,岂虚言哉?若富贵可期,频得三卢!’于是三掷三卢。”
  13. ^ 郭双林、萧梅花. 《中國賭博史》. 台湾: 文津出版社. 1996. ISBN 9789576683688 (中文(台湾)). 
  14. ^ 晋书·后妃传上·胡贵嫔》:“武帝喜胡贵嫔。帝尝与之樗蒱,争道,遂伤上指。帝怒曰:‘此固将种也!’芳对曰:‘北伐公孙,西距诸葛,非将种而何?’帝甚有惭色。”
  15. ^ 晋书·陶侃传》:“诸参佐或以谈戏废事者,乃命取其酒器,樗蒲之具,悉投之于江,吏将则加鞭扑,曰:‘樗蒲者,牧猪奴戏耳。老庄浮华,非先王之法言,不可行也。君子当正其衣冠,摄其威仪,何有乱头养望自谓宏达邪。’”
  16. ^ 世说新语·尤悔》:“王大将军于众坐中曰:‘诸周由来未有作三公者。’有人答曰:‘唯周侯邑五马领头而不克。’大将军曰:‘我与周,洛下相遇,一面顿尽。值世纷坛,遂至于此!’因为流涕。”
  17. ^ 邓粲晋纪》:“王敦参军有于敦坐樗蒲,临当成都,马头被杀,因谓曰:‘周家奕世令望,而位不至三公。伯仁垂作而不果,有似下官此马。’”
  18. ^ 新唐书·杨国忠传》:“诸杨日为兼琼誉,而言国忠善摴蒲,玄宗引见,擢金吾兵曹参军、闲厩判官。”
  19. ^ 郭双林 & 肖梅花 1995,第59页.
  20. ^ 임영수. 저포(樗蒲)놀이. 웅진문화. 2008, 21: 212-218 (韩语). 
  21. ^ 저포희. 우리역사넷. 국사편찬위원회는. [2024-05-24] (韩语). 
  22. ^ 22.0 22.1 22.2 22.3 五木经.
  23. ^ 23.0 23.1 23.2 唐国史补.
  24. ^ 史良昭 1991.
  25. ^ 成戎、叶辛. 《中国成语典故考释》. 中国: 山西经济出版社. 1997-08-01. ISBN 9787806360422 (中文(中国大陆)). 
  26. ^ 刘宋·刘敬叔异苑》:“昔有人乘马山行,遥岫里有二老翁,相对樗蒲。遂下马,以策拄地而观之。自谓俄顷,视其马鞭,漼然已烂,顾瞻其马,鞍骸骨朽,既而至家,无复亲属,一恸而绝。”
  27. ^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引郑缉之《东阳记》:“信安县有悬室坂,晋中朝时,有民王质,伐木至石室中,见童子四人弹琴而歌,质因留,倚柯听之。童子以一物如枣核与质,质含之便不复饥。俄顷,童子曰:其归。承声而去,斧柯漼然烂尽。既归,质去家已数十年,亲情凋落。”
  28. ^ 南梁·任昉述异记》“信安郡石室山,晋时王质伐木,至见童子数人,棋而歌,质因听之。童子以一物与质,如枣核,质含之不觉饥。俄顷,童子谓曰:‘何不去?’,质起,视斧柯烂尽,既归,无复时人。”
  29. ^ 刘宋·刘敬叔异苑》:“元嘉中,颖川宋寂,昼忽见一足鬼长三尺,遂为寂驱使。欲与邻人樗蒲,而无五木。鬼乃取刀斫庭中杨枝,于户间作之。即烧灼,黑白虽分明,但朴耳。”
  30. ^ 清·钱以垲《罗浮外史·五木经·跋》:“古之言樗蒲者凡八,为经、为采名、为象戏格、为广象戏格、为樗蒲格总是经、为八部,今郑夹襟之志艺术悉载焉。”
  31. ^ 和汉三才図会 巻第十六・十七 摴蒱・木偶[永久失效链接]
  32. ^ 太平御览》引《博物志》:“或云胡人亦为樗蒲卜。”
  33. ^ 《梵网戒本疏日珠钞》:“樗蒲形貌者,有五掘木子,各长四寸,上各有刻,一有四刻、二有三刻、三有二刻、四有一刻、五者无刻,用以掷卜。若掷得多刻者,吉卦;若得一刻及无刻者,恶卦。木既有五,还有五名;一名野,有六克;二名卢,有四克;三名艮,有二克;四名银,有一克;五名白,无克。是名樗蒲,此之博戏佛并制之。”
  34. ^ 宋·程大昌演繁露》:“今世蜀地织绫,其文有两尾尖削而中间宽广者,既不象花,亦非禽兽,乃遂名为樗蒲。岂古制流于机织,至此尚存也耶!”
  35. ^ 宋·郑樵通志·草木略》:“樗似椿,北人呼小椿,江东人呼虎目。叶脱处有痕,为樗蒲子,又如眼,故有其名。”
  36. ^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背骨名海螵蛸,形似樗蒲子而长,两头尖,色白,脆如通草。”
  37. ^ 清·姚鼐《登泰山记》:“戊申晦,五鼓,与子颍坐日观亭,待日出。大风扬积雪击面,亭东自足下皆云漫。稍见云中白若摴蒱数十立者,山也。”

参考文献 编辑

古代
  • 马融. 樗蒲賦. 昔有玄通先生,游于京都,道德既备,好此樗蒲,伯阳入戎,以斯消忧。枰则素㫋紫罽,出乎西邻,缘以缋绣,紩以绮文。杯则摇木之干,出自昆山。矢则蓝田之石,卞和所工,含精玉润,不细不洪。马则玄犀象牙,是磋是礲。杯为上将,木为军副,齿为号令,马为翼距,筹为策动,矢法卒数。于是芬葩贵戚,公侯之俦,坐华榱之高殿,临激水之清流,排五木,散九齿,勒良马,取道里。是以战无常胜,时有逼遂,临敌攘围,事在将帅,见利电发,纷纶滂沸,精诚一叫,十卢九雉,磊落踸踔,并来猥至,先名所射,应声粉溃,胜贵欢悦,负者沉悴。 
  • 李翱. 五木經. 元革 (注). 樗蒲,五木,玄白判。樗蒲,古戏。其投有五,故自呼为五木。以木为之,因谓之木。今则以牙、角、尚节也。判,半也。合其五投,并上玄、下白,故曰玄白判。厥二作雉,雉,鸟也。取二投,于白上刻为鸟。背雉作牛。其刻其鸟二投,背上并刻牛,故曰背也。以雉犊为彩者,谓其悍戾,逢敌必斗,以求胜也。虽矢马关,亦皆角遂,防遏之义也。王采四:卢、白、雉、牛。王,贵也。甿采六:开、塞、塔、秃、撅、𢳚。甿,贱也。其采义未详。全为王,驳为甿。全谓其不杂也。皆玄曰卢,厥䇲十六。卢,黑白色也。《书》曰:玈弓玈矢。谓所投尽黑也。十六䇲者,行马时便以此数矢而隔之。他䇲仿此。皆白曰白,厥䇲八。雉二、玄三曰雉,厥䇲十四。牛二、白三曰犊,厥䇲十。雉一、牛一、白三曰开,厥䇲十二。雉如开如开,各一、厥余皆玄曰塞,厥䇲十一。雉白各二、玄一曰塔,厥䇲五。牛玄各二、白一曰秃,厥䇲四。白三、玄二曰撅,厥䇲三。白二、玄三曰𢳚,厥䇲二。矢百有二十,设关二,间矢为三。间,别也。刻木为关,雕餙之。每聚四十矢。马䇲二十,厥色五。大率戏时不过五人。五色者,各辨其所执法也。凡击马及王采,皆又投。击马,谓打敌人子也。打子得隽,王采自专,故皆许重掷。王采累得累掷之,变则止。马出初关,叠行。谓逢可以叠马,即许叠也。如不要叠,亦得重。马被打着尤苦。非王采不出关,不越坑。马出关,亦自专之义也。名为落坑,义在难出,故用王采能出也。入坑有谪。其所罚,随所约,并输合坐。行不择䇲马。一矢为坑。谓矢行致马落坑也。亦有马皆不可均融,数奇而入坑者。所赌随临时所约。刘毅家无担石储而一掷百万也。 
  • 李肇. 唐國史補·卷下. 洛阳令崔师本,又好为古之摴蒱。其法:三分其子,三百六十,限以二关,人执六马,其骰五枚,分上为黑,下为白。黑者刻二为犊,白者刻二为雉。掷之全黑者为卢,其采十六;二雉三黑为雉,其采十四;二犊三白为犊,其采十;全白为白,其采八。四者贵采也。开为十二,塞为十一,塔为五,秃为四,撅为三,枭为二。六者杂采也。贵采得连掷,得打马,得过关,余采则否。新加进九、退六两采。 
现代
  • 史良昭. 枰声局影:中国博弈文化.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1: 15-21. ISBN 9787532510689. 
  • 郭双林; 肖梅花. 中华赌博史.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5. ISBN 7-5004-1719-5. 
  • 周天游. 前言. 西京杂记.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05: 1-7. ISBN 7-80628-992-5. 
  • 宋会群; 苗雪兰. 中国博弈文化史.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75-86. ISBN 9787509716854. 
  • 郑志刚; 尚晓周 (编). 曹操高陵新出土石刻选. 郑州: 河南美术出版社. 2010. ISBN 978-7-5401-1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