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侠案,是「女工程师帮村民举报污染被判刑」的案子。發生於中國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關鎮双喜村,2008年有石料加工厂入駐,污染農田和食水、運石車毀壞村路,而且村書記邱兴银獲分得開採權,被村民懷疑貪腐。

李思侠(1963年生,女),双喜村第一位走出村子的大学生(註:石泉县在陝、川的秦嶺,「過去与外界没有通路,令村里的年轻人找对象都难,因此村民对路十分在乎」[1]),曾是陝西长庆油田國企工程师,傳媒普遍以「陝西女工程师」稱之,雖然已遷至西安居住,不過自2013年幫村民上訪舉報石料加工厂28次。

2018年9月被公安拘捕,公安指她是当地“首起涉恶势力”的头目。[2][3]2019年6月13日,石泉县法院一审宣判,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六个月;2020年6月16日,李思侠在二審期間获合议庭准以取保候审,是2018年9月以來首與家人团聚。2020年7月28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批評一審“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发回重审。[1]

輿論普遍質疑女工程師怎樣「涉恶势力」。[4]

相關條目 编辑

2020年環境污染
維權者獲刑事件
  • 清朝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0年7月刑案

參考 编辑

  1. ^ 1.0 1.1 苑苏文. 陕西女工程师举报污染被判刑 二审检方当庭建议发回重审. 中国经营报. 2020-07-26 [202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30). 
  2. ^ 女工程师帮村民举报污染获刑:环保卫士?涉恶势力?. 上游新闻. 2020-06-08 [202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30). 
  3. ^ 陕西女工程师帮家乡村民举报污染获刑 被取保候审. 上游新闻. 2020-06-16 [202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30). 
  4. ^ 李思侠案发回重审,厘清哪些“证据不足”很重要. 南方都市报社论. 2020年07月30日GA02版 [2020年7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