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俠案,是「女工程師幫村民舉報污染被判刑」的案子。發生於中國陝西省安康市石泉縣城關鎮雙喜村,2008年有石料加工廠入駐,污染農田和食水、運石車毀壞村路,而且村書記邱興銀獲分得開採權,被村民懷疑貪腐。

李思俠(1963年生,女),雙喜村第一位走出村子的大學生(註:石泉縣在陝、川的秦嶺,「過去與外界沒有通路,令村裏的年輕人找對象都難,因此村民對路十分在乎」[1]),曾是陝西長慶油田國企工程師,傳媒普遍以「陝西女工程師」稱之,雖然已遷至西安居住,不過自2013年幫村民上訪舉報石料加工廠28次。

2018年9月被公安拘捕,公安指她是當地「首起涉惡勢力」的頭目。[2][3]2019年6月13日,石泉縣法院一審宣判,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六個月;2020年6月16日,李思俠在二審期間獲合議庭准以取保候審,是2018年9月以來首與家人團聚。2020年7月28日,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批評一審「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在案件審理中違反訴訟程序」,發回重審。[1]

輿論普遍質疑女工程師怎樣「涉惡勢力」。[4]

相關條目 編輯

2020年環境污染
維權者獲刑事件
  • 清朝
中華人民共和國
2020年7月刑案

參考 編輯

  1. ^ 1.0 1.1 苑蘇文. 陕西女工程师举报污染被判刑 二审检方当庭建议发回重审. 中國經營報. 2020-07-26 [2020-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30). 
  2. ^ 女工程师帮村民举报污染获刑:环保卫士?涉恶势力?. 上游新聞. 2020-06-08 [2020-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30). 
  3. ^ 陕西女工程师帮家乡村民举报污染获刑 被取保候审. 上游新聞. 2020-06-16 [2020-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30). 
  4. ^ 李思侠案发回重审,厘清哪些“证据不足”很重要. 南方都市報社論. 2020年07月30日GA02版 [2020年7月3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