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中華民國總統官邸

Jidanni在话题“臺北市中正區龍福里9鄰重慶南路二段1號”中的最新留言: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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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所」不等同「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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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內文指稱蔣經國擔任總統時,是居住在位於臺北市中山區大直的「七海寓所」,其實這樣的說法並不準確。事實上,蔣經國總統在世時,他的住所一直都叫做「七海官邸」、而不是「七海寓所」。諸如「七海寓所」這樣的說法,顯然是蔣經國總統過世後,由後人所改稱(或偽稱)。尚祈諸君詳察是幸!

一般在使用慣例上,「寓所」不等同於「官邸」。「寓所」通常指的是私人住宅、而「官邸」則指的是政府所提供的房舍。例如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並未居住於市長官邸,而是居住在自己位於民生社區的私人住宅,因此當時稱之為「民生寓所」、而不稱「民生官邸」。愚見以為,馬英九總統就任後,將總統官邸改稱「興安寓所(或中興寓所)」,應為一時之口誤,實際上仍為代指「官邸」之意、並無「寓所」之實。 - by 幻象兩千 (留言) 2008年5月22日 (四) 05:28 (UTC)回复

馬英九是故意將之稱為「寓所」而棄用官味甚重的「官邸」,因為這可減少高高在上的色彩,與民眾更接近。--202.40.137.199 (留言) 2008年5月22日 (四) 05:37 (UTC)回复
  • 不過「寓所」二字通常指的是私人住宅,如果直接以「寓所」取代「官邸」,似乎並不是很恰當。再怎麼說,總統官邸也是政府提供的房舍,恐會落得竊佔國有財產的口實,實在不怎麼聰明。 - by 幻象兩千 (留言) 2008年5月22日 (四) 05:46 (UTC)回复
應不至於落得竊佔國有財產的口實,因為是政府在任期內提供總統住的,除非他擅自分租給別人謀利,或是卸任後強佔不搬出等違反《國有財產法》或相關法律才算是竊佔國有財產。—Ellery (留言) 2008年5月22日 (四) 06:26 (UTC)回复

臺北市中正區龍福里9鄰重慶南路二段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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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正區龍福里9鄰重慶南路二段1號 據 https://maps.nlsc.gov.tw/ .--Jidanni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08: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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