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Jimmy-bot在话题“中共会议决议条目的法律模板问题”中的最新留言:2年前

黨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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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在轉述黨的語言的時候必須使用括號或任何明確展示該句子是引述相關的黨員/黨的言論。否則語氣就會明顯變得非常不中立。這包括了引言,內容等段落,但不包含決議的節錄。--1233 T / C 2021年11月11日 (四) 04:02 (UTC)回复

對決議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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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段分別從中共與其他媒體分別說明,才是符合中立性。請勿刪除--葉又嘉留言2021年11月11日 (四) 16:57 (UTC)回复

并不是每个政治事件都需要所有人发声才符合中立性,比如2021年高雄市第九選舉區市議員黃捷罷免案中几乎没有大陆和海外方面的评论,相信大多数人并不会有人认为其中立性有问题(本身在大陆及海外亦没有引起多少关注)。当然,如果本条目主题在港台地区受到大量关注和解读,那么确实值得纳入一些摘要。
条目中党的言论也就寥寥几行,如果把外媒的内容搬一些过来,比例立刻就会逆转。条目本身渐渐完善的过程中需要多人的协作,个人认为没有必要过快地对不认同/不喜欢的言论甚至是语气反应过度。--Thepinata留言2021年11月12日 (五) 01:11 (UTC)回复
就目前的來源,新華社佔了4篇,超過一半,並不是寥寥幾行。--葉又嘉留言2021年11月12日 (五) 11:47 (UTC)回复

请问全文没有公布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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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在维基文库看到。--Fireattack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4:43 (UTC)回复

還沒公佈全文--葉又嘉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5:13 (UTC)回复
您好,我找到一份全文:http://www.gov.cn/zhengce/2021-11/16/content_5651269.htm
Flashowl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10:08 (UTC)回复
不好意思,没看到已经更新了。Flashowl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15:20 (UTC)回复

中共会议决议条目的法律模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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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可不可以换一个更合适的模板?原来的法律模板似乎不妥。--Wushiye1st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14:59 (UTC)回复

没必要就不用加。——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0日 (二) 23:50 (UTC)回复
我看不出来这里有套用法律模板的任何必要。--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0:23 (UTC)回复
應該是沒有必要添加這類模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11日 (三) 03:55 (UTC)回复
可不可以换其他的模板代替法律模板。--Wushiye1st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8:01 (UTC)回复
所以是為什麼一定要放模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11日 (三) 10:09 (UTC)回复
(▲)同上。决议条目一共也没几个。--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8:32 (UTC)回复
(▲)同上
誠然,「黨派決議」與「國家立法」完全明顯是兩個概念,不應混淆。
法律模板很久以前被幾個傀儡亂放其中,超過80%選項均為空白,內容描述也不合邏輯跟史實。
加上查找半天也沒有發現其它可用素材,故依據編輯守則,將格式統一恢復到原有穩定狀態。
至於錯誤代碼者,毫無疑問,當刪也。
Gzyeah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1: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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