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
编辑條目爭議可在此列討論
Wade08(留言) 2014年12月17日 (三) 02:23 (UTC)wade08
2014年12月
编辑歡迎来到維基百科。我們歡迎每一位用戶對維基百科作出建設性編輯,惟閣下最近編輯中至少有一項(如閣下在張善政中的編輯)並不具建設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請使用沙盒進行編輯測試,並參閱歡迎頁面以了解更多關於貢獻維基百科的事宜。敬請合作。 --Nlu(留言) 2014年12月6日 (六) 04:30 (UTC)
自我要求(與政治相關的部分不再編輯,若再犯願受永久停權懲處)
编辑
Re:協助我進行規範了解
编辑主要在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點選右側功能表各功能項目的「顯示」可顯示次一級功能項目,有需要可來此查閱。--Kolyma(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14:14 (UTC)
Re: 編輯疑問,懇請指點迷津
编辑不清楚您所謂的「舉證」是什麼意思?如果只是引用來源(舉證的原意),只要「可供查證」即可,並不需要插入圖片;如果您是想在條目中插入圖片,除了超過年限,否則版權問題是無法避免的。
有關引用影音檔連結作為來源,請參考维基百科:列明来源#電視台或網路媒體。--Kolyma(留言) 2014年12月20日 (六) 14:18 (UTC)
- 是放生條目有編輯爭議嗎?需要我協助嗎?--Kolyma(留言) 2014年12月21日 (日) 03:16 (UTC)
- 明明當今還有放生活動,為何您堅持要寫成「過去」?--Kolyma(留言) 2014年12月22日 (一) 10:35 (UTC)
- 官方只能定義「合法」與否?與「當」或「不當」無關。--Kolyma(留言) 2014年12月22日 (一) 10:46 (UTC)
- 建議您也遵守維基WP:討論頁指導的規範,每次發均縮排,以利識別。您所引用的「台灣魚業資料庫」網頁標題只有「農委會同意輸入野生水產物種」,並沒有說該單位也同意「放生」。另外,反對放生者最主要是基於環境保護的理念,主管單位應該是環保署。--Kolyma(留言) 2014年12月22日 (一) 11:06 (UTC)
公文上一定有環保單位的簽章,我設法去google出來。(公文要決行,一定會過環保單位。)
我只希望這條目在您的編輯下,得到最好的結果。
- (*)提醒:WP:IP用戶都是人。--Kolyma(留言) 2014年12月22日 (一) 11:19 (UTC)
你好,我見到你對於放生的條目的編輯[1],有好幾項我認為不妥,如我在摘要所說明,這樣我不得不說是破壞行為。而且之前也有管理員等人跟你說了。希望你要改善。--Outlookxp(留言) 2015年6月29日 (一) 13:53 (UTC)
收到了~
我最近幾個月也再忙,您編了算!
我也儘量不會去修改!
- (!)意見:但是明明有許多更中性的連結為何不引用呢?
而新聞標題與內文幾乎都使用懷疑的語氣,為何編輯要改成肯定?
未來在保護這個頁面,希望您多加留意!
wade08(留言) 2015年6月29日 (一) 15:28 (UTC)wade08
釋海濤
编辑在這邊加入連結,只是提示讀者應該到這個條目閱讀進一步資訊。在人物條目中應該針對人物本身來描述,閣下加入的部份,請集中到放生條目寫。--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05:30 (UTC)
Re. 維基不是用來宣傳的場所,如果閣下有什麼想法,請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發表,發表到期刊上,或是寫成專書。--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05:45 (UTC) 維基不是用來宣傳的場所,如果閣下有什麼想法,請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發表,發表到期刊上,或是寫成專書
不用寫到期刊,網路上資源已可證明我的論點,XP先生說您是佛教徒,既然如是,應該就以更中立客觀的角度編輯條目!
海濤行為確實違背不殺戒,從這角度切入,就能解決編輯爭議,用不著拐彎抹角! wade08(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05:51 (UTC)wade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