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條目評選/湛保庶

湛保庶 编辑

结果3支持,0反对 => 未能入选 核对者:--14.209.190.149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12:32 (UTC)[回复]
 

湛保庶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46,519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6月16日 至 2014年6月30日
提名类别:特色条目候选
說明:內容完備,來源充足。—知捉常樂 (自言自語殘破的信箱) 2014年6月16日 (一) 05:08 (UTC)[回复]

符合特色条目标准 编辑

如果认为条目符合特色条目标准,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名人票。--知捉常樂 (自言自語殘破的信箱) 2014年6月16日 (一) 05:08 (UTC)[回复]
  2.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已滿足要求。--ILMRT留言2014年6月17日 (二) 08:02 (UTC)[回复]
  3.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绝对符合要求。Gz deleted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19:23 (UTC)[回复]

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 编辑

如果认为条目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这里我想问一下,提名人这么几个月来不停地提名各种条目到底是有什么好处?一般来说,如果提名一个之前主要由他人编辑的条目,应该马上告诉主编,了解对方的意见,如果对方无意参评还应该马上撤消。但提名人从来没有这样做过,不但不到留言页面提醒,而且连讨论页的FAC模板也不加,换言之,主编根本无从得知条目就这样提名了,如果评选时有相应的修改反馈,怎么办?主编也不知道,只有到了最后通过或是没有通过(因为那时候我会存档)才知道这回事。如果主编还准备对条目做大幅改善再参评呢?要么就是到各个页面用一个他人讲过的理由原话来提名条目,有评选的,有重审的,特别是还有大量明显不符合规则的评选,这样浪费社群的资源到底有什么好处呢?--6+留言2014年6月17日 (二) 08:18 (UTC)[回复]
    1. (!)意見:按我的理解,维基是共笔系统,主编并不“拥有”某个条目,其他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任何条目做出任何修改。最坏的情况可能是主编还没来得及完成最后的修改就被提名,导致条目不能通过只好以后再进行提名。提名时出现的问题应该由提名人想法解决,有些条目是由多人共同完成的,有些条目的主编已经不再活跃,但这些因素并不应该影响到条目的评选和修改。另外,反对理由最好针对条目本身质量。蓝色的顶夸克-对撞机|气泡室- 2014年6月17日 (二) 14:28 (UTC)[回复]
    問題是這篇條目的主編至今仍是活躍用戶。我要召喚Clithering君了,好等他參詳。--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17日 (二) 15:47 (UTC)[回复]
    (:)回應,十分感謝各位發表的意見。由於本人自覺條目未必有十足把握符合特色條目的要求,因此我沒有提名條目參選成為特色條目。不過,我對任何人提名本人主篇的條目,並由社群自行投票判斷,沒有特別的看法,因為我不擁有條目,而評選準則也沒有就提名人的身份作出規限,印象中昔日由他人提名本人主編條目的情況較為常見,因此事實上過往也是存在這種做法的,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4年6月18日 (三) 10:47 (UTC)[回复]


中立 编辑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编辑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 建议部分重复列出,只是页码不同的参考文献合并,如:《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90年7月25日),頁1683。《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90年7月25日),頁1676。《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90年7月25日),頁1682。《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90年7月25日),頁1675。--6+留言2014年6月23日 (一) 02:28 (UTC)[回复]
    • (:)回應,我的看法是,分開列出有頁碼的注腳,是為了清楚顯示條目內文與引用參考資料的相應頁數。如果把所有頁數合併到同一注腳,讀者將難以在相應的條目內文按頁數查閱參考資料,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4年6月24日 (二) 17:27 (UTC)[回复]

结果3支持,0反对 => 未能入选 核对者:--14.209.190.149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12:3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