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征(1784年—1851年),爱新觉罗氏清朝宗室镶白旗,第三族宗室质善佐领下人,官至兵部工部尚书

肃恭亲王永锡第四子。嘉庆十年(1805年),敬征封不入八分辅国公[1],赏一等侍卫兼委散秩大臣、副都统。嘉庆十七年(1812年)二月,授正白旗汉军副都统,七月署理镶黄旗蒙古副都统,嘉庆十八年(1813年)正月,充当正蓝旗宗室总族长,九月兼任镶红旗护军统领,嘉庆十九年(1814年)八月调镶黄旗护军统领。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敬征因失察宗室海康等修习红阳教,被褫夺职务,谪居盛京。其后再被授予四等侍卫,乾清门行走[2]

道光初年,累迁工部侍郎,授内务府大臣,其后调任户部。道光八年,敬征偕同尚书王鼎察治长芦盐务,奏定归补帑课章程。道光十二年(1832年),南河奸民陈堂等盗决于家湾官堤,朝廷命敬征偕同尚书朱士彦前往勘察。其后上疏陈述:“诸口已合,坝下尚未闭气,间有蛰陷。陈堂等 听从逸犯陈端纠众,以为从例问拟,疏防各官遣戍。通判张懋祖赔修坝工不实,罚赔枷号。覆勘湖河各工,请择要兴修,高堰、山盱卑矮石工,分年改砌碎石;信坝补还石工,智坝、仁河、义河坝改修以石底;里河福兴闸塌卸,急筑;扬河西岸加高砖工,改抛碎石。”朝廷皆遵从他的见议。又会同两江总督陶澍议制定淮盐票引兼行,言官所论官票运私、侵碍畅岸、争占马头三者皆可无虑,下诏如同原来的议行[3]。道光十四年(1834年),授职左都御史。偕同侍郎吴椿勘察浙江海塘,上疏言:“念里亭至尖山柴工尚资御溜,石塘仍当修整,镇海及戴 家桥汛议改竹篓,块石不如条石坦水旧法为坚实。乌龙 庙以东,冬工暂缓。”回京后,擢升为兵部尚书,其后于十一月丙戌,接替宗室耆英,担任工部尚书。道光十五年(1835年),以孝穆皇后孝慎皇后梓宫奉安龙泉峪选择的日子不慎,罢去尚书、都统之职,仍充内务府大臣。道光十六年(1836年)十一月庚子,接替宗室载铨,担任清朝工部尚书,后改户部尚书。署任户部侍郎,累迁工部尚书,兼都统。东河总督栗毓美多用砖工,御史李莼言其不便,命敬征偕李莼前往勘察。敬征上疏陈述:“已办砖工尚属整齐,舆论谓保滩护崖可资其力。水深溜急之处,不及埽工巩固,抢办险工,未可深恃。请停止烧砖,改办碎石。”朝廷听从他的意见。后改户部尚书。由赛尚阿接任。道光十八年(1838年),调任户部[4]。道光二十五年四月丙辰,接替裕诚,担任清朝工部尚书,后革。由特登额接任[5]

家庭及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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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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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65》,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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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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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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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 卷一百六十三 表三 皇子世表三:“敬征永锡第四子。嘉庆十年,封不入八分辅国公。”
  2. ^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传一百五十二 宗室敬征传:“宗室敬征,隶镶白旗,肃亲王永锡子。嘉庆十年,封辅国公,授头等侍卫,兼委散秩大臣、副都统。十九年,授内阁学士,兼銮仪使,充总族长。二十二年,失察宗室海康等习红阳教,褫职,谪居盛京。寻予四等侍卫,乾清门行走。道光初,累迁工部侍郎,授内务府大臣,调户部。”
  3. ^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传一百五十二 宗室敬征传:“道光初,累迁工部侍郎,授内务府大臣,调户部。八年,偕尚书王鼎察治长芦盐务,奏定归补帑课章程,详王鼎传。十二年,南河奸民陈堂等盗决于家湾官堤,命偕尚书朱士彦往勘。疏陈:“诸口已合,坝下尚未闭气,间有蛰陷。陈堂等听从逸 犯陈端纠众,以为从例问拟,疏防各官遣戍。通判张懋祖赔修坝工不实,罚赔枷号。覆勘湖河各工,请择要兴修,高堰、山盱卑矮石工,分年改砌碎石;信坝补还石工,智坝、仁河、义河坝改修石底;里河福兴闸塌卸,急筑;扬河西岸加高砖工,改抛碎石。”并从之。又会同两江总督陶澍议定淮盐票引兼行,言官所论官票运私、侵碍畅岸、争占马头三者皆可无虑,诏如原议行。”
  4. ^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传一百五十二 宗室敬征传:“十四年,授左都御史。偕侍郎吴椿勘浙江海塘,疏言:“念里亭至尖山柴工尚资御溜,石塘仍当修整,镇海及戴家桥汛议改竹篓,块石不如条石坦水旧法为坚实。乌龙庙以东,冬工暂缓。”回京,擢兵部尚书,调工部。十五年,以孝穆皇后、孝慎皇后梓宫奉安龙泉峪,诹日不慎,罢尚书、都统,仍充内务府大臣。十六年,署户部 侍郎,累迁工部尚书,兼都统。东河总督栗毓美多用砖工,御史李莼言其不便,命敬征偕莼往勘。疏陈:“已办砖工尚属整齐,舆论谓保滩护崖可资其力。水深溜急之处,不及埽工巩固,抢办险工,未可深恃。请停止烧砖,改办碎石。”从之。十八年,调户部。”
  5. ^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传一百五十二 宗室敬征传:“二十二年,南河扬河漫口,水由灌河入海。有议即改新河,河督麟庆以河流未定,遽难决议,命 敬征偕 尚书廖鸿荃往勘。疏言:“改河之议,在因势利导。今查灌河海口至萧庄口门三百六十余里。新河正溜,由六塘出达灌口,其下游东北一百十里,滔滔直注。惟当潮 涨时,黄水相逼,壅阏不前,而上游自口门至响水口二百余里,支流忽分忽合,必须两岸筑堤束水,方免汎滥。计工长三百余里,经费难筹。且中河运道为黄流横 截,不得不移塘灌运。清水本弱,仍恃借黄以济。空船引转需时,重运更形艰滞。是移塘乃权宜之计,常年行之,恐妨运道。旧黄河自萧庄迄旧海口四百二十余里,尾闾宽畅。自漫口断流,河身益淤。若挽归故道,堵口挑河,共费五六百万,较改河筑堤撙节实多。请定明岁春融兴工,俟军船回空后筑坝合龙。”诏如议行。寻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二十三年,偕侍郎何汝霖赴南河勘工,又赴河南察视中河厅漫口。疏陈筑坝挑河工费需银五百十八万两,较祥符工费为节省,允之。二十五年,奏:“河南下北河厅庙工,乃北岸七厅适中之所,河臣宜常年驻此,便于控制。”诏河督每于伏汛前移驻庙工,立冬后仍回济宁。寻坐滥保驻藏大臣孟保,降内阁学士。未几,复授工部尚书。又坐滥保科布多参赞。大臣果勒明阿,褫职。三十年,署正白旗满洲副都统。咸丰元年,卒,诏念前劳,予一品衔,依尚书例赐恤,谥文。”
官衔
前任:
那清安
清朝兵部满尚书
道光十四年十月辛酉 - 道光十四年十一月丙戌
1834年11月30日 - 1834年12月25日
继任:
宗室奕颢
前任:
宗室耆英
清朝工部满尚书
道光十四年十一月丙戌 - 道光十五年闰六月丁卯
1834年12月25日 - 1835年8月3日
继任:
宗室载铨
前任:
宗室载铨
清朝工部满尚书
道光十六年十一月庚子 - 道光二十一年五月己卯
1836年12月28日 - 1841年7月14日
继任:
赛尚阿
前任:
裕诚
清朝工部满尚书
道光二十五年四月丙辰 - 道光二十五年八月甲寅
1845年5月31日 - 1845年9月26日
继任:
特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