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应辰
汪应辰(1118年—1176年),初名洋,字圣锡,江西玉山人,宋代官员。中国历史上最年轻的状元。学者称玉山先生。高宗绍兴五年进士第一。除秘书省正字。因疏奏忤秦桧,出通判建州、袁州、静江府、广州,流落岭峤者十七年。桧死,始还朝。刚方正直,遇事敢谏。以敷文殿直学士充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甚有政声。入为吏部尚书,寻兼翰林学士并侍读,所撰制诰温雅典实。在朝多革弊事,得罪中贵,以端明殿学士出知平江府。复连贬官秩,遂辞官家居。卒谥文定。少受知于喻樗,又从吕本中、胡安国、张栻、吕祖谦游,学问博综,精通义理。有《文定集》。
汪应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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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118年 |
逝世 | 1176年 |
职业 | 政治人物 |
儿女 | 汪逵、汪伯时 |
生平
编辑父为弓手,不识字。[1]生于宋徽宗政和元年(1118年),是朱熹从表叔,幼时聪颖,十岁能诗,从喻樗、张九成游。喻樗以女妻之。绍兴五年(1135年)中状元,时年十八,宋高宗以天圣八年状元王拱辰年实相似,改赐名应辰,宰相赵鼎为其取字圣锡。授镇东军签判,召为秘书省正字,时秦桧主和议,汪应辰上疏主张抗金,出京通判建州(今福建建瓯),“蓬蒿满径,一室萧然,饮粥不继,人不堪其忧”,“处之裕如也,益以修身讲学为事”。
秦桧死后,召为吏部郎官。官至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并侍读。晚年以端明殿学士知平江府(今江苏苏州)。孝宗淳熙三年(1176年)为韩玉谮之,遂以平江米纲有歉贬秩,气病而卒。[2]谥文定。今传《文定集》二十四卷。
注释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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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编辑- 《宋史》列传第146 汪应辰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