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讨论:虚拟YouTuber

YFdyh000在话题“再议收录标准”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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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虚拟主播(中国大陆地区)的入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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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删除又添加出现了多次,删除的原因分别是什么?有没有软指标可以筛选一下,比如:全平台粉丝数目?舰队数目?有无受过官方报道?如果像丸子和千鸟这样的组织可以加入,那么为什么新月岚放着已经一年多了?--⑧⑦-PpORk留言2022年8月22日 (一) 14:27 (UTC)回复

没有标准,谁想写就写,没被巡查管理发现就留着,发现了就删。--麻风病碱性污渍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04:05 (UTC)回复
@Xben456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2年9月#Template:虚拟YouTuber有相关讨论,邀请一同参与。--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8月28日 (日) 04:40 (UTC)回复

Template:虚拟YouT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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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原模板的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Template:%E8%99%9A%E6%8B%9FYouTuber (Template:虚拟YouTuber) 我的疑问是:作为整理的合集(而非条目),收录的标准应当宽泛一些。但是目前似乎并没有类似标准。而且出现了3-4次前人编辑一大堆内容,后来的数字ip地址全部予以删除的情况。编辑没有什么秩序。 首先声明,就我对vtb的观察而言:作为亚文化,其受到可信媒体报道的机会无疑是非常少的。但是其出圈程度也不同小可;虚拟主播/虚拟偶像应当可以和一般的三次元娱乐艺人一样等同计算影响力。 考虑到bilibili,youtube各种新企划的出炉,类似“知名”的主播数量还会继续增加。我有2个不同路线提议: 1.把这个模板做保护性封存,避免可能出现的编辑战。直接清除所有红字链接,只保留已有条目的索引,对一些直接从日维翻译过来,引用来源全部是youtube链接的条目予以清除。(保守派) 2.确定一个相对于创立条目而言更加低要求的规则收录。如:是否有较正规媒体提到(而不是详细专题报道),全网粉丝数目达到一个阈值或愿意付费的粉丝数目达到一个阈值或公开论坛的讨论度达到一个阈值,就可以收进;对于那些关注度尚不达到要求的虚拟人物,也可以酌情开设一个合集一起介绍。(追求数量派) 希望能通过讨论鼓捣出关于这个分类的指导意见。以上 --⑧⑦-PpORk留言2022年8月22日 (一) 18:14 (UTC)回复

从导航模板作用和该领域来说,此处留红字链接也许作用不大,只是宣传和浪费空间,吸引创建(且创建后内容合规)的作用较弱。“引用来源全部是youtube链接的条目予以清除”大致赞成。收录标准,可能难以一致,先按通用关注度比较好。关于开合集(列表?),暂时觉得难以写成好质量,但有也无妨。--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2日 (一) 18:49 (UTC)回复
我暂定的收录合集标准是:
对有固定中之人的职业主播而言:
1.在门户网站或媒体被提到过(而不是详细介绍),或获得直播平台全站级别的奖项(参见人物关注度第2条或第3.1条)
2.全网至少有50万粉丝
3.暂且达不到创建条目的标准
满足3个全部条件的红字内容可以收录进导航模板。其他红字链接应当一律删除。在导航模板编辑完成30天后应当加上保护性模板,避免此模板成为宣传广告的工具。
我可以帮忙核查中国大陆地区的虚拟主播的情况。至于日v,其他外v和用繁体中文直播的v也适用这种情况,但我无法协助核查。
以上。--⑧⑦-PpORk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06:06 (UTC)回复
通常只有符合WP:关注度、可以建立条目的红字链接,才有必要放入导航模板。把不符合关注度的红链放进去等同于鼓励编者建立会被删除的条目。--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8月23日 (二) 06:16 (UTC)回复
那应当马上把红字都删除了。这页面的广告性质很明显。最好再加上保护性模板--⑧⑦-PpORk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06:22 (UTC)回复
模板中有直接加黑字这种可选项目吗?这样去除“创建条目”的要素更多一些--⑧⑦-PpORk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06:30 (UTC)回复
不太可取。参见WP:导航模板,导航模板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查找已有的相关条目,放入黑字或者红链对读者而言都是没什么意义的。--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8月23日 (二) 06:38 (UTC)回复
我看到你做的编辑了。问题已解决。谢谢--⑧⑦-PpORk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06:45 (UTC)回复
另请,能不能修复一下向晚条目中的空链接问题?重定向出问题了,如果没有个人专门的条目页面出现的不应该是蓝字。我不会处理,烦请管理员操作一下--⑧⑦-PpORk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07:27 (UTC)回复
如果未来可以成为条目,页面可以使用{{可扩充重定向}},如果是由于关注度不足合并条目的,可以使用{{章节重定向}}。--Nostalgiacn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08:01 (UTC)回复
已修改。--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8月23日 (二) 09:49 (UTC)回复
可以用HTML注释语法,达到读者不可见、编辑页面源码的编者可见,或者用讨论页(可见性稍逊)。--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08:57 (UTC)回复
上个月才有人讨论过以关注用户数量决定关注度(网络用户收录标准的提案),似乎过去也有类似的讨论。“关注用户数量”是一个很糟糕的判别标准,可以买量,可以数据造假。一些公开的案件,如饼月Himari就有发视频说自己用了600万日元买量的事情:[1]。最近什么最快百万订阅,看看就好。虚拟偶像还是跟一般关注度要求吧。--Nostalgiacn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08:14 (UTC)回复
我个人的观感是虚拟偶像和三次元饭圈性质完全一样,爱好者的应援体系和集资打榜性质相同,区别可能在于作为亚文化,类似买通稿,洗水军的情况会很少见,因为几乎没有意义(受众普遍是大城市15-30岁的年轻男性,广告效费比很低)。以粉丝数区分也是不得已简单甄别措施。相比之下,您提到的莎乐美所在的油管粉丝数目应当是最难作假的,而微博的粉丝走量就很明显(蔡徐坤3800万粉丝有没有一千分之一的活人也不好说)。既然WP:导航模板有了这个,就以条目做标准,不需要再拿我那个很粗糙的识别标准做判断了。我的本意是筛选过多的红字以减少广告性质的编辑战,结果是所有红字都被删除了,那也就不需要筛选了。--⑧⑦-PpORk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12:03 (UTC)回复
vup网站502无法访问。不过你似乎理解错了我的意思,希望就“买量”一词没歧义。饼月Himari本来就是Youtuber,你看一下我发的视频连结就知道她是买平台的视频推送服务,把视频推送到用户,以转化潜在用户。理论上只要给的钱够多,就可以精准投放给目标客户,转化为关注数。这是一般的广告投放行为而已。
莎乐美的事情我不介意多说几句,彩虹社母公司ANYCOLOR在今年6月8日上市([2]),莎乐美“2022年5月24日首次直播,14天后的6月7日过百万关注”。很明显是为了上市造势,以证明公司有“造星”的能力。一般商业操作而已,上市公司会有年报,日后也可以等ANYCOLOR的年报,看看我这是不是原创研究。--Nostalgiacn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02:59 (UTC)回复
好吧,买量和作假看来在您定义下是两种不同的行为。那如果要拿来识别的话,这么解释比较合适:作假相当于后台投放了脚本和大量一级小号,死号,平时不计入DAU,只刷播放量数字;而买量相当于搞推广,让自己的内容占据更靠前的推荐位。那买量买到的也是货真价实的粉丝啊,是正常活动的一部分,没什么好指摘的。唯一区别就在于这两者通常在互联网平台上是一起进行的,也很难分割。我认为那个全平台关注总量只能作为前提条件之一,并不能说达到就一定有成为条目的条件,不得驳回。但是这也是证明网络人物影响力的来源之一。
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18013065/ 乐华视角下的A-SOUL:基于最新版《乐华娱乐招股说明书》的简单分析
您给的网站我同样404上不去,应该是由于墙的原因。您认为自己的内容为原创研究,也并不一定。我给了链接里面有分析,youtuber,尤其是中国大陆的虚拟主播/虚拟偶像,还远远没有到依靠ip接广告赚钱的程度,绝大部分是要靠创作和直播获取收益的,营收大头是浓度高的粉丝贡献的。至于anycolor的年报,里面若提到“公司为了炒作最速金盾花了大量推广费用证明自己的造星能力”,就代表你的话有来源了,否则只能是一般推测。--钓鱼人没钱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04:51 (UTC)回复
https://vup.darkflame.ga/ranking/month/2021/12
这是去年极大值时,七海嘉然珈乐泠鸢yousa四人的直播数据(爬虫记录的,脱掉水分了),可以参考:这圈子也不大。--⑧⑦-PpORk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12:12 (UTC)回复
就此模板而言,应仅收录有条目者为宜。虚拟YouTuber无穷无尽,无法像其他特定团体一样匡列有限人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8月24日 (三) 03:36 (UTC)回复

再议收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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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菜子、幽乐咩条目中,没有看到相关介绍,这对读者体验是不好的。

没有官方YouTube频道的,也要收入这个“虚拟YouTuber(VTuber)”吗?按VTuber条目定义,似乎包含其他平台,但不确定是否公认。标题是否应做调整,如“虚拟主播(虚拟YouTuber、VTuber)”。--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31日 (一) 07:17 (UTC)回复

VTuber的介绍拓展了“VTuber”的含义,可以不局限于Youtube平台上。条目没介绍可能是相应编辑没有同步跟进内容,例如原来作为歌手的鹿乃也添加了作为VTuber的内容。——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1日 (二) 02:24 (UTC)回复
菜菜子(不使用蔡明的三次元形象):https://space.bilibili.com/595407557
幽乐咩(不活动,但是有号):https://space.bilibili.com/1481781085
菜菜子甚至每月都来直播两次,仅仅因为中之人公开就不把这个虚拟形象算作Vtuber是有失公允的。另外,若没有条目介绍,您可以自行编辑整理,内容也不会特别繁杂(纯粹因为中之人才有名气的形象,一句话带过即可。)--钓鱼人没钱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 2023年8月19日 (六) 15:50 (UTC)回复
不是不算作,而是条目中不写但引过去我觉得比导航模板中放红链还糟糕。有点类似消歧义页能不能全是红链——有用但不是特别有用。--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9日 (六) 19:2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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