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占
哈占(滿語:ᡥᠠᠵᠠᠨ,穆麟德轉寫:hajan,?—1686年),一作哈瞻[1],伊爾根覺羅氏,滿洲正藍旗人[1][2],歷任陝西、川陝總督、兵部、禮部尚書等職,參與平定三藩之亂。
哈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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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 伊爾根覺羅 |
旗籍 | 滿洲正藍旗 |
世居地/穆昆 | 葉赫 |
出生 | 不詳 |
逝世 | 康熙二十五年(1668年) |
生平
編輯哈占家族世居葉赫,父親金泰曾任禮部尚書,長兄布占為光祿寺卿[1]。哈占以官學生身份授鴻臚寺贊禮郎,屢次升遷至兵部督捕理事官[2]。康熙八年(1669年),授秘書院學士,十一年(1672年),升任兵部侍郎,十二年(1673年),授陝西總督[2]。剛到任不久,吳三桂起兵反清,四川提督鄭蛟麟、總兵吳之茂等響應,與三桂部將王屏藩窺伺陝西。康熙帝以都統赫業為安西將軍,會同西安將軍瓦爾喀平叛,命哈占與巡撫杭愛督辦糧餉,與提督張勇、王輔臣修整邊備[2]。十三年(1674年),又命大學士莫洛經略陝西,康熙帝令莫洛凡事先諮詢哈占後再執行[2]。哈占以漢中、廣元山路險要,上疏請求造船走略陽水路運糧。康熙帝又命貝勒洞鄂為定西大將軍,掩護諸將進攻四川[2]。叛軍劫略陽運糧船隻,康熙帝命四川總督周有德督辦四川境內糧餉運輸事宜。哈占上疏請求山西協助,康熙帝以山西道遠多勞費,發帑十五萬,使在西安採運[3]。不久,王輔臣叛於寧羌,攻擊莫洛軍營,莫洛咽喉中箭身亡。洞鄂因糧餉難以為繼,自漢中班師回到西安[3]。
康熙十四年(1675年),康熙帝令哈占分兵駐防蘭州,但哈占以西安兵少為理由,建議不分兵。康熙帝命雲貴總督鄂善率師駐興安、漢中,並命哈占守延安,哈占屢次奏請留守西安[3]。當時王輔臣占據平涼,游擊李師膺響應、固原道陳彭、定邊副將朱龍皆獻城投降。王輔臣兵分多路,攻陷臨近各州縣,破蘭州,巡撫華善退往涼州,派遣部將與王輔臣部在邠州、淳化、三水、長武、漢陰、石泉、甘泉、寶雞等處作戰,獲勝[3]。董額克秦州,總兵王進寶收復蘭州,定邊、延安皆下。康熙帝急促董額督兵合攻平涼[3]。哈占聽聞興安游擊王可成叛變,將潼關綠營兵調至商州,將西安滿洲兵移防潼關。不久,聽聞興安叛軍已攻破商州直逼西安,上疏請求董額分兵救援。康熙帝責備哈占道,「輔臣初叛,朕以蘭州近邊要地,令哈占發兵鎮守。哈占以西安兵少不遣,蘭州遂陷。又以延安居要衝,命鄂善屯守,哈占留之西安,延安復陷。哈占但知有西安,重兵自衛,貽誤非小[3]。」令董額急攻平涼,仍派遣將軍吳丹率師自太原移駐潼關,員外郎拉篤祜率榆林蒙古兵增援西安[3]。
康熙十五年(1676年),大學士圖海取代董額為大將軍,包圍平涼,王輔臣降清,哈占上疏請求安撫降眾,設置官吏[3]。十九年(1680年),將軍趙良棟克成都,王進寶克保寧,清軍在四川站穩腳跟。哈占建議軍餉應由四川接運。康熙帝認為四川初定,不適合負擔轉餉任務,命自略陽水道運至敘州[4]。不久,命哈占率領所部赴保寧,謀求收復雲南。哈占再度請求以四川督餉,戶部侍郎趙璟、金鼐等上疏稱此舉將會滋擾四川百姓[4]。
四川初定,改設川陝總督,康熙帝命哈占擔任[4]。哈占率部到了保寧,當時叛將譚弘、彭時亨四處劫掠,康熙帝命哈占從速剿滅,進攻雲南。哈占派遣總兵高孟攻擊彭時亨,將其擊敗於南溪羅石橋,收復營山、渠二縣[4]。康熙二十年(1681年),鎮南將軍噶爾漢收復忠、萬、開、建始、雲陽、梁山等州縣。譚弘敗死,彭時亨被驅逐,廣安、達、大竹、東鄉等州縣也被收復。彭時亨勢窮降清[4]。康熙帝命哈占率師赴敘州,會建昌、永寧兩路進兵。哈占率部從永寧出發,入貴州追擊吳將馬進寶,追至畢節,馬進寶降清[4]。緊接着清軍進逼威寧,大將軍貝子彰泰上疏說,雲南已合圍,師足用,兵多糧少,建議哈占回四川。當時哈占進兵曲靖,聞訊班師。不久,以擊破彭時亨之功,加兵部尚書銜[4]。譚弘部將牟一乾、牟一舉赴遵義投降,分駐巴縣、涪州。哈占疏請移至陝西,懦者歸農,強者入伍,獲准[4]。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哈占獲授兵部尚書,二十四年(1685年),調任禮部尚書,不久,哈占因病請求退休,稱在軍旅時積勞成病。康熙帝駁回哈占所請,怒斥其未嘗立功,命努力自贖[4]。次年(1686年)病卒[4]。
來源
編輯延伸閱讀
編輯[編]
引注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弘晝等. 《八旗满洲氏族通谱》. 遼海出版社. 2002. ISBN 9787806691892.
- 趙爾巽等. 《清史稿》. 中華書局. 1998. ISBN 9787101007503.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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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杭艾 |
清朝兵部滿尚書 康熙二十二年八月戊申 - 康熙二十四年四月辛丑 1683年9月29日 - 1685年5月14日 |
繼任: 伊桑阿 |
前任: 杭艾 |
清朝禮部滿尚書 康熙二十四年四月辛丑 - 康熙二十五年 1685年5月14日 - 1686年 |
繼任: 諾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