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Love Live!/存檔

由Liaon98在話題條目建議分拆上作出的最新留言:8 年前

登場人物的修正案

對於這部分中不中立的進行小部分刪減,符合中立資訊。由於本人不是很熟悉這部作品希望後續有人能補強不足或缺失部分。--アシュウ殿 2013年7月14日 (日) 14:09 (UTC)
本人對於エリーチカ意思不是很明白,希望有人之後能稍微補充解釋一下這部分。不好意思了,小生能力不足。--アシュウ殿 2013年7月14日 (日) 16:16 (UTC)

建議改名:「Love Live」→「Love Live!」

LoveLiveLoveLive!:作品是有感歎號的。--米莉亞留言2013年8月4日 (日) 14:43 (UTC)

LoveLiveLove Live!:如樓上所述,名字應帶有感歎號,但同時參照其他語言版本,在英文字之間也應有空格。--Lif…lon 2013年8月4日 (日) 16:01 (UTC)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8月15日 (四) 03:37 (UTC)
日本和台灣官網都顯示為「LoveLive!」,所以條目名稱應為「LoveLive!」。--米莉亞留言2013年11月7日 (四) 08:21 (UTC)
(-)反對,請勿移動,以手工轉換作補助,移動只會造成多餘麻煩,因為當初移動至這名稱的人又會移動回來,造成移動戰。--アシュウ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00:35 (UTC)
(+)贊成聽從台灣官網和日本官網的名稱,標準詞即LoveLive!--Yangzhezhen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11:50 (UTC)

確定"明星學生妹"=LL了嗎?

是的話就加NoteTA了……——C933103(留言) 2013年8月12日 (一) 18:40 (UTC)

根據《Ani-wave》最近三期的報導,已經證實「明星學生妹」的「Love Live!」的香港譯名。但是,我認為不用加NoteTA,建議保留原標題。因為香港有兩個譯名,群英社譯為「Lovelive! 學園偶像計劃」,而電視台則譯為「明星學生妹」,為了避免以後有譯名的編輯戰,我認為保留原標題是最佳的選擇。--米莉亞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11:09 (UTC)
代理譯名只是給出售發行權、銷售權等簽約用,正式作爲該地區名稱的都是電視台名字。根據其他動漫條目,加NoteTA保留電視台名字才是正確做法。Tvb46留言2014年12月20日 (六) 09:07 (UTC)

官方中文角色姓名翻譯問題?

台灣用語官方翻譯真的是「小鳥 -> 琴梨」、「妮可 -> 日香」、「音乃木坂 -> 音乃木阪」?我建議兩個方案:如果台版引進(包括動畫、漫畫、遊戲)均使用後者並且前者不常用的話,可以使用noteTA全頁轉換;如果不統一(已知遊戲前兩個使用後者)並且前者更常用的話,不使用noteTA,只在相應項標明特定發行物譯法。不要再為了這個而改來改去。——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26日 (四) 01:09 (UTC)

日香日香日~--廣雅 范 201

「南ことり」應該翻為「南小鳥」、「矢澤にこ」翻為「矢澤妮可」或「矢澤仁子」冏人王2014年7月4日 (五) 20:09 (UTC)

是台版動畫還是台版遊戲?——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5日 (六) 01:53 (UTC)
最後還要考自己動手,看起來應該是官方台版動畫官網的人物介紹([1])的用字是後者,動畫確定。遊戲根據一些路邊社情報,也是後者。確定台灣地方用字,人物用字為後者,而校名為前者(台版動畫官網故事介紹的用字[2])。如有異議,請打臉,並重新確定用字模式。——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7日 (一) 06:41 (UTC)
如果中國大陸盛大之前取得LL遊戲時說到有關譯名的內容是真確的話,這個應該算是日本官方翻譯?——C933103(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4:24 (UTC)
大陸這邊手遊的翻譯也是日香和琴梨……感覺不用手工轉換,改為寫{{}}註腳會比較好Scrummble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05:51 (UTC)
但動畫不是(不知有沒記錯?排除民間翻譯的話),遊戲直接搬台版數據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21日 (一) 13:28 (UTC)
好吧,我糾結了,根據簡體引進方愛奇藝來看([3]),字幕用的是小梨(明顯是小鳥的另一個譯法琴梨),但下面人物介紹用的是小鳥,第五集用的導語也是妮可。(雖然人物介紹注有來源自百度……),或者根本沒簡體官譯,或者前後矛盾。建議簡體保留常用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21日 (一) 13:46 (UTC)
鑑於轉換中zh-tw一欄被人改為簡體字「小鸟」,且譯名不統一造成了一定的閱讀障礙,本人已將其改為「琴梨」。如有異議請改為「小鳥」,勿直接回退。謝謝。--H2NCH2COOH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03:10 (UTC)

請尊重日方原本的角色設定,只要稍加查詢即可知道kotori在設定上是作為小鳥的,固然琴梨的翻譯並無錯誤,但是臺灣這種素質的翻譯,這是表現臺灣代理的不專業和不用心。如此明顯的設定竟然能夠翻錯,可謂是荒謬至極。走一圈推特或是pixiv,甚至是官方用的梗,翻成琴梨根本是謬誤.而矢澤日香的翻譯亦是一體兩面之事,にこにこに翻成日香日香香真是令臺灣的長期支持者搖頭歎息.此外,簡體官方手遊原本採取的是小鳥和妮可(未正式上架前),但是後來正式上架的日期突然往後延至比台版晚,上架後也改成琴梨和日香,推測是有和怪獸協調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01:288:123a:1:b503:e636:d8bd:e177對話貢獻)於2014-08-12T11:44:13‎加入。

問題是可靠來源表明台版使用了後者(琴梨),要尊重可靠來源,除非指出更高級一級的原作可靠來源是前者(例如梗來源等),否則只能按照台版的譯法,並同時說明與常用譯法是有差異的。╮(╯_╰)╭ ——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12日 (二) 06:54 (UTC)
當然可以逼迫下原作或者台版代理改回譯法,逼台版代理認低威,或者更有效。(斜眼笑)——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12日 (二) 06:54 (UTC)
「在台版翻譯中為「南琴梨」,但官方給出的信息和民間愛好者流傳的依然為『南小鳥』。」這句話最好能補上來源。本人並不支持zh-tw改用「小鳥」,因為這樣不僅會令轉換複雜化,也不太符合向來的政策,畢這句話對台灣翻譯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H2NCH2COOH留言2014年8月16日 (六) 13:50 (UTC)
很不幸的是,我這邊並沒有一個網頁或資料能夠顯示這是一個官方在明面上的設定。但是如果有去神田明神走一趟的話,不難發現眾多繪馬上面畫的都是小鳥的圖案。甚至以往的生放送或是節目的作畫情節裡內田彩畫小鳥的圖案也並非少數一兩次的事情。我新買的Gs電擊官方出版的畫集裡面也有一些小鳥扮小鳥的造型。經過查證,在第二季第十話中所畫的繪馬中,由內田彩所繪製的繪馬所畫的正是鳥頭的造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1.243.104.208對話貢獻)於2014年9月8日加入。
以上所謂"查證"都只是第二手的暗示性間接證據,不能當來源使用吧。不管你喜不喜歡,版權在代理商手上,除非日方直接放出漢字,不然代理商翻什麼就得用什麼,你覺得不合原設,可以寫信給代理商或是日方要求改正,在這邊稿編輯戰沒有意義。風鳴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09:45 (UTC)

(?)異議 KOTORI的翻譯可以是琴梨,也可以是小鳥,但是以音節來講,KO-TORI是小-鳥,而KOTO-RI是琴-梨,而就理論而言,不會把人物命名為動物,因此琴梨比較適合.至於NICO的翻譯,我建議是看場景,因為如果是NICONICONI,那就建議用妮可,但稱呼時應該使用日香. 吃米菓長大的喵留言2014年10月11日 (六) 11:20 (UTC)

@Coke12350極黑的布倫希爾德的鷹鳥小鳥(たかとり ことり),並得到台版確認,譯法本來不固定的,而且官方也出過梗是以小鳥稱呼的,所以,別說得太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11日 (六) 13:30 (UTC)
(:)回應 我的意思是琴梨可以是正式名稱,小鳥可以是綽號(或者),而且翻譯也是要看場合情況的,同一個單字有好幾層意思,就看當事人(作者)想表達的是什麼. 吃米菓長大的喵留言2014年10月11日 (六) 13:52 (UTC)
相反,我只保留小鳥作為官方的正確解釋(當然,如果能找到那個梗),琴梨只作為台版的翻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11日 (六) 14:13 (UTC)
( ✓ )同意 每種翻譯都不錯,然而哪個比較好,就讓消費者(觀眾)買單吧! 吃米菓長大的喵留言2014年10月12日 (日) 05:40 (UTC)
( ✓ )同意 我是直接在條目上加註"台灣代理商翻譯為「矢澤日香」,但官方給出的信息、民間的翻譯組、以及大多數粉絲依然以「矢澤妮可」稱呼。"應該比較沒有這個問題了。 Tsuna Lu請在此留言) 2014年11月25日 (日) 09:50 (UTC+8)
按照WP:NC,命名應使用最常用的名稱。官方譯名在經常被使用的情況下才會優先使用。(參考WP:ACGTITLE,3>5)。——C933103(留言) 2014年12月14日 (日) 05:54 (UTC)
問題是,這是條目內容問題,命名規則不干涉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14日 (日) 06:13 (UTC)
的確,這不是條目名稱的問題,是內容的問題呀。 Tsuna Lu請在此留言) 2014年12月17日 (三) 00:11 (UTC+8)
可以把那指引用作參考。
不然的話,把角色介紹逐人分拆成條目便適用了。(九位主角們的Notabiility應該比其中幾個CV[來源請求]而CV們全都有條目了 應該有足夠資料為每位角色撰寫條目)
——C933103(留言) 2014年12月16日 (二) 19:22 (UTC)
現在暫沒有分拆的需要吧,而且對於虛構事物來說,有關注度不代表必須分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17日 (三) 00:36 (UTC)
還有再看了下,小鳥屬於常用譯名,琴梨是正式譯名,官方譯名必須是原作商給出,正式譯名是代理商給出,3是比5大,但5是正式譯名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22日 (一) 06:36 (UTC)
然後在2014年12月22日 (一) 06:39 (UTC)用百度測試一下,"南琴梨" -"南小鳥" -site:wikipedia.org:860、-"南琴梨" "南小鳥" -site:wikipedia.org:862、"南琴梨" -site:wikipedia.org:2430、"南小鳥" -site:wikipedia.org:198000,從搜索測試來看,琴梨只能算是正式譯名,根本不能屬於命名規則的2的情況。——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22日 (一) 06:39 (UTC)

(?)異議 無論你們爭出哪些姓名是能寫在這WIKIPEDIA專頁的、符合「屬於你們的正確」的姓名翻譯,我仍強烈建議將全部譯名都寫在頁面上。這是自由百科,重在收錄,而不是「頂替權威、被大家拿來協助判斷正誤」。至於有哪些人嫌哪個譯名傻屌,這種事情並不能拿來作為「考量是否收錄這個譯名」的依據…只要有一定群體在用,那麼收錄進來就總沒錯。我已經將南ことり和矢澤にこ的全部翻譯名稱都整入該詞條了,希望大家能就此結束這個爭論。孫志貴留言2014年12月18日 (四) 03:07 (UTC)

一直都有收錄。這不是問題。但收錄並不代表使用。沒可能在所有提及兩位角色的場合並用兩個譯名。這才是問題所在。——C933103(留言) 2014年12月18日 (四) 22:15 (UTC)
嘛...名字的部分現在就先保持這樣,再看看還有什麼比較好顯示的方式再來處理好了。Tsuna Lu請在此留言) 2014年12月19日 (五) 11:57 (UTC+8)
但現時做法很不統一,日後若要地區轉換也很困難。應當只選用一個作小標題,然後在小標題下方第一行內文就寫「又譯作XXX」並在其後加註釋。Tvb46留言2014年12月20日 (六) 09:10 (UTC)
只要「只選一個」,就免不了權威爭奪戰。總是有人認為「哪一個名字被選中,哪一個名字就會被一定人群當做權威」。孫志貴留言2014年12月21日 (日) 06:26 (UTC)
但事實上在內容紀錄也免不了只選一個,沒有可能每次都出現兩個或多個譯法。現時也是如此。也不應因為某地區有爭議,就影響到其他地區難以執行字詞轉換。若怕做成「權威爭奪戰」,頂多費些筆墨去說明,而不是因噎廢食。Tvb10data留言2014年12月22日 (一) 06:44 (UTC)
那現在TVB目前公布的電視節目宣傳資料當中已經正式採用「南小鳥」「矢澤妮可」這組人物議名了,並列的話沒問題吧?孫志貴留言2014年12月23日 (二) 12:50 (UTC)
TVB週刊宣傳的資料未必與正式的一樣,這事發生過許多次。目前已播放的集數中只肯定了「小鳥」,「妮可」並未肯定,而且「妮可」不太符合粵音,哪怕不譯「日香」與「仁子」,仍有較大機會不用「妮可」。現在條目寫得太肯定,並不如實。若日後發現不一樣,還是要有解決辦法,以地區轉換不受影響爲先。Tvb10data留言2014年12月25日 (四) 10:43 (UTC)
等第5話開故。另別太依賴地區轉換,大陸區可是常用高於正式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26日 (五) 01:19 (UTC)
我上方已說過,目前港版的Nico譯名是未肯定的。不希望有編者三人成虎。先撤回『香港無綫電視TVB已經正式啟用「矢澤妮可」作為在香港的官方角色譯名』這種說法。日後若確定了是「妮可」,才加上去。若確定不是「妮可」,則應依事實而撰寫。Tvb10data留言2014年12月27日 (六) 16:47 (UTC)
可行,等第5話結果。——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28日 (日) 03:16 (UTC)
現在又多了一個港譯,Nico的譯名列舉得超--級--長--。在現時情況根本就不可以直接用地區詞轉換(否則台灣用戶會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該不該把「仁子」直接移進註解當中?起碼「妮可」在愛奇藝版本現在尚算還有出現在網頁顯示的標題(雖然寫着百度),「仁子」現時就不存在於任一正式版本。再加上聽聞愛奇藝的譯名曾被台灣代理更換過,而事前應該是「妮可」(利益申報:我不是目擊者,不清楚事情始末,有待證人解畫),所以仁子應該在註解中出現已經足夠。--Beterc留言2014年12月30日 (二) 16:40 (UTC)
都說了等第5話,不建議從題目臆測用名。——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31日 (三) 01:16 (UTC)
「所謂」的題目是指愛奇藝抑或J2?假如是指愛奇藝,我只是建議把仁子收起而舉的論據。如是指J2,首先我要聲明,不是我先改的。然後配音版本在第四集下集預告中讀出的標題,可跟TVB網頁中不相關的不明人士打的標題是完全兩回事。「妮歌」是從配音版本的預告標題而來,如果你要把它視為「翻譯員有可能誤把標題中的nico當作不是人類的東西」,也未免太過侮辱人類智商。(而且TVB網頁並無為這套提供介紹。)--Beterc留言2014年12月31日 (三) 11:17 (UTC)

在「香港繁體」版裏,不應以港版名字為準嗎?

  • 我一開始已說,無論名字的各種翻譯要怎麼列出,也不應因為某地區有爭議,就影響到其他地區難以執行字詞轉換。現在,香港的的確確以粵語音的「妮歌」為準,而不是普通話音的「妮可」,那麼「香港繁體」版裏就應以「妮歌」為準,天經地義。而我們也只是用地區轉換去處理,在台灣、大陸版本裏,仍然顯示作為「妮-{}可」為準、「妮歌」後列。這樣本來各版本都正確,河水不犯井水。
  • 但這地區轉換卻莫名地被刪除,近日我發現,嘗試加回,卻遭人阻撓,以簡化字聲稱「無需針對地區用語性進行轉換」,卻沒有解釋為何無需,結果逼使香港版也以普通話發音的「妮可」為準,排在「妮歌」前方。這種法並無道理,也完全不尊重各地區實況,河水犯井水。謹在此表示抗議。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6日 (五) 11:23 (UTC)

TV第一期的OVA問題

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收錄於該組合第六張專輯MUSIC:START!中的OVA短片隸屬於TV動畫第一期,而從內容和形式上則和該組合前5張專輯附贈的短片屬於同一系列。

是否應該將關於OVA的內容從TV動畫中移出?--庫特莉亞芙卡2留言2014年8月5日 (二) 12:19 (UTC)

(-)反對,不要移動,因為在電視動畫第二季撥出之前的4th演唱會,就已經發行了OVA,所以保持原狀是最好的。--Tsuna Lu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4:35 (UTC)
關鍵不是是否第二季吧…——C933103(留言) 2015年8月4日 (二) 20:38 (UTC)

條目的側重是否有問題。

Lovelive!是一個多媒體企劃,涵蓋多個方面的作品,而現在條目明顯是以電視動畫為中心在介紹,LIVE等完全沒有說明內容。--鏡音鈴留言2014年10月6日 (一) 07:41 (UTC)

不對啊,書籍占比可以,CD全部另外一個表,動畫主要是插曲太長。或者參考ja有沒介紹。——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11日 (六) 11:24 (UTC)

如果是照您所說的...要把Live全部附上去的話,那之後會逐步補上的...畢竟資料量還蠻龐大的。Tsuna Lu請在此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4:35 (UTC)

2014年12月31日20時至2015年1月1日10時,我會把整個條目的排版大翻修,盡可能弄得像日版那樣子整齊。到時還請各位多多包涵。Tsuna Lu請在此留言) 2014年12月29日 (五) 01:33 (UTC+8)

(+)支持(+)支持(+)支持量子化のPC喵留言2014年12月29日 (一) 13:10 (UTC)

2015年1月1日6時30分,目前已經結束演唱會/廣播節目/歷史年表的翻譯以及新增人物的英文名,暫時收工。預計下周繼續更新排版。Tsuna Lu請在此留言) 2015年1月1日 (四) 06:30 (UTC+8)

小泉花陽的人設問題

麻煩各位在編輯的時候要確實使用官方所提供的設定,不要擅自修改...花陽的身高是156厘米,不是158厘米。Tsuna Lu請在此留言) 2014年11月25日 (二) 09:50 (UTC+8)

近日有人不斷破壞本條目

似乎破壞都多用新登記的account,登記後的「貢獻」就是來破壞本條目。我見有一些已遭管理員封鎖,辛苦了。但他們似乎還未停止。希望他們理智一些,停止這種惡意破壞。Tvb10data留言2014年12月30日 (二) 13:47 (UTC)

等到這次把整個條目的排版大翻修,盡可能弄得像日版那樣子整齊之後,我想向管理員提暫時性的半保護,以免被破壞版面。Tsuna Lu請在此留言) 2014年12月31日 (三) 16:06 (UTC+8)
實在受不了許多IP戶以及新手帳戶不停重覆的破壞。而且他們「精明」在,不是用同一帳戶去做,而會用不同的帳戶或IP輪流做,以迴避「回退不過三」問題。像Cherrylee102020、163.14.6.31、123.204.234.102、P033b35、61.92.233.252、163.14.43.87、Mandarin lemon、223.19.108.22……等,眞不知有甚麼辦法解決……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6日 (二) 07:11 (UTC)
申請保護,加CU+真人傀儡,無聊人要用無聊方法對付。——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月6日 (二) 07:51 (UTC)
剛剛檢視過這2天的破壞,算是還好吧!?請去檢視20141231以前的破壞,那才叫不堪入目啊! 量子化のPC喵留言2015年1月6日 (二) 09:28 (UTC)
那時的破壞當然不堪入目。但現在的頻繁率亦不見得好。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7日 (三) 20:17 (UTC)

為何矢澤妮可分段出現了手動語言轉換規則錯誤

看了源碼,感覺並沒有什麼問題。

自己也不太熟悉維基語言,望高人幫助修繕一下。

謝謝。--MagaFun留言2015年5月12日 (二) 19:39 (UTC)

已作臨時修復,但錯誤原因我找不到,我只是把次序調一調而已。--Beterc留言2014年12月30日 (二) 17:20 (UTC)

LoveLive! 還是 明星學生妹

香港用語標題這樣頻繁改動確有不妥,我認為需要確認下,因為我在B站看的版本字幕多次出現兩種寫法,我認為可能是字幕編寫的問題,相對之下,節目開始前的預告穩定很多(畢竟就是節目視頻原內容),所以我認為以節目開始前的預告作為香港用語標題比較合適,而用語就是「明星學生妹」,為避免頻繁發生編輯戰,所以方案一如上。

其次如果更好的話,我認為可以只保留在infobox名字翻譯時以「明星學生妹」為節目播放時的翻譯,其他部分永久擱置保留原名,方案二如上。

以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月7日 (三) 12:55 (UTC)

  • 作為節目名,香港的確是「明星學生妹」,毋用置疑。「LoveLive!」是用於節目內,因為與內容相關,那是演出名稱,是全國校園偶像比賽。
  • 請必須留意所謂修改者,像Cherrylee102020、163.14.6.31、123.204.234.102、P033b35、61.92.233.252、163.14.43.87、Mandarin lemon、223.19.108.22……等,只是以不同帳戶重覆破壞,我在早前的討論已指出此點。他們的使用者「貢獻」可能就只是來作此破壞。當中部份編輯更連「小鳥」、「妮歌」的名字也堅持改成其他地區的「梨琴」和「妮可」,只是有時他們分開作業而已。香港有一些極端動漫迷無視現實,逢香港翻譯版本就罵為劣譯,逢香港的譯法就不接受硬要改作大陸或台灣地區的譯法。而在播出前,這些極端份子已在fb群組張揚他們會反港版。這更明顯是破壞無疑。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7日 (三) 20:16 (UTC)
終於說到point上,這個條目的重心應該是特製該策劃,而非策劃下的動畫,所以以動畫名來定義策劃名的確有所不妥,或者應該是設立「用名」章節在「故事簡介」之前,將各種因為細項目用名問題在此章節標註出來先。--以上沒有署名的留言由Cwek2015年1月12日 (一) 01:20 (UTC) 發佈
但事實上,所謂「策劃項目」或「跨媒體項目」,若在該地區以動畫或漫畫作為傳媒主要傳播作品,一般條目都還是以動畫或漫畫來定名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12日 (一) 20:14 (UTC)
還不如說把動畫部分分割,這樣改命名更名正言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月13日 (二) 01:19 (UTC)
並無證據顯示動畫在香港是主要傳播作品。事實上《明星學生妹》播出前,香港(了解動漫的人群中)就有很多人知道Lovelive了,音像店亦可以購買到相關CD。--H2NCH2COOH留言2015年1月13日 (二) 09:57 (UTC)
「音像店」不會是指信和中心,「CD」不會是指日版CD吧…--Beterc留言2015年1月14日 (三) 22:16 (UTC)
同意Beterc的發問,而且覺得這是關鍵的一問。希望能及早看到答案。目前已有多天在香港版裏條目標題變成與被破壞內容時一致了。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17日 (六) 15:06 (UTC)
Beterc所言,當然我也在其他有售日本書刊、光碟的地方看到過LL的產品。至於「『CD』不會是指日版CD吧」這個問題,可以明確地說:CD之類的東西根本無正式的中文代理(就算將來有,恐怕也不會出現在香港)。但正因為如此,電視以外的媒體在香港的影響力比較有限,這樣的情況下採用TVB譯名無疑是於以偏概全、人為擴大「明星學生妹」的適用範圍,令沒有接觸過相關CD、雜誌等媒體的讀者產生「LoveLive!=明星學生妹」的錯誤判斷。--H2NCH2COOH留言2015年1月18日 (日) 02:04 (UTC)
我個人來說其實條目名稱是甚麼也沒有所謂,不過看見你連個像樣的理據也說不出來真的「冇眼睇」,起碼也說說C3日本動玩博覽的宣傳資料除了「超人氣動畫《LoveLive! School Live Project 明星學生妹》」之外甚少出現「明星學生妹」,來指出版權持有人或許只視作動畫譯名。單純以香港非常容易買到日本的「官方水貨」來指出「明星學生妹」不應用作條目名、會導致「錯誤判斷」,這是甚麼邏輯?不過演唱會命名一定是「Lovelive」這一點倒是不會變。
目前總結一下情況:
  • 動畫版命名必定是「明星學生妹」
  • 演唱會的命名定必是「Lovelive」
  • Lovelive國際版官網(英文)對香港的聯絡資料只有TVB.com和台灣Android遊戲的官網
  • 在BANDAI ASIA網頁(半中半英)的商品搜尋用「明星學生妹」可以搜到LL精品,但商品部份的介面是英文故只有英文字顯示
  • SUNRISE國際版官網沒有有關LoveLive的海外資訊。
  • 問題點位於整個「計劃(Project)」的命名
--Beterc留言2015年1月22日 (四) 19:25 (UTC)
堅持「明星學生妹」到底為了什麼。—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1月23日 (五) 13:24 (UTC)
樓上這樣問不覺得有問題或者有先設立場嗎?環視其他條目,即使是跨媒體項目,若本來是ACGN圈子的事物,大多以動畫或漫畫為本土地區定名的。現在本條目卻要堅持例外。是否應該有很充分的原因才足夠支持這種例外呢?否則的話,對本條目作出例外的判斷或作法,豈非成了特權?而目前的問題,據上面雙方的觀點,我們並沒有看到足以讓這例外堅持下去的理據。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23日 (五) 15:21 (UTC)
WP:NCWP:ACGNAME原文常用規則。當然最後結論要這樣命名的話就那樣,只是點出沒有『動畫版命名必定是「明星學生妹」』這回事(依討論流程指的是動畫獨立條目的命名),除非日本官方這麼命名。有接觸的各位都很了解重點在整個計畫,其他不贅言。—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1月23日 (五) 15:52 (UTC)
請留意,首先,現在討論的是香港用語標題,而不是條目的實際原始名稱。第二,動畫條目名稱在香港版本下一定是顯示「明星學生妹」,因為動畫官方譯名不存在,按優先度接着就是正式譯名了。(不要硬拗說譯名不通用)--Beterc留言2015年1月25日 (日) 15:08 (UTC)
綜合前述,現時的做法有值得商榷之處,亦畢竟令動畫標題與香港實際不符。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5日 (四) 04:27 (UTC)
5th live是演唱會嘛。不過其實問題不是出於多媒體計劃,而是有多個版權持有人。同是Sunrise出品的偶活也是偶像的多媒體計劃(不過相對低齡向),但這個是BANDAI自家,由BANDAI ASIA到SUNRISE動畫工作室在港活動都統一使用「星夢學園」,而角色參加的是「偶像活動」(不會因名稱的譯法而導致「星光學園」學生參加「星夢學園」這種奇怪情況)。但LL就出現遊戲、音樂、動畫三者都不同版權持有的問題(然後音樂和動畫製作兩者的母公司BANDAI基本上沒有參與,只賣週邊),結果就弄得一團糟。而且在2013年夏天TVB首次公佈時已經是「明星學生妹」,不難想像動畫的版權持有人在批准電視台譯名時完全沒有想過自己埋下了一個大炸彈。--Beterc留言2015年1月23日 (五) 13:40 (UTC)
如果有需要分割動畫部分的話,我倒不反對使用對標題的地區轉換,但這個條目現在是這一個策劃的條目,至少在策劃沒有翻譯吧,我認為暫時來說不需要轉換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月23日 (五) 14:27 (UTC)
說到Ani-wave我也要說說它目前的問題。自從10週年編輯部全換血後,目前由「何故」主題的Ani-wave,改變了一貫沿用港版名字的作風,連以前一直用港版名字的舊作品,也故意改用台版名字或網上盜版翻譯名字,甚至到底用台版還是盜譯版,它自己內部也不統一。因此以無法再參考它來看「港版」譯法。Tvb10data留言2015年1月23日 (五) 15:21 (UTC)
我不認為[4]這裡採love live譯名與其演唱會本質有多少必然關係……——C933103(留言) 2015年1月25日 (日) 16:59 (UTC)
話說,按照第二季動畫Last live那一集,Lovelive大會的螢光幕所顯示,LL大賽全名也是LLSIP…——C933103(留言) 2015年2月1日 (日) 16:35 (UTC)
提到AniWave我就要提一件事,因為前幾期(1月22日出版的第334期)的封面標題:『最緊要自律!台灣演唱會事件報導』就是使用我們粉絲團的標題和內容來作為雜誌內容,這點我也曾向雜誌編輯部確認過了。122期封面附圖(外部連結)報導內容附圖(外部連結)--Tsuna Lu(請在此留言) 2015年2月5日 (四) 11:30 (UTC+8)
C3HK facebook上介紹bushiroad也一直在寫Love Live!…雖然沒去那邊不知道現場怎樣…——C933103(留言) 2015年2月7日 (六) 04:26 (UTC)

終於連人名羅列順序都介意了

非要用地區轉換做個無須排序?——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7日 (六) 01:46 (UTC)

Cwek(即「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閣下,第一,我已在上方『在「香港繁體」版裏,不應以港版名字為準嗎?』段落裏進行討論,而這討論亦是直接承『官方中文角色姓名翻譯問題?』而來,我不明白為何閣下要無視正在進行的討論,要開新的。
第二,這條目多番被人破壞,變成與港版不符者,其他編輯指出問題並修復破壞,閣下卻無視大家的說明,亦不先尋求共識,以自己含有主觀成分亦不充足的理由,把條目擅自「一鎚定音」成與破壞者一樣的版本,都是要令「香港繁體」版本裏不以香港正式名字作準。例如於 2015年1月12日 (一) 01:19 的修訂,就令條目無法使用正確的香港版動畫標題。而按上方討論,閣下的理據含有主觀成分,理由亦非充足,卻把條目「一鎚定音」,以此為定論的形式寫在條目的編輯說明裏。如今,又再次重施故技,連在「香港繁體」版裏,以「妮歌」這港版名字作準,都不被你允許,這種做法沒有問題嗎?
上方我已說明:『我一開始已說,無論名字的各種翻譯要怎麼列出,也不應因為某地區有爭議,就影響到其他地區難以執行字詞轉換。現在,香港的的確確以粵語音的「妮歌」為準,而不是普通話音的「妮可」,那麼「香港繁體」版裏就應以「妮歌」為準,天經地義。而我們也只是用地區轉換去處理,在台灣、大陸版本裏,仍然顯示作為「妮可」為準、「妮歌」後列。這樣本來各版本都正確,河水不犯井水。但這地區轉換卻莫名地被刪除,近日我發現,嘗試加回,卻遭人阻撓,以簡化字聲稱「無需針對地區用語性進行轉換」,卻沒有解釋為何無需,結果逼使香港版也以普通話發音的「妮可」為準,排在「妮歌」前方。這種法並無道理,也完全不尊重各地區實況,河水犯井水。』
希望閣下停止編輯戰,令「香港繁體」版裏以香港的叫法為準,如同其他條目一樣。可以嗎?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7日 (六) 11:48 (UTC)
WP:太長不看,既然都全部列出了,就沒必要糾結排序,多此一舉地增加多餘代碼。——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7日 (六) 12:13 (UTC)
有甚麼長?才幾行字。可以這樣無視別人的論點和論證嗎?這是能交流的討論嗎?「香港繁體」版就理所當然以港版叫法為準,排在首位也就是一種準不準的意思,絕不多餘。去除它就是河水犯井水,逼使「香港繁體」版不能以香港叫法為準。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7日 (六) 12:18 (UTC)
 
基於oldid=34240554的截圖,既然全部列出,我看不出需要特地轉換來產生順序對調的意義。——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7日 (六) 13:13 (UTC)
啊,忘了,後面還有個註解說明命名問題,估計不打算看了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7日 (六) 13:19 (UTC)
全部列出又如何?港版地區名字,即使在「香港繁體」版裏,要排在後方,這代表了甚麼意思?相反,加入地區轉換模版,到底有甚麼害?Cwek閣下一次又一次令「香港繁體」版不能使用香港叫法為準,有充分的理據嗎?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7日 (六) 13:35 (UTC)
真替灣灣不憤了,「日香」排在第三都都沒吭聲,你香港的就發毛了?本來全部列出就不糾結次序,你偏要糾結這個細枝末節,我真想不明白這是什麼心理。吃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8日 (日) 00:56 (UTC)
給你第一又如何,最終還不是要看註解。——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8日 (日) 00:56 (UTC)
台灣如何排是台灣的事,這次是針對香港的地區狀況,而把最符合官方渠道發佈的譯名作優先展現,讓銳意從條目知道角色資料的香港人可以直接知道,而非需要繞道到註解當中知道名字,抑或從中誤會官方渠道的譯名。連這些細節都置諸不理的人,可謂連最基本的為人著想都不懂;換個好點的說法,就是有種令人難以明白的心態吧?噢,應該叫吃醋才對。--Leungkaiyin留言2015年2月8日 (日) 09:51 (UTC)
那為什麼一定利用地區轉換做非內容性的操作,只是竟竟對調位置?本來全部列出並不要求排序,而且後面註解已經說明了用詞的差異,對於某些視而不見之人來說,或者死認定排序吧。就算其他排前並不影響內容的表達,全列出加註解已經足夠,不要引用不必要的編輯源碼,反而影響其他後續者的操作。——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8日 (日) 10:37 (UTC)
若對台灣版有異議就另行討論,強行要「香港繁體」版與台灣版的處理手法體齊,這是甚麼地區中心?排先排後絕對影響內容表達,這點他人怎麼說你仍堅稱「不影響」,是你個人的主觀,不能一鎚定音禁止他人覺得有問題、禁止他人解決這問題。用地區轉換解決地區譯名差異,向來是中文維基的一貫做法,何來「『不必要』的編輯源碼」?何來「影響其他後續者的操作」?假若你這說法成立的話,那麼地區轉換模版的存在,本身不就「不必要」、「影響其他後續者的操作」嗎?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8日 (日) 10:53 (UTC)
用地區轉換解決地區用語,這沒錯,但沒說過用地區轉換解決現實順序問題吧,而且只有只能顯示一個並需要注意地區用語時才需要,但現在全部已列出的話,除了基礎的繁簡轉換外,就沒有唯一顯示的需要,所以這部分反而顯得多餘。還有同回敬一句,在有註解、全部列出的情況仍可以認為順序有問題,這才是你的觀點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8日 (日) 13:11 (UTC)
另外,對於Cwek(Sakamotosan)執意要把條回改成你自己一鎚定音的樣子,破壞不同語言版本的在地化地區轉換,我暫時不敢再編輯,否則會犯規,但閣下則已違規!如果維基上真的講規矩,希望閣下自行還原自己的破壞。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8日 (日) 13:08 (UTC)
問題是,有嗎?——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8日 (日) 13:11 (UTC)
整天「為準」,「為準」,現在又不是少列了其中一區的用語,既然已經全部列出,就不需要過分注重順序問題,除非大陸常用用語和香港正式用語重合,然後就「妮歌」與「妮可」進行陸港轉換,我就算了,但既然連「仁子」這個早期翻譯現在基本棄用的翻譯都能與另外地區的用語同等地位,為什麼「妮歌」與「妮可」就不能同等地位共同列出,非要爭個先後,尤其已經有註解解釋的情況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8日 (日) 13:18 (UTC)
你怕是不知港民本土意識所甚。就算此情甚得我等所「嫌」,該詞條在香港區域顯示成怎樣、也和咱們無關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9日 (一) 05:04 (UTC)
這位同鄉,咱們都是大陸人,沒資格代表香港WIKI用戶群體的需求吧?就不要管香港詞條了。(我買過台灣的辭典學過正體中文,也不敢說我就能百分百代表台灣用戶群體的語言習慣需求)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9日 (一) 04:39 (UTC)
另,不知Cwek兄是否知道這些語序可以分區域進行不同定義,似乎現有的WIKI語法應該能夠辦到這一點。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9日 (一) 04:48 (UTC)
看不明白就算了,我的意思是既然已經全部地區用語一併列出並且有註解說明,何必為此利用轉換機制對調位置,強調次序?不如說台灣的正式用語是「日香」,也把日香的整一個對調?太搞笑了吧。最後我強調就是已經全部地區用語一併列出並且有註解說明的情況,不要濫用地區轉換,只限於用於說明只能顯示其中一個地區用語時可以考慮。——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濫用不濫用怕不是你一個人說得算的,我也說不算,投票吧。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9日 (一) 05:04 (UTC)
維基本來叫大家相同的回退不要超過三次,過了就是編輯戰。我不明白為何現在Cwek(Sakamotosan)可以公然破壞,執意要把條回改成你自己一鎚定音的樣子。若無法得到共識,似乎只有投票一途。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12日 (四) 12:45 (UTC)
  • (*)提醒:你們兩個一直在這邊爭論也沒用(討論頁落落長,看得誰都會覺得很厭煩)。兩位的意見要不要乾脆進行投票表決算了?讓其他維基人能夠表達意見。-Tsuna Lu請在此留言)2015年2月8日 (日) 21:54 (UTC+8)
    • (※)注意:我不對其他地區的名稱用法做任何評論,但我要提醒一點:台灣地區真的沒有人(包含代理商和民間翻譯組)是使用"仁子"和"妮歌"這兩個用法的。現在全版本一樣的配置,真的會害剛開始看LoveLive!的新手們陷入混亂之中。所以個人建議還是要針對單一地區的用法作為補充。而不是一昧地在那邊吵要不要拆除整個條目的NoteTA模板。有沒有人試過單一小分類進行NoteTA的?有空的可以幫忙試試看嘛?-Tsuna Lu請在此留言)2015年2月8日 (日) 22:12 (UTC+8)
  • (!)意見,支持地區用語轉換,把一堆譯名並列的作法,只會自找麻煩。如果{{NoteTA}}放不下的話。(限制30組)也可比照其他條目的做法,另開公共轉換組模板。-P1ayer留言2015年2月9日 (一) 15:04 (UTC)
怎樣轉?單列一個,然後剛好常用和正式衝突了;全列,又要爭個你死我活的。NoteTA肯定放得下,現在才4條。(話說你有看過這裡放了多少轉換?)——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0日 (二) 00:41 (UTC)
WIKI又不是你一個人開的,真不知你是在躁啥洨。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11日 (三) 13:58 (UTC)
口臭別說話,說得這樣酸,真不打算協作大幹一場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2日 (四) 01:13 (UTC)
到底是誰不打算協作?有不同的編輯都在討論頁指出問題,Cwek(Sakamotosan)你沒有充分的理據反駁,卻仍執意要把條回改成你自己一鎚定音的樣子,這樣子正好與早前破壞本頁面的IP戶吻合,還超出三次作相同改子,甚至連「阿卡林」這種字詞都寫進隱藏註釋中。維基有方法去解決地區差異,亦有其他編輯指出有需要,你又不是香港在地朋友,一己聲稱「多此一擧」就目空一切,蠻不講理,到底是誰不打算協作?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12日 (四) 12:45 (UTC)
  • (!)意見是說出現了其他和Cwek一樣固執卻地域立場相異的編輯者了嗎?為什麼除了香港以外的頁面顯示模式當中仍舊將「妮歌」排在前面?自動轉換功能為什麼要改掉?這樣和Cwek有什麼區別?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0:11 (UTC)
我對地區轉換的理解是指只能顯示一個存在地區差異的用詞時,就應該用字詞轉換,而不是為了爭個顯示順序,利用技術手段將兩個同等列出的詞調個次。而且既然已經有註解說明同等列出的原因,而且全部等位列出,就沒有在那裡進行地區轉換的需要。既然連註解的存在都能如此忽略,我真想不明當時這樣寫註解有個鳥用?一上來就一句「WIKI又不是你一個人開的,真不知你是在躁啥洨」,who first?——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0:25 (UTC)
PS.同樣,如果我也回敬一句「WIKI也不是你一個人開的,真不知你是在躁啥洨」,你滿意不?——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0:38 (UTC)
我只改了一次,且看到其它人再改之後我決定先在這裡問問其他人的意見;而你明顯要來勁得多。不過,這也是可以「問問其他人看法」的事情。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5:52 (UTC)
PS2.「妮歌」排前,是因為Tvb10data要為香港地區爭取個香港用語排前,但「妮歌」與「妮可」必須同時列出,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妮歌直接排前,「為香港的爭口氣,滿足下其某種尊嚴」。如果不滿意的話,也可以「妮可」扔回前面,「妮可」從各地區來看可以歸為常用範疇,比其他不常用的正式好多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0:49 (UTC)
那是Tvb10data要為香港專頁當中踐行「香港用語排前」。沒有基於具體地域專頁顯示模式的前提的話堅持某種排序等於對其它地域的用戶耍流氓。你卻脫口總結一句「為香港的爭口氣,滿足下其某種尊嚴」?沉不住氣就回家尻手槍尻尻睡去。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5:52 (UTC)
如果真有香港用戶覺得香港排序活該套用於非香港地域的專頁顯示模式的話,我一定會投反對票,省得這類人再刺激非香港人刺激出更多像你這樣的。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5:52 (UTC)
what ever.——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6:02 (UTC)
只是調香港和大陸的而不理台灣的,what ever.——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6:03 (UTC)
另發一組在2015年2月13日 (五) 01:22 (UTC)做的Google與百度Test,妮歌的真的很可憐,自己找個台階吧。

tw(google):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711
"矢澤日香" -site:wikipedia.org:25600
"矢澤妮可" -site:wikipedia.org:80900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228000
"矢澤妮歌" -"矢澤日香" -"矢澤妮可"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299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矢澤妮可"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25600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80900
"矢泽妮可"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228000
hk(google):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614
"矢澤日香" -site:wikipedia.org:22600
"矢澤妮可" -site:wikipedia.org:74100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194000
"矢澤妮歌" -"矢澤日香" -"矢澤妮可"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270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矢澤妮可"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22600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74100
"矢泽妮可"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194000
cn(baidu):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497
"矢澤日香" -site:wikipedia.org:6470
"矢澤妮可" -site:wikipedia.org:57800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57800
"矢澤妮歌" -"矢澤日香" -"矢澤妮可"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5320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矢澤妮可"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5320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矢泽妮可" -site:wikipedia.org:256
"矢泽妮可"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105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矢澤妮歌"  -site:wikipedia.org:65
"矢泽妮可" -"矢澤妮可" -"矢澤日香"  -site:wikipedia.org:1000

——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1:22 (UTC)

各地用法的區別是客觀存在的,許多條目的「XX,又稱XX,是……」都有類似的處理。鑑於「矢澤妮歌」譯名在香港以外甚少使用,本人恢復了轉換並調整了順序。另外輸入-{zh-cn:矢泽妮可/矢泽日香/矢泽仁子/矢泽妮歌; zh-hk:矢澤妮歌/矢澤妮可/矢澤日香/矢澤仁子; zh-tw:矢澤日香/矢澤妮可/矢澤仁子/矢澤妮歌;}-會導致大陸簡體下產生錯誤,但將zh-cn移到中間後卻不會,懷疑是個bug。--H2NCH2COOH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3:00 (UTC)
我覺得已經全部列出的話並且有註解的存在,四個應該是同等地位對待,使用轉換會增加編輯複雜度。不過既然考慮全部都用轉換重排一次,曾任具有排序地位的話,what ever。——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4:32 (UTC)
同等對待恐怕就是沒有差異吧?但這是不可能的,我不認為「矢澤妮歌」優先於其他名稱對港澳以外的讀者是公正(將「矢澤妮歌」置於後面對於香港讀者而言亦然)。維基百科應該尊重各地的語用事實,而非嘗試抹消差異。--H2NCH2COOH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7:56 (UTC)
如果針對一個地區只列出一個的話,如香港只列妮歌,大陸只列妮可,台灣只列日香,而且沒有註解解釋的話,或者沒什麼問題;既然已經全部列出,並且清晰地說明各者的差異,就沒這個利用轉換機制來掉個個,而且從初始來看,只掉妮歌和妮可是不是真的一種虛榮心還是真的為香港讀者着想(還是當香港的白痴不會看註解)……。——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3日 (五) 08:46 (UTC)
並非所有讀者都有看註釋的習慣。註釋只是對正文的一種補充說明,編排得當的話,應該允許讀者略過註釋,而不產生誤解或閱讀障礙(事實上很多讀者甚至不會讀完正文,遑論註釋)。如果某讀者沒有看註釋的習慣,那就會產生「先入為主」的問題。在可以用現有技術解決問題的情況下,為何要為了代碼「簡潔」而犧牲讀者體驗?我認為這不是維基百科提倡的精神。--H2NCH2COOH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9:12 (UTC)
然也。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9:17 (UTC)
要說台灣用戶沒有前來刻意維護排序的原因,其實可能有很多種、且他們意見或許也不統一。但這樣一比的話,就台灣讀者而言,他們確實被動了些。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9:16 (UTC)
老實說啦,台灣的維基使用者除了民間翻譯組和粉絲團之外,是幾乎不會上來維基百科編輯ACG條目的,因為只有這種類型的組織才有足夠的資源才會上來維護。順便一提,稍早發生的事情(Cwek和Tvb10data兩位爭論中的事),知情的基本上都表示:都給你們吵就好了,然後沒有表達其他意見。(要吵也只會吵妮可和日香,小鳥和琴梨)而且台灣接觸ACG相關條目的維基人真的很少。而且,並非所有讀者都有看註釋的習慣。(本人就是其中之一)-Tsuna Lu請在此留言)2015年2月14日 (六) 08:16 (UTC+8)
我不是台灣人,不知這國家裏的情況,因此也不干涉台灣這國家裏的觀眾或群體以甚麼爲準。我是香港人,關注的是香港版本,既不主張因其他國家版本問題損害香港版本的正確記錄,也不主張因香港版本問題損害其他國家版本的正確記錄。香港地區的資料記載,列於最前者,一般都是以它爲準的含意。Cwek(Sakamotosan)的不認同,只是他個人主觀的不認同。維基的地區轉換編碼就是爲解決地區差異而設,Cwek(Sakamotosan)覺得它不「簡潔」要刪掉,無視各地區差異的需要,也是他個人主觀的覺得。在討論中看到,除Cwek(Sakamotosan)一人以外,還有許多人持對其做法不認同的觀點。但Cwek(Sakamotosan)卻再三以己見「一鎚定音」,更違反「回退不過三」的避免編輯戰之規矩,這做法實屬有問題。希望事件可以解決。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14日 (六) 17:26 (UTC)
少為自己無知的行為狡辯,只改自己相關的而不顧其他地區的問題(只調陸港而其他不動),這種思想更有問題,我另可保持不分序,而不能讓你這樣偏心的人胡搞下去,回敬一句,你也何嘗不是「一錘定音」?現在主要問題基本解決,我也對現在這樣的寫法沒太大意見,也懶得和你繼續糾纏下去。——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5日 (日) 00:30 (UTC)
請少貼標籤。動輒說其他用戶「無知」「狡辯」對解決爭議沒有任何幫助。--H2NCH2COOH留言2015年2月15日 (日) 10:51 (UTC)
對於不考慮整體性,只是顧着自己區看着順心的,我也不想說什麼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5日 (日) 11:22 (UTC)
何謂「整體性」?不轉換就是統一嗎?那維基百科是否可以取消繁簡處理的功能,繁簡混書,大家互相遷就,反正都看得懂?--H2NCH2COOH留言2015年2月15日 (日) 15:37 (UTC)
special:diff/34213410/34219495,哦,台灣呢?既然承認地區排頭的重要性,怎麼把台灣省了?這是什麼的偏心?我另可保持不排序,也不能讓香港區自己這麼得瑟。要轉就全轉,不要刷這種小花樣。——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6日 (一) 00:38 (UTC)
你這是甚麼時候的版本?現在根本不是這樣的。我認為我已對各地,包括台灣通行的譯名(假定為「日香」)給予了足夠的尊重。--H2NCH2COOH留言2015年2月16日 (一) 03:44 (UTC)
果然是一個不看歷史的傢伙,這就是tvb10data所堅持的修改,只是將陸港用轉換對個調,台灣的就忽視了,不考慮整體性,重複一次,「既然承認地區排頭的重要性,怎麼把台灣省了?這是什麼的偏心?」,很感謝你出頭修改,但是胡亂跳坑一樣會死得很慘。——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6日 (一) 04:27 (UTC)
最早的修改可以參看special:diff/34212122/34212248。所謂的討論還是早期翻譯問題,老早就結束了,自己加插一句,根本就不會被理會。——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6日 (一) 04:56 (UTC)
現在為自己無知行為狡辯的人不是別人,正是Cwek(Sakamotosan)。我不是「只是顧着自己區」而「把台灣省了」。台灣這國家使用的名字情況若何,大家已在上面討論到。我既然不是台灣的國民,沒有比大家更第一身更深刻的認識,就尊重大家的討論結果,而不是像Cwek(Sakamotosan)這樣,明明自己不知道那國家情況,卻用一己之意強行一鎚定音,不尊重不同國家的實況,連維基的規則你也不遵守!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2日 (日) 14:37 (UTC)
自己就說出來,不是台灣編者,自己只是香港編者就只顧香港優先了,然後就只把陸港用轉換對調了。這就是不顧全大局的可恥做法,我必須拍板下來,阻止這種只顧自己好看,不理別人怎樣不合群的傢伙。而且只有單列一個情況,轉換才更有意義,要換隻能是全部一起換,而不是只換單獨一個地區寫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22日 (日) 15:03 (UTC)
請Cwek(Sakamotosan)少說自欺欺人了,我沒有更改大陸的優先,大陸版本仍是以妮可為主而不是妮歌,絕對沒有不理別人。你以一己之意一鎚定音,無視維基上一向地區轉換的作法,違反回退不過三的避免編輯戰規則,還含血噴人,才是不合群、不顧全大局的可恥傢伙。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2日 (日) 16:21 (UTC)
這是之前其他編輯確立的代碼寫法,相對保持了一段時間:
這是Tvb兄一上來就就改成的代碼寫法:
全部出自其第一次修改,看上面diff。
之前確立寫法就是基於全部已列出而且同等地位,這樣就不要求排序;但Tvb卻以必須香港用語在香港顯示保持優先,這意味着確立地位不相等,保持排序,地區用語在相應地區顯示優先。
但問題是,他只調了陸港用語,以自己不是台灣編者為由,不處理相關的台灣用語,這不就與之前要求地區排序的目標相成矛盾?要挑應該一起調,而非單獨調動,而且其行為也不符合前者所默許的共識,誰更不合群?——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23日 (一) 03:21 (UTC)
我這樣做就是要制止這種沒經共識確定的破壞行為。Tvb兄才是違反共識,形成破壞。——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23日 (一) 03:24 (UTC)
Cwek(Sakamotosan)指鹿為馬無所不同其極。去年12月我已在本版指出「也不應因為某地區有爭議,就影響到其他地區難以執行字詞轉換」。12月30日確認香港這國家或地區譯作「妮歌」後,經過包括在下的多位香港編輯修改,已經讓各地區作字詞轉換,而當時基於在確實執行轉換前台灣這國家或地區的版本已使用妮可,這結果是事前經過討論的,見本版去年11月間大家的留言。如果貿貿然改掉它,才是違反共識的破壞行為!後來條目被IP戶多次破壞,杜截了IP戶後,Cwek(Sakamotosan)就出手編輯條目,卻編輯成與IP戶之破壞相同的模樣(例如12月31閣下的編輯),在多番修改後,地區轉換才丟失並且不被人為意,而弄丟地區轉換者,除了前來破壞的IP戶,亦包括Cwek(Sakamotosan)。2月5日,不才的我才注意到這點長期被破壞者得逞,予以修復,結果Cwek(Sakamotosan)就來編輯戰。至於這條目的標題,上方根本還未有結論,Cwek(Sakamotosan)所說的早有其他編輯指出問題。只是以閣下的指鹿為馬作風,根本容不下事實。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3日 (一) 12:17 (UTC)
special:diff/33785040/33789763這次?好吧,也保持一段時間,最後我在1月3日換掉了,但也沒違反共識,共識確立了「小鳥」的整體用法和「妮歌」在香港用語上的用法,台灣關於nico角色的用法未完全確定,至少參照命名規則的話,完全可以用「日香」代替,但是因為台灣不能完全確立,如果確立排序規則會導致陸台(陸台都有正式與常用衝突,其實港也有這個問題)排序衝突,所以我才保持乾脆全部列出並不排序(避免因為各地用詞而導致排序爭議)。這個問題我沒留意到,我可以道歉。現在也基本解決了,也不想在這裡繼續糾纏下去。就這樣。——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23日 (一) 13:13 (UTC)

所有和粵語有關的內容均應該遷移到維基粵語語系的條目當中

(!)意見 剛才我還想到一個解決方法:首先,將WIKIPEDIA這個「中文」的定義定為「Mandarin」(官話),且所有官話詞條內禁止寫入(也沒有義務寫入)非官話配音員的資料。其次,所有以Cantonese(粵語、粵文)配音的演員資料僅書寫於粵語、粵文語系的詞條當中內(而非Mandarin語系的詞條當中)。或許這辦法能夠徹底解決今後可能發生的類似衝突(雖然說難聽點就是將「所有非官話有關的內容都攆走」…但至少不至於讓WIKIPEDIA最近新增的Cantonese語言成為雞肋)。--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27日 (五) 05:43 (UTC)

如果是這樣,就必須正名作「官話維基百科」而不可以使用「中文維基百科」這名字。若仍叫「中文」,就不能反對各種中文語言的客觀資訊,獨尊官話。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7日 (五) 17:06 (UTC)
於是現在我強烈贊同將「中文維基百科」改稱「中文-官話」,正好可以和「中文-粵語」不形成任何交集。 --孫志貴留言2015年2月27日 (五) 18:19 (UTC)
若形成如此分工,也許如孫兄所言。不過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用的是是泛中文語言,各種中文語言都包含,還因應地區用詞問題作地域轉換。只不過是以書面語格式記載,這樣就不能排拒任何中文語言,和獨尊別的地域譯名並以之凌駕於在地地區版本了。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8日 (六) 04:55 (UTC)
說得好,總好過只以在地地區的顯示凌駕,而忽略另外一些區的顯示考慮,並以此為自豪。——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28日 (六) 05:59 (UTC)
Cwek我搞不懂你到底是在回覆TVB10DATA還是我…要麼請留意一下調整左邊的冒號數量、要麼請註明回覆對象,謝謝。--孫志貴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00:10 (UTC)
算是送一個地雷到tvb兄上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1日 (日) 03:05 (UTC)
我完全看不到有甚麼「地雷」,也不知道這種惡意針對的態度對條目的貢獻有什麼幫助,有論點和論證就明言,而不是故意在一個討論中不尊重他人,甚至濫用隱藏字「呵呵」,用這種態度去對待意見和你不相同的人。維基不是繞著閣下轉的。孫兄所言是一旦取消了「中文維基百科」,變成只有漢語下各種方言的維基百科之情況,這情況在過去及現在都沒發生,只是一個未來的設計提案。若未來真的是如此,則如此,「官話/北方語維基百科」不記載廣東話資訊,「粵語維基百科」不記載北方話資訊。但目前的情況就是「中文維基百科」,就是應用於泛中文國家或地區,本來一向已成的操作就是要同時記錄和尊重各個中文國家或地區的詞彙及翻譯差異,使用地區字詞轉換令各地區的顯示都符合目標讀者的在地語言。我編輯本條目時,嚴格按照這既定做法,尊重各地區的顯示。反而是Cwek(Sakamotosan)閣下不惜違反「回退不過三」規定發動編輯戰,憑閣下嫌地區轉換「複雜」的偏見,強要違反維基一貫的作法,令某一些國家或地區的顯示被凌駕,並以此為自豪。如果閣下覺得從孫兄的發言中得到地雷,那麼閣下所做的事只是自爆。Tvb10data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22:30 (UTC)
如果覺得我用回退過三的,你應該去VIP告我,或者發起討論,而也不是不停地回退我的寫法。我也是覺得回退太麻煩了,必須要討論一下。而且你的方針很具矛盾性,既要保證自己港區顯示能港區用詞排序優先,意味着要求各地區一定要自己的用語排序優先,但又以「自己不是台灣編者」為由,只調了陸港用語而忽視台用語,這不就是地區中心和不中立?我的想法就是既然已經全部地區等位列出,就不必要做成排序,而且在註解的充分說明下,足夠認為說明清晰,並中立地描述現象,所以我覺得我的做法只構成處理破壞,不與3RR牴觸。而現在有人出頭處理掉了,也符合你期望的要求之一,我也覺得做法可以接受。
至於ShikiSuen的看法,因為更加危險我更不想繼續說下,因為以為所有用語要分區,台灣可以劃國語區,大陸可以劃一個普通話區,香港可以劃一個粵語區,這不就是以前一直出現的繁簡分區般的想法,我想在客棧泡得久的話,估計也見過類似的想法,也知道社群一般對這種想法並不認同,所以我就不繼續討論哪個,因為這個想法實在太危險了。

僅僅是將港台用語對個調保持香港用語保持在香港顯示的排序優先,大陸的大陸優先,說是尊重各地區的顯示,我看不出你有尊重台灣的跡象。——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2日 (一) 00:57 (UTC)

我沒有「不停地回退你的寫法」,相反,正正就是當我發現你或其他前來破壞的IP戶一模一樣地回退四次後,我不敢再動,並提交到這版上討論,尋求協助。不信的話自己看看上方的討論內容。我說了多遍,我尊重台灣編輯(應該說各個國家或地區之編輯)的討論結果和他們的編撰成果,我自問不可能比他們的國家或地區熟悉,所以我編輯是都不更動他們地區能顯示到的結果或次序,不以自己的偏見凌駕他人的討論和編輯成果。這是哪門子的「忽視」、哪門子的「地區中心」和「不中立」?Cwek(Sakamotosan)閣下你還要強詞奪理到哪個地步?相反,你把不尊重香港這國家或地區的正確性、把閣下憑自己的偏見凌駕香港這國家或地區的做法,說成是「處理破壞」,還要我重複「維基不是繞著閣下轉的」這句話多少次?Tvb10data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1:04 (UTC)
我也是不熟悉港台的意見,我更加不敢亂動,才一直保持所有用詞在這種環境下等位無序排列(按照我的寫法,不使用地區轉換,就算以後有人把其中一個用詞掉個序我也不會去理,對於各區顯示一樣是沒變化),而不是自認為出了處理意見,擅自調整(你第一次調整一樣沒發起討論,自以為是,更何況你後來提起的討論根本早就結束,也與起初的主線無關,無人會去理會),對於這種還沒有完全確定的問題,我認為應該平等對待,我尊重的是各地區的統一的處理方法,而不是就某些區優先自行處理。最後一句,same to you。——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2日 (一) 01:18 (UTC)
別再說謊話可以嗎?誰都看到Cwek(Sakamotosan)閣下不是「不敢亂動」,是三番四次以所謂「等位無序」的個人偏見去亂動,要動成閣下你口中的:「按照的寫法,不使用地區轉換」,無視維基其他條目都以地區轉換解決同樣的問題。香港區的編輯工作不只我一人,也有其他香港編輯參加。同樣的地區轉換做法不只這一條目,也見於其他港台中等國家或地區用詞或譯名有差異的條目。誰真正依維基作法統一來做,誰在以口中的「」的寫法凌駕他人,有眼都看到。Tvb10data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1:33 (UTC)
special:diff/33785040/33789763?你只是確立妮歌的香港用詞,但從來都沒有決定過各用詞的排序關係,你瞎搞一下,還自以為正確?要搞就應該讓台灣用詞也保持在台灣顯示排序優先,而不只是讓陸港各自優先。你可以翻譯下歷史(2015.1.3前,或者2014.12.31前,準確來說special:diff/33638820/33639119才開始添加多個地區用詞),沒一個編輯確立過排序問題,沒有一個人對排序有問題(已經有陸台用詞,沒使用地區轉換,就讓他們沒排序地待在那),香港用詞一確定你就非要讓使用地區轉換機制來給陸港排序,還忽略台。誰更地區中心,大家可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2日 (一) 09:35 (UTC)
還維基做法,你連真正的做法都還沒摸懂,還敢和我嚷嚷嚷。你這種不叫維基做法,叫做地區中心!!!——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2日 (一) 09:37 (UTC)

關於「國家」一詞

(!)意見@Tvb10data三番五次地使用「台灣這國家」這種說法,以為別人看不出你在故意挑事嗎?--125.35.60.67留言2015年2月22日 (日) 16:58 (UTC)

(※)注意 別把政治和動漫扯在一起~這對動漫是天大的恥辱~請各位自製一點~ 量子化のPC喵留言2015年2月23日 (一) 02:36 (UTC)
這根本與討論宏旨無關,居然會說成故事挑事。我用國家一詞一向像電子產品填保養的那種定義,區別不同用字、語言、文化。為免被人口實,唯有今天起在這頁面中改用「國家或地區」。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3日 (一) 12:17 (UTC)
藉口找得真是拙劣。1. 國家這個詞有通行的含義,輪不到你來重新定義。2. 至於電子產品或者其他的網上購物,就沒見過幾個分不清國家和地區的。3. 明明只要寫「台灣」就夠了,偏要三番五次寫成「台灣這國家」,不嫌拗口?不嫌麻煩?敢說不是故意?4.之前你執意對本段做出的修改,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你寫出這種話來並不讓人意外。5. 確實不應該將政治牽扯進本詞條,所以Tvb10data作為始作俑者,請你今後注意言辭,好自為之。--112.4.50.45留言2015年2月23日 (一) 12:48 (UTC)
國家這個詞國際通用,我們買科技產品填報的Country就是香港,當中也一定有台灣這選項,別人全都是國際公司,而國家向來是多方面——包括語言、文化——的集合體。這些基本概念國際通行。不過本來不是重點,我說「XX這國家」只不過是在下行文一向如此,在網際上其他地區也是如此,我自己口頭講也是如此,毫不拗口,毫不麻煩。現在不是條目內文,而是意見申述,不是機械式語言,不可能不帶個人文風。問題是,居然有人把這點無關宏旨無關痛癢的個人說話風格,拿出來放大,並用其一己角度鞭韃,這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更奇怪是,挑這點出來批的人,都是用簡體字、事前對本條目無任何貢獻的IP戶,先勿論不知他們留意着這條目上的什麼,更令人在意的是,這點與早前不斷破壞本條目、惡意破壞地區譯名轉換等的IP戶之特徵一樣。Tvb10data留言2015年2月28日 (六) 04:55 (UTC)
你的狡辯已經到了無恥的地步。1. 再強調一遍,國家的定義輪不到你來重新解釋,你的行文已經觸犯了政治忌諱,責任完全在你。2. 你自己再看看你都說過什麼樣的話:「我不是台灣人,不知這國家裡的情況」,「台灣這國家裡的觀眾或群體」,「台灣這國家使用的名字」,「台灣的國民」,「明明自己不知道那國家情況」,「不尊重不同國家的實況」,說了這麼多次,有好幾句都不通順,你真敢說只是行文習慣而不是故意?本條目及討論頁里其他人是非得像你這樣才能把意思表達清楚的嗎?3. 如果你認為「台灣這國家」、「台灣的國民」之類的話都只是你的行文習慣,那就別怪我給你扣一個「精神台獨分子」的帽子。4. 你自己寫出這種話來,還不知道反省,哪裡有什麼資格說別人IP用戶如何如何?5. 在本討論頁里挑起政治爭議,你當然是始作俑者,別人提醒你,你還非要狡辯,你想想你自己這是什麼態度?其實你要是認真道個歉,事情就解決了。--183.62.37.35留言2015年2月28日 (六) 11:57 (UTC)
補充一句,英文裡"country"有狹義和廣義兩種通行用法,狹義用法對應於中文的「國家」,而廣義用法對應於中文的「政治實體」。但即使是政治實體,也不存在「台灣這國家」,中華民國政府也不能同意你的用詞。無論你是真不知道,還是故意混淆,都請你端正態度,認真反省。--36.44.36.162留言2015年2月28日 (六) 12:29 (UTC)

懷疑馬甲出沒,要求嚴正處理

  • 從編輯紀錄顯示,正上方的這則留言,是 2015年2月28日 (六) 12:29‎ 36.44.36.162 所留下的。但不久後,2015年2月28日 (六) 12:35‎ 123.127.224.226 竟對上方的發言作了修改及增補。理論上這是 123.127.224.226 無故篡改他人 36.44.36.162 的發言,應對 123.127.224.226 作懲處。但細心留言修改及增補內容,竟然是補足原發言並令其用詞更狠的。即是說理論上是同一個人。乍看 36.44.36.162 及 123.127.224.226 兩組截然不同的IP,一般人都會看到是不同的編輯者,但原來他們是同一人,已違反WP:馬甲的規定。這個開馬甲扮不同發言者的人的口吻,更聲稱留意這條目很久,而目前已知是馬甲的而兩組IP分別之大,亦令人有合理懷疑他擁有偽造外貌很截然不同的IP之技術。本小節討論裏發言內容一氣呵成如出同一人的 125.35.60.67 、 112.4.50.45 、 183.62.37.35 ,以及早前那些貌似很不同的IP破壞者(如早前的討論所說的 Cherrylee102020、 163.14.6.31 、 123.204.234.102 、 P033b35 、 61.92.233.252 、 163.14.43.87 、Mandarin lemon、 223.19.108.22 ……等,它們都有共通特點:寫簡體字,老是破壞地區譯名轉換,尤其港版譯名等),都是同一個人開馬甲所造成。在此希望管理員幫忙執法,徹查上述一干人等,把違規用戶依章規懲處。謝謝!Tvb10data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22:30 (UTC)

應該優先處理挑起政治爭議並且不思悔改之人

Tvb10data故意在本討論頁挑起政治爭議,按理來說比使用傀儡IP性質要嚴重惡劣得多。然而Tvb10data至今沒有承認他的問題,極力迴避自己的錯誤,而且試圖轉移話題。正常情況下,如果只是無心之失誤用了不合適的詞語,那就不應該出現反覆使用台獨語言的現象,更加不可能在別人指出其錯誤後還振振有詞的為自己的錯誤行為狡辯。而目前Tvb10data並未能夠對其如此惡劣的行為做出任何合理解釋。這樣的行為才是真正應該被嚴肅處理的行為。--114.247.104.3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23:14 (UTC)

我的句子都說得通順,也是本人一貫的發言習慣 (包括現實生活發言),只是有人把這事實強說成不「合理」。我絕無故意去挑起所謂「台獨」,一個有眼皆見的地域主治實權客觀上是否存在,也不可能由下在下說一兩句就能有任何改變或影響,更重要是它亦根本與整個討論無關,由始至終本來沒料過會有人挑這點來吵、沒料過有人挑起這些爭議後還反過來強說成是我挑起。反而是 114.247.104.3 閣下與閣下疑似馬甲一時又說有通行的含義,一時又說有狹義和廣義諸如此類,自相矛盾。而我目前所有新發展都已改用「國家或地區」,原則上問題已解決,只是有人仍堅持炒冷飯。
另,一事還一事,這事無論如何,都跟WP:馬甲的處理無關。WP:馬甲是個嚴正的問題,應當馬上嚴正處理。Tvb10data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0:51 (UTC)
正因為一事還一事,才要嚴正提醒你不要拿別人使用傀儡IP當藉口來掩蓋你的嚴重錯誤和惡劣行為,這是錯上加錯。1. 你多次使用台獨詞彙,經人提醒了好幾次,才勉強改用」國家或地區」,而對於台灣來說,根本不存在一個名為「台灣」的國家,所以你現在的用詞還是錯誤的,而且仍然有故意挑起事端的嫌疑。2. 更惡劣的是,你至今不承認這些是詞語挑起政治爭議,非要輕描淡寫說是語言習慣問題。「不知這國家裡的情況」,「台灣這國家裡的觀眾或群體」,這也叫語句通順?你小學語文及格了嗎?3. 如果「台灣這國家」和「台灣的國民」這種明顯政治不正確的詞語也叫作你的發言習慣,那說明你潛意識裡就是同意台獨的,在這種情況下,你更加應該注意約束自己的言行。4. 你從來沒有認真反省過自己的問題,那就不要怪別人追究,你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你的嚴重錯誤。--117.28.163.65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1:16 (UTC)
另外還要指出Tvb10data的一處無恥詭辯。中文裡「國家」一詞當然有通行的含義,但是此後Tvb10data卻試圖用英文中的"country"來進行混淆,於是不得不指出即使是"country",也有狹義和廣義兩種通行的用法。Tvb10data現在仍然在企圖混淆是非,我不知道他是真無知,還是真無恥,當然也很有可能是既無知又無恥。--122.115.75.47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1:29 (UTC)
就事論事,請訴至於CU,啊,記得帶上幾個懷疑號(CU基本不查純IP,我以前試過了),嘴炮無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2日 (一) 01:02 (UTC)
我沒有「拿別人使用傀儡IP當藉口」來掩蓋所謂政治爭議,要是我用來作藉口,我何來會主張同時處理去解決?現在主張「先A後B」,主張掩蓋的人是誰呢?請看看本節小標題由誰寫。而,每次都用不同分身的馬甲閣下,借我的習慣語言挑出這與本條目無關的爭議,在我已統一改換了用語後仍繼續不停還在這裏大說特說「台灣是否國家」這與本條目無關的命題,且不說當中的論證有多兒戲、矛盾和不成立,到底是誰堅持要離題呢?Tvb10data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1:33 (UTC)
1. 也沒什麼需要論證的,Tvb10data使用了政治不正確的詞語,有挑起爭端的嫌疑,經多次提醒,至今仍然沒有完全改正這個錯誤,也沒有檢討反省自己,這些都是客觀事實。2. 從嚴重性來講,Tvb10data犯的是語言上嚴重的政治錯誤,而且不思悔改,強詞奪理,錯上加錯,明顯比使用傀儡ID嚴重惡劣。3. 即使Tvb10data想要偷換概念,把錯誤的嚴重性偷換成「先A後B」,那也要請Tvb10data注意,是你犯政治錯誤被人指出並且不願改正在先,試圖借傀儡ID轉移話題在後。--117.28.163.65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1:45 (UTC)
是說每個人的政治正確都可能不同,在這裡不見得所有人都非得奉某一方的政治正確為圭臬吧?--孫志貴留言2015年3月3日 (二) 19:20 (UTC)

這個話題到此結束吧~我不是有說過請各位自製一點嗎~看得很煩~說實話~很多用戶都在看笑話~所以到這裡就好了~ 量子化のPC喵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7:19 (UTC)

(※)注意:贊同量子化のPC喵的看法,這裡是動漫條目,並非政治條目。請各位編輯者們冷靜下來,現在整個討論頁都充滿了和LoveLive!不相關的討論,不要在這邊讓其他使用者們看笑話吧...Tsuna Lu請在此留言) 2015年3月2日 (一) 20:15 (UTC+8)

@Adsa562離題的提一提醒:還記得LoveLive! 歷史年表這個條目了嗎?看似很久沒有擴充了,恐怕這個狀況以後又會再被提刪喔。— lssrn45 | talk 2015年3月2日 (一) 15:13 (UTC)

關於「神田神社」一節以及CD列表的小問題

個人認為均為小修改,無須放入討論版,也沒有什麼引起爭議的。但因條目目前受保護本人無法直接編輯,故希望有權限的用戶能代為修正。若有異議請另開新話題,本人無暇回復,謝謝。

神田神社

有提到「『教徒』」一詞,雖有引號但個人認為仍易引起誤解,建議改為「LoveLiver」。

CD列表

「永遠フレンズ」「秋のあなたの空遠く」「冬がくれた予感」的備註部分均寫為「(組合名)3rd Single」,雖然這是既成事實,但是ブシモ以「スマートフォンゲーム「ラブライブ!スクールアイドルフェスティバル」コラボシングル」(智能手機遊戲《LoveLive!學園偶像祭》合作單曲)的名義來宣傳(遊戲的開場畫面以及宣傳車等),在CD的側封上也有相同的字樣,建議寫入備註。

——Hesikai留言2015年2月16日 (一) 04:05 (UTC)

  • 收到,17號早上會去做適度的修改,感謝通知!-Tsuna Lu請在此留言) 2015年2月16日 (一) 23:36 (UTC+8)

關於角色的英文譯名及羅馬拼音

@cwek角色已有官方的英文譯名,應該沒有必要再寫羅馬拼音了吧?兩個都寫反而造成過度的冗長。而且不用刻意的寫出是日文和羅馬字吧?傻子也知道「高坂 穂乃果(こうさか ほのか)」是日文,「Kōsaka Honoka」是羅馬字吧?且其他動漫在介紹角色時也不會這樣寫。多寫只是造成條目字數過於繁多,造成閱讀上的困難。HilbertC留言2015年5月21日 (四) 06:56 (UTC)

我回退主要是因為之前已經有人確立日文羅馬字和正式英文的差異,然後根據{{nihongo}}的模版使用,是有支持羅馬字和外語的參數寫法,所以根據模版和兩種寫法的差異,並根據給出的參考來源調整為現狀。如果有問題,請先和先前確立者確定。確立者為@Lucho。——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5月21日 (四) 07:50 (UTC)
至於語言抬頭,是nihongo的一個參數確定的,可以關掉,只是羅馬字和英文在外觀上比較難區分(但源碼語意上是區分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5月21日 (四) 07:56 (UTC)
由於已標註平假名,所以我也同意只寫官方譯名,但是仍然有必要註明這一點。如果不註明,外加{{nihongo}}模版第三項默認為羅馬拼音,確實容易引起誤會,比如[5]。--Lucho留言2015年5月21日 (四) 09:32 (UTC)

有關Nico的名稱排序問題

沒想到沒上維基一段時間出現了這場大戰,不過大戰過後就出現無人發現出現了過度轉換,我在港版一次過看到連續三個「矢澤妮歌」真是無語了。我衹直接加上了「-{}-」來防止過度轉換,有關排序方式不代表本人立場,如對排位有任何不滿不要向我開砲。就這樣。--Beterc留言2015年7月8日 (三) 20:59 (UTC)

對不住,忘了加回分隔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7月9日 (四) 00:53 (UTC)

LLSS算不算LLSIP?

本文應否記入?——C933103(留言) 2015年8月6日 (四) 15:41 (UTC)

算吧,畢竟也是以LL的名義發行,等以後更多信息先。在「策劃延伸」章節提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8月7日 (五) 00:44 (UTC)

是否應該要把第一代的μ's和第二代的Aqours劇情分開成為底下的子條目來進行維護?

由於目前條目內的狀況已經造成了閱讀上的困難,想請問各位編輯者們支不支持將第一代的μ's和第二代的Aqours劇情分開成為底下的子條目,以便來進行後續的維護? 如果5天內沒有人表示意見的話將會開始進行動作。 Tsuna Lu留言2015年9月19日 (六) 09:09 (UTC)

不太好,水團才剛開始出道,沒有太多可以描述的,而且LL本身就是一個大計劃,μ's和水團只是這個計劃的一個個小項目,而且μ's占多數,所以本條目主要是μ's並不出奇,等水團更成熟了,就可以分成三個,LL是大系列,μ's和水團獨立作為角色介紹。像PROJECT IM@S和各遊戲及改編版本的關係。——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9月19日 (六) 11:28 (UTC)
了解,那我先以現有的排版進行細部修正的動作。Tsuna Lu留言2015年9月22日 (二) 01:06 (UTC)

條目建議分拆

剛剛看了一下,人物介紹方面,主角9人放在主體條目比較好?除了動畫特有角色可以放在這裡。——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1月9日 (一) 00:49 (UTC)
  • 我認為角色可以獨開一條目,LL角色不說列表,個別角色可能關注度都沒問題;雖然說現在已經有μ's條目了,不過μ's條目比較像三次元+二次元的感覺?不然就是把μ's條目移動成LoveLive!角色列表也可以。--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11月9日 (一) 04:34 (UTC)
發現條目真正肥的地方是角色列表.....把動畫拆出竟然這條目還有80幾k...--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11月9日 (一) 05:26 (UTC)

水團一單一出

是時候可以整理水團的基本信息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16日 (五) 14:23 (UTC)

返回 "Love Live!/存檔"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