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政治

政治体制类型

政黨政治是指一個國家通過政黨來行使國家政權的一種形式。狹義上專指政黨執掌政權的活動,廣義上還包括了參與國家政權的行使,以及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中所處的地位和政黨為實現其黨綱而作出的一切活動[1]:269

政黨的政治功能 編輯

政黨以不同方式進入政治過程從而通過對國家權力的運作以主導和影響政治過程。進入政治過程的方式一種是通過合法選舉;一種是通過政治革命軍事政變。當政黨成為執政黨後,會通過控制議會和組織政府來執掌政權,從而將政黨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而在野黨則會以監督或反對黨的方式來影響國家政權的行使[1]:269-270

在現代社會,民眾通過為政黨工作或投票贊成自己支持的政黨,來間接的影響公共政策,政黨成為了表達和整合民眾利益訴求的管道。同時,政黨也積極傳播政治遊戲規則,提高民眾的政治認同,從而確保政治秩序的穩定。此外,政黨通過組織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各種實踐活動提高本黨黨員的政治能力,另一方面通過各種政治動員方式獲取更大的支持,促使選民投票支持本黨候選人以及本黨提出的公共政策[1]:270-271

政黨被看作是現代民主政體的強大支撐,但是政黨政治的運作所造成的官僚化與寡頭化也會帶來反民主的傾向[1]:271-273[2]。不斷擴大的政黨發展出專業化的政黨官僚來管理黨務,並越來越強調領袖的作用。隨之而來的是政黨把自身的生存作為首要任務,而可能忽視原來的目的,民眾對政黨的控制也會越發困難[2]。此外,政黨的大型化也會使其決策活動損害到小社會團體和大多數公民的利益,進一步造成民眾對政治的冷漠[1]:271-273。如果沒有制約,則會造成大的政治力量越來越大,小的政治力量越來越小[1]:271-273

運作機制 編輯

現代政黨一旦成立後,首要的任務是通過組織和成員的擴展發展和壯大自己,也有的政黨通過修改自己的意識形態或提出受到選民歡迎的政策來獲取更多的支持,還有的政黨則依附於某個大黨,等到時機成熟再獨立出來[1]:273-274

黨員 編輯

政黨的穩定運作需要一批積極分子並適時吸納新成員。政黨都規定了加入本黨的資格條件。一般只有享有法定政治權利的公民才會成為政黨的吸納對象。各國對吸納黨員的操作方式各不相同。共產黨要求加入者遞交申請書,經過一段時間考察以及介紹人的介紹後,以入黨宣誓的方式成為預備黨員,再經過一段時間考察方成為正式黨員。日本自民黨則規定需要有兩名黨員推薦,並寫申請書後,交納一定黨費才能成為黨員。美國的兩大黨對於職業性黨員的入黨需要嚴格的手續,但是大部分一般的黨員只要在選舉中投該黨候選人的票就成為該黨黨員[1]:275-276

黨員也會失去黨員資格,這可能是因為黨員不遵守本黨的黨綱或黨紀而被開除出黨,或是黨員自行或非自行脫黨[1]:276

黨費 編輯

政黨的生存與發展,以及參與競選和執政都需要經費的支持。大多數政黨經費的主要來源是黨員所繳納的黨費。但是僅僅黨費還不能完全解決經費問題,一些政黨同時採取其他辦法來增加經費。例如德國和印度的政黨要求其候選人要對政黨傾其所有,從而大大加劇了對富人和財團的的依賴;也有政黨(例如美國的政黨)依靠個人與財團的捐贈;還有些國家的政黨在競選期間會得到政府一定程度的資助,例如德國和西班牙會根據政黨的實力按比例補貼;社會主義國家中的共產黨則在國家財政開支中有專門的政黨活動經費[1]:276

大多數國家對政黨經費的來源都有法律規定進行嚴格管束。在實行公開競選的國家,一般都要求政黨在競選期間公開經費來源和使用情況,以保證選舉公正[1]:276-277

選舉 編輯

通過選舉掌握國家權力是政黨的重要目標。在選舉前,各政黨一般要推舉出本黨的候選人。一是在本黨現有的領導人中提名候選人;二是由參加選舉的選民預選或簽署,提出初步的候選人,一般要求提出的候選人不能標明黨籍;三是通過個人登記,以自薦的方式成為候選人;四是在選舉時臨時將未事先提名的候選人寫在選票上成為候選人;五是從黨外延請重要人物作為本黨候選人[1]:277-278

為了贏得選舉,政黨還需要有迎合選民的政治綱領,以期能兼容更多的利益。競選綱領一般由全黨制定;多黨聯合參選的競選綱領則多帶有折中調和色彩[1]:277-278

在候選人和競選綱領確定後,政黨會組織專門的競選班子。競選班子一般由公共關係專家,民意測驗員、政策分析專家和法律顧問等組成。也有的政黨會把競選事務委託給專門的競選經理人。同時,政黨通過全黨動員發動儘可能多的黨員參與投票,候選人也往往通過演講和會見選民的方式推銷自己的政綱,提高影響力[1]:277-278

選舉結果出爐後,議會內閣制下的政黨會根據選舉情況分配議會席位,獲得最多席位的政党進行組閣。如果是多黨聯合參選,獲勝的政黨聯盟會按照一定的比例在議會和政府中安排各政黨的職位。在總統制國家,議會選舉總統選舉是分開進行的,議會選舉中各黨按照選舉結果分配議席,總統選舉中獲勝的政黨則開始組建政府,失敗的政黨則成為在野黨[1]:278

標誌 編輯

黨徽、黨旗、吉祥物等各類標誌是政黨形象的一部分,標誌亦使黨外人士直觀區分不同政黨。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孫關宏. 政治学概论. 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3. ISBN 7309036611. 
  2. ^ 2.0 2.1 羅伯特·米歇爾斯. 寡头统治铁律:现代民主制度中的政党社会学.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2. ISBN 9787201041407.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