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澤民(1287年—1356年),字叔志元朝徽州路婺源州人,宋朝端明殿學士汪藻七世孫。

汪澤民年輕時家貧力學,延祐初年,以《春秋》中鄉貢,授寧國路儒學正。延祐五年,登進士第,授任為承事郎、同知岳州路平江州事。平反李氏妻被其兄誣告的冤獄。朝廷征江南包銀,汪澤民徵集不擾百姓。轉任南安路總管府推官。懲治有鎮守萬戶朵兒赤撐腰的郡吏王甲、廣東廉訪副使劉珍包庇的潮州府判官錢珍。升任信州路總管府推官。為母丁憂,服喪結束,擔任平江路總管府推官。和尚淨廣的弟子殺死淨廣,嫁禍他人,被汪澤民查明事情。轉任濟寧路兗州知州,孔子後裔衍聖公襲封職三品,汪澤民建議,應該升其品秩,以示褒崇宣聖之意,廷議聽從。至正三年,朝廷修遼史金史宋史,召汪澤民擔任國子司業,參與修史。書成,升為集賢直學士、太中大夫。兩月後,他上書告老。以嘉議大夫、禮部尚書致仕。

至正十五年,蘄黃紅巾軍攻陷徽州,當時汪澤民住在宣州。江東廉訪使道童詢問汪澤民守御之計。次年,長槍軍瑣南班等叛元,來攻宣城,汪澤民沒有離去,參與守城,最後城陷被擒。瑣南班讓他投降,汪澤民大罵不屈,於是遇害,年七十歲。朝廷得知,贈資善大夫、江浙行中書省左丞,追封譙國郡公,諡文節。

參考資料 編輯

  • 元史》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七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