潯星艦原服役於財政部關稅總局,2000年移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執行各項海域執法任務。潯星艦於2005年底除役,船上的桅桿豎立在海巡署大門口作為精神標誌。該艦曾是海關最快巡緝艦。1991年,經國號原型機在大肚溪口南方失事,潯星艦即為首先抵達現場的船艦,並成功救起飛行員伍克振,因此獲國防部表揚。

潯星艦 (CG-110)
概觀
艦種巡防救難艦
艦名出處海關總稅務司黃清
擁有國 中華民國
製造廠台灣國際造船基隆廠
服役1986年12月
退役2005年底
現況除役
技術數據
排水量208.17噸
滿載排水量264噸
全長44.5米
型寬7.0米
吃水
功率2,300PS × 3 台
電力輸出105kw × 2 台
最高速度28節
續航距離1,500浬(20.1節)
乘員39 人
武器裝備1門T-75 20毫米機炮
2~4挺白朗寧M2重機槍
3挺T75班用機槍

艦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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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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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機馬力:2,300PS x2
  • 發電機功率:105KW x3
  • 可變螺距螺槳兩只雙舵

武器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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軼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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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5月1日,該艦在高雄西方海域遭不明飛彈擊中右舷,後證實為中華民國海軍當時正在測試的雄風一型(一說為雄風二型[1]飛彈,而彈頭並未填裝實彈,而是以訓練彈頭裝備,因此僅造成船身損傷,船身右舷的工作艇被擊中後落海,無人傷亡。1991年,海軍因此命第四造船廠撥交一艘工作船作為賠償。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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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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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洪哲政. 海關艦艇誌爆料:緝私艦曾遭海軍飛彈誤擊. 聯合晚報. 2013-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