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鵄勳章大日本帝國陸軍海軍軍人軍屬所授與的一種勳章。「金鵄」的名稱由來,是根據日本神話傳說中,神武天皇東征時,神武天皇的停了一隻金鵄,迷惑了長髓彥軍。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金鵄勲章
假名きんしくんしょう
平文式羅馬字Kinsihgunshō

概要

編輯
 
功四級金鵄勳章
 
胸口佩戴着金鵄勳章(功三級)伏見宮貞愛親王
 
右胸口佩帶着勳一等旭日桐花大綬章及金鵄勳章(功一級副章)元帥陸軍大將川村景明

金鵄勳章於1890年2月11日(紀元節)制定。 金鵄勳章分為7個等級,「功一級」向下至「功七級」以功級表示的勳章。位階瑞寶章或其他勳章授與工作取得一定年資為條件的公務員(當時為官吏)或民間人士不同,金鵄勳章只授與有戰功的軍人,大將皇族軍人若沒有戰功也不會被授與。(即使以將軍提督的身分獲得旭日章瑞寶章勳一等勳二等的受勳,對金鵄章而言可能只是功五級功四級的軍人而已。)

另外,功一級至功七級的受章者有900日圓至65日圓的年金給付。昭和初期,當時的二等兵的月薪只有8日圓80錢,因此算是相當高額。由於此年金為終身年金,隨着戰爭擴大也擴大了受章者數量,使國庫負擔急促增加。因此1940年改以發行公債的方式支付,但是因為日本戰敗使得該公債變成一元不值。另外,昭和15年最後因為戰爭激烈,中止授與生還者制度,變成只授與取得戰功的陣亡者。因此前線部隊對於功勳彪炳都會以「金鵄勳章的約定」給予軍刀感謝狀、紀念品等,陸軍方面也有制定相對應的武功勳章。

太平洋戰爭中,日本戰敗。根據駐日盟軍總司令的指示,昭和22年(1947年)5月3日依據「昭和22年政令第四號」公告廢止。

在戰前的日本是個重視階級的社會,列出勳章的等級是常見的事情。金鵄勳章也不例外會被表示出來,表示順序為:1.職務、2.階級、3.位階、4.勳等、5.功級、6.爵位、7.學位以及姓名。

  • 例如:「內閣總理大臣陸軍大將正一位大勳位功一級公爵山本權兵衛」。
  • 例如:「攝政皇族大勳位功一級法學博士常陸宮正仁親王」

功級

編輯

金鵄勳章都會跟着表示軍人功績的等級。與位階勳等榮典並列為天皇授與的榮譽之一。各級正式名稱就像「功一級金鵄勳章」一樣以【等級 + 金鵄勳章】的形式稱呼。功二級以下的金鵄勳章不設副章。

  1. 功一級:針對天皇直屬部隊將官(主要為大將、中將)的司令官特別審議之後授與。大綬由左肩垂掛至右腋下,副章佩戴於左肋。
  2. 功二級:某個有功勞的將官,是佐官最高位的功級。正章(即功一級金鵄勳章之佩星)佩戴於右肋。
  3. 功三級:將官初敘的功績。某個有功勞的佐官。是尉官最高位的功級。頸綬。
  4. 功四級:佐官初敘的功績。有功勞的尉官。准士官、下士官的最高位的功級。加結襟綬,佩戴於左胸。
  5. 功五級:尉官初敘的功績。准士官、下士官中功勞比較重的功級。兵的最高位的功級。襟綬,佩戴於左胸。
  6. 功六級:准士官下士官初敘的功績。有功勞的兵的功級。襟綬,佩戴於左胸。
  7. 功七級:初敘的功績。襟綬,佩戴於左胸。

金鵄勳受章者數(概約)

編輯

功一級金鵄勳章受章者(爵位、階級為最高階表示)[1]

編輯

陸軍軍人

編輯
  • 本庄繁:陸軍大將男爵;1933年7月28日
  • 武藤信義:元帥陸軍大將男爵;1933年7月28日
中日戰爭有功
編輯
  • 木下勇:陸軍中將;1945年7月10日

海軍軍人

編輯
 
伊集院五郎
 
米內光政
中日戰爭有功
編輯

※陸海軍少將沒有授與功一級的前例,但山口多聞、有馬正文兩位少將(逝世後晉升中將)為授與的特例。

後期的金鵄勳章復權運動

編輯

1963年生還者敘勳制度重新開始,菊花章旭日章瑞寶章寶冠章都恢復了,但禁止於公共場所配戴已廢止的金鵄勳章。「金鵄聯盟」以恢復金鵄勳章敘勳者的名譽與年金為訴求展開活動。1985年招集國會議員召開「有關舊勳章名譽回復座談會」,也對當時的首相中曾根康弘做出相同請求。但是隨着敘勳者的高齡化,近年活動已漸漸式微。

關連項目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