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平定台灣

由Jimmy-bot在話題「平定台灣」消歧義頁的「其他用法」段上作出的最新留言:3 年前

平定台灣」消歧義頁的「其他用法」段

  1. 消歧義頁不該是長這樣的,它應該是列出比方平定臺灣 (康熙年間)平定臺灣 (乾隆年間)平定臺灣 (乙未戰爭)等「主要名稱相同,但標籤不同」的條目連結,並逐條加以簡介。然而問題是目前有這三個條目嗎?似乎沒有。因此您這種寫法比較適合獨立成為條目,而非消歧義頁。
  2. 中文維基的規則是,一世一元制之後的康熙乾隆依舊是年號而不能代指皇帝(就與一世一元制之前的中國年號一樣),康熙帝乾隆帝才是皇帝。所以「康熙派施琅......」、「乾隆自封......」都不是維基建議的寫法。
  3. 「平定林爽文之亂」只是乾隆帝的十全武功之一而已,您可以寫"乾隆帝自封的「十全武功」之一"或"乾隆帝將之列入「十全武功」",就是不能寫"乾隆自封「十全武功」",這樣會容易誤導讀者平臺灣就是十全武功的全部。
  4. 「乙未戰爭,日本平定台灣,源自《馬關條約》」?閣下的構句是不是怪怪的、容易造成歧義?乙未戰爭才是源自《馬關條約》,該條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規定割讓臺灣予日本,至於日本能不能打贏乙未戰爭以平定臺灣,就不是馬關條約所能規定的了,怎能說「日本平定台灣,源自《馬關條約》」呢?
  5. 朱一貴事件怎麼就不是「平定臺灣」?請問收錄標準是?
  6. 最重要的一點,您的「本文」的1683年、1788年、1895年三場戰事完全沒有來源來佐證它們被認定是「平定臺灣」,反而您的全部三條文獻來源都用來佐證「延伸條目」。恕在下無法理解這種「完全不裝扮新娘,卻去裝扮新娘秘書」的百科寫作邏輯。
  7. 簡單地說,先不論「延伸條目」段,您光是本文段就有不小問題。
以上拙見,請惠予過目,並不吝斧正。十分感謝!-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12月2日 (三) 18:48 (UTC)
  • 平定郭懷一、平定朱一貴、平定戴潮春三事我都搜查過,未找到被表述為「平定台灣」,暫時先開列於條目討論頁。如有朋友能找到可靠來源,歡迎補上並移至條目正文。
  • 1683年、1788年、1895年三場戰事被暱稱「平定台灣」挺流通的,要附上也是容易,已補。
  • 按照你第一點的意見,重寫了「較流通用法」開列三個條目的表述,均以「XX平定台灣」開首。其他意見也已訂正。
  • 以上: -- love.wh 大河浪浪寬 2020年12月2日 (三) 19:45 (UTC)
關於在下提出的問題,我認為閣下這樣改寫是可以的、適當的。但關於其他維基人爭議的武力解放臺灣是否應列入,我暫時不予置評。-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12月3日 (四) 10:27 (UTC)
  • 用戶lovewhatyoudo不斷撤除他人貼上的問題模板以進行規避,已達5RR,就是硬要加入解放軍武統台灣就等於"平定台灣"來引導讀者,lovewhatyoudo還說"即使是「冒犯」也應保留"[1],還對相關條目的最頂端置入"平定台灣"的名稱與連結做引導,這已經構成宣傳行為。--Barter84留言2020年12月3日 (四) 09:33 (UTC)
  • 我在編輯摘要原文是「恢復被指控是『冒犯』的觀點. 只要觀點廣泛存在, 即使是『冒犯』也應保留, 此乃維基的立命之本. 對『冒犯』處理方法是在內文加以說明觀點的出處,而不是刪除觀點, 仿似這觀點毫不存在.」。本人在此向社群集思廣益,在此不再與最初爭執的兩名當事人辯論。-- love.wh 大河浪浪寬 2020年12月3日 (四) 09:47 (UTC)
  • lovewhatyoudo的前提就已經錯了,解放軍武統台灣就等於"平定台灣"的觀點根本沒有廣泛存在,而且網絡上與現實世界中毫無關注度,編輯維基百科不是在寫個人作業。--Barter84留言2020年12月3日 (四) 09:55 (UTC)
  • 用戶Matt Smith已經在該討論頁向用戶lovewhatyoudo點出問題點:「從閣下提供的第二個來源看來,可以了解「最終平定台灣」是行為的結果,而來源所寫的「實行武力統一」則是行為本身,閣下將這兩種概念同等化,有點牽強。」[2],敝人也向lovewhatyoudo說:「閣下知道什麼叫做先射箭再畫靶嗎?閣下的這種編輯模式,自己先製造一種說法,之後被別人要求提供來源,然後才去大海撈針,結果找出來的孤證卻不適用,還以少為足」,敝人也在條目中警示:「來源與條目中的陳述不符,或被曲解、偷換概念」,這並不是存不存在的問題,而是本來就沒有這種論述,是來源話語被曲解、將不同的概念含混成為一體的錯誤做法,這是原創研究。--Barter84留言2020年12月9日 (三) 09: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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