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特別市政府

上海特別市政府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上海市的最高行政機關,於民國16年7月7日成立,其依據為民國16年5月頒佈的《上海特別市暫行條例》和民國17年7月頒佈的《上海特別市組織法》,民國19年5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頒佈《上海市組織法》,改上海特別市上海市。上海特別市政府是上海市、區兩級建制成立的開端。[1]

上海特別市政府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27年7月
解散時間1930年5月
管轄範圍中華民國
駐地楓林橋交通路(今平江路48號)
首長
授權法源
影像資料

1927年至1933年的上海特別市政府及上海市政府辦公大樓

主要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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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
  1. 黃郛民國16年5月-民國16年8月)
  2. 張定璠民國16年8月-民國18年3月)
  3. 張群民國18年3月-民國19年5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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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上海市政府.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25).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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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機關:
上海特別市臨時市政府
上海最高行政機關
民國16年7月至民國19年
後繼機關:
上海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