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部隊

中華民國交通部交通警察總局是1946年3月至1950年1月間由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國防部保密局)直接領導的特種作戰部隊。[1]

歷史 編輯

1920年中華民國交通部頒佈京奉鐵路京漢鐵路京綏鐵路等路警務處編制規則,各地鐵路局陸續設立警務處。交通部於1923年9月成立鐵路警備事務處。1923年11月中華民國國務院成立督辦鐵路警備事宜處;1923年12月交通部鐵路警備事務處改為「路警總局」。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成立後,1928年6月交通部下令各鐵路警務處一律裁改為警務課,隸屬於各路局總務處。1928年11月成立中華民國鐵道部。1932年5月,奉中華民國行政院核准,鐵道部成立路警管理局。1932年7月各鐵路局之警務課、警務處改為警察署。1936年1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把鐵甲車隊劃歸路警,中華民國鐵道部路警管理局改為中華民國鐵道部鐵道「隊警總局」。1938年1月中華民國鐵道部併入中華民國交通部,鐵道隊警總局改為中華民國交通部交通「隊警總局」,統轄鐵道、交通、航路隊警,兼為軍委會交通警備司令部。1940年為戴笠領導的軍委會水陸交通統一巡檢處所取代。

抗戰勝利後,交通警察部隊由抗戰中後期的幾支特務武裝改編:

抗戰勝利後,全國大形勢是和平建國、國共談判、裁軍復員。原中華民國國軍總兵力380萬計劃大幅裁軍減少到180萬,整編為90個師。時任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陳誠把這些武裝列為第一批「復員裁軍」的對象,令其開到指定地點集中,聽候編遣,並規定自1946年2月份起停發該軍的經費。戴笠等人反覆研究出「化零為整」方案,獲得時任中華民國交通部部長張嘉璈同意。1946年1月呈報軍事委員會國民政府要求把上述特務武裝改編為交通警察部隊,負責全國鐵道、公路、水運、航空的交通治安,定額官佐員警64402人。迅速獲批後,1946年3月1日成立交通部交通警察總局。17天後戴笠空難身亡。

每個交警總隊下轄四個步兵大隊,以及迫炮、平炮、通訊、特務4個直屬中隊。步兵大隊轄3個步兵中隊和1個重機槍中隊。步兵中隊配備沖野式步槍90支,輕機關槍9挺,六零炮3門,卡賓槍10支,衝鋒機槍20支。重機關槍中隊配備重機關槍4挺,步槍40支,卡賓槍10支,衝鋒機槍20支。特務中隊有步槍、卡賓槍、衝鋒鎗各30支,輕機關槍9挺,擲彈筒9個。平射炮中隊有重機槍4挺,六零火箭炮4門,步槍、卡賓槍、衝鋒機槍各20支。迫擊炮中隊八二迫炮6門,步槍40支,卡賓槍、衝鋒鎗各20支。通訊中隊步槍、卡賓槍、衝鋒機槍各20支,30-50瓦無線電收發報機2部,5瓦無線電收發報機5部,10-20門有線電話總機2部,手提式話機30部,10輪和6輪卡車6輛。中隊以下為三三制,每班14個警員。總隊兵力四千人,完全美式自動武器,交通便捷;設少將總隊長一名,上校副總隊長一名,上校總隊附一名,政工、督察、軍需、軍械、軍醫、副官、書記七個室。絕大多數軍官出身中央軍校中央警官學校軍統的各種特訓班、游干班,入學時要求高小以上文化程度。有豐富的反游擊作戰經驗,忠黨仇共意識強烈,善長諜報、電訊、策反、開展社會特情關係。號稱「袖珍王牌軍」。[2]

交通警察總局在各鐵路局所在地均設警務處,稱「交通部某某鐵路管理局警務處」,內設三課一室,即管理課、警事課、司法課及督察室,另設警察教練所、拘留所、警察大隊和消防隊。各警務處下設警務段,內設管理、警事、司法、督察四股,另設拘留所。警務段下設警務分段。警務分段下設警察分駐所。分駐所在所轄車站設派出所。

  • 總局長
  • 副總局長馬志超中將(兼交警總局山東辦事處主任)、徐志道中將
  • 專員,編制4人
  • 作戰訓練處,掌理警察部隊調遣部署及一切行政事項;
  • 情報處,掌理違章違法案件偵察處理事項;
  • 經理處,掌理經費、糧襪、被服、槍械、裝具器材事項;
  • 軍法處,掌理警察部隊督察及整訓事項
  • 副官處,掌理總務、衛生醫藥及不屬各處室的事項(當時的警察掌管衛生防疫事項)
  • 秘書室,主任秘書:
  • 人事室
  • 會計室
  • 京滬杭鐵路警務處:處長王兆槐少將,浙江遂安人,黃埔四期,長期主持軍統局上海特區。
  • 平津鐵路警務處:管轄線路1470公里,設警務段12,分駐所61,派出所93,另有2個警察大隊6個中隊分別在沿線擔當巡防任務,警察實編5245人。
  • 粵漢鐵路警務處 張輔邦
  • 津浦鐵路警務處 吳安之
  • 膠濟鐵路警務處 賀元
  • 隴海鐵路警務處 程一鳴
  • 平漢鐵路警務處 朱若愚
  • 晉冀鐵路警務處
  • 浙贛鐵路警務處
  • 川滇滇越鐵路警務處 田動雲
  • 昆明鐵路警務處
  • 湘桂黔鐵路工程局警務處 史銘
  • 成渝鐵路工程局警務處
  • 北寧鐵路警務處/榆津護路司令湯毅生,1948年6月25日率交警5總、8總在冀東護路護礦時於昌黎縣城被東北野戰軍第十一縱隊全殲,湯被俘。
  • 京滬滬杭兩路護路司令:郭履洲王兆槐
  • 公路警務室
  • 航運警務室
  • 航空警務室
  • 總局直屬大隊:交通巡查第1總隊一部改編,大隊長為周文新。
  • 交警第1總隊:別動軍第5縱隊和華北先遣支隊合編。總隊長楊蔚,河南商城人,黃埔四期,曾任河南省會開封警察局長,忠義救國副總指揮。總隊長劉宗舒。1946年夏季被調到山東,擔任膠濟線守備任務。1948年3月,第1總隊被全殲、總隊長黃錫疇被俘。該部重建後,參加了淮海戰役,又被重創。戰役結束後又調到奉化,擔任時任中華民國總統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中正警衛任務。1949年5月,南撤途中,在浙南永嘉甌海,被浙南遊擊縱隊伏擊覆沒。
  • 交警第2總隊:別動軍第2縱隊和第11縱隊合編而成,總隊長為張績武。淮海戰役中遭重創。1949年1月,第2總隊調到奉化,擔任總統蔣中正警衛任務。不久又奉調上海,被編入「上海守備兵團」,在上海戰役中被全殲。1949年5月,該番號在重慶地區重建,並於當年11月,與第10、第13總隊合編為暫編交警第3師。12月16日,該師在什邡縣起義。
  • 交警第3總隊:別動軍第1縱隊和第6縱隊合編而成,總隊長王春暉,湖南湘鄉人,黃埔五期,曾任忠救軍副總指揮。總隊長為李愷榮。1948年2月遼寧省營口王家善起義,該總隊被遼南軍區部隊殲滅。
  • 交警第4總隊:別動軍第1縱隊和一部和第3縱隊合編而成,總隊長為李穰。擴編為交警教導第2旅,旅長郭墨濤。
  • 交警第5總隊:別動軍第4縱隊江南行動總隊和水上爆破大隊合編而成,總隊長為聶宗煥。1948年6月25日,在昌黎被東北野戰軍第11縱隊賀晉年部消滅,總隊長周銘勛被俘。重建後的第5總隊參加了上海戰役,被編入「上海守備兵團」,再次被殲。
  • 交警第6總隊:中美合作所第六特種技術訓練班(簡稱華安班或華安訓練班或騰雲訓練班,位於漳州華安縣華豐鎮下坂村,1944年8月開始,設立教導第一、二、三、四營,社會青年部分是學生共2000多人。1945年冬,該班改組整編為「軍事委員會別動軍暫編縱隊」,班本部和第二、三營官兵到台灣。1946年1、2月間,重慶軍統局派少將鬍子萍、上校黃天存為點編委員,前來廈門點編,將暫編縱隊改編為「別動軍獨立第二支隊」並要調離福建,大量閩南人紛紛離隊。楊卓夫任獨立第二支隊長,祁緝光任副支隊長)和廣東梅縣「中美合作所第十三特種技術訓練班」合編而成,湯毅生(十三特訓班副主任)任總隊長,梁汝樑任副總隊長,楊卓夫任第一大隊長,祁緝光任副大隊長。開往上海擔任滬寧鐵路沿線護路任務。祁緝光後升六總隊總隊長。1949年參加了上海戰役,大部被殲,祁緝光被俘,殘部逃往臺灣。
  • 交警第7總隊:汪精衛政權稅警總團一部(抗戰勝利後改編為別動軍第13縱隊)改編。總隊長熊劍東,浙江新昌人,抗戰初任別動軍淞滬特遣隊長、常熟六縣游擊司令,1939年3月在上海被汪特逮捕,赴武漢組織和平建國軍。周佛海組建稅警總團自兼總團長,熊任副總團長。1947年8月7日蘇中戰役的丁堰、林梓戰鬥中,僅抵抗了11個小時,便被殲滅大部,總隊長熊劍東陣亡。
  • 交警第8總隊:中美合作所第一班一部和交通巡查第1總隊合編而成,總隊長為甘炎慶。1946年夏,交警第8總隊駐守山海關。1948年6月25日在昌黎被東北野戰軍第11縱隊賀晉年部消滅,總隊長李資深被俘。
  • 交警第9總隊:交通巡查第8總隊和第9總隊合編而成,總隊長為李敦宗。1949年春在奉化擔任總統蔣中正警衛。撤防桃花島。1949年10月18日夜,21軍步兵183團加強182團一個營渡海偷襲,戰至19日,除傷患及陸續逃出(包括總隊長文煥卿離桃花島向上級領補給)192人外,其餘副總隊長姜溢三以下3000餘人被殲。
  • 交警第10總隊:中美合作所第1班一部改編。總隊長楊遇春,江西瑞金人,黃埔三期,曾任紅軍師長。後叛共任三省剿匪司令部諮議、招撫特派員,抗戰時為別動軍縱隊長。平津戰役在塘沽被殲。1949年5月在重慶地區重建,並於當年11月,與第2、第13總隊合編為暫編交警第3師。12月16日,該師在什邡縣起義。
  • 交警第11總隊:忠義救國軍第1縱隊改編,總隊長為雷鎮鍾。1946年7月被調往蘇中,下屬4個大隊中有2個大隊駐守丁堰、另2個駐守林梓。1947年8月21日至23日舉行的蘇中戰役丁堰、林梓戰鬥中,只抵抗了17個小時,便被殲滅3個大隊。
  • 交警第12總隊:忠義救國軍總部直屬部改編,總隊長為王春暉。1946年夏季被調到山東,擔任膠濟線守備任務,1947年被調往東北,駐守北寧鐵路沿線。平津戰役開始後,該部撤往塘沽,並於1949年1月17日海運至上海,後撤往台灣。
  • 交警第13總隊:忠義救國軍第2縱隊改編,總隊長為姜建中。1947年6月,與第14總隊合編為第169師,隸屬於第6軍。1948年10月,第169師在遼西被殲滅,師長張羽仙被俘。第13總隊於1949年5月在重慶地區重建,並於當年11月,與第2、第10總隊合編為暫編交警第3師。12月16日,該師在什邡縣起義。
  • 交警第14總隊:忠義救國軍第3縱隊改編,總隊長鮑步超,浙江淳安人,黃埔六期,曾任忠救軍第三縱隊司令。1946年夏調東北戰場。1947年6月與第13總隊合編為第169師,隸屬於第6軍。1948年10月,第169師在遼西被殲滅,師長張羽仙被俘。第14總隊重建後,於1949年11月被四野殲滅在湖南地區。
  • 交警第15總隊:汪精衛政權稅警總團一部(抗戰勝利後改編為上海行動總隊第四縱隊、別動軍第14縱隊)改編,總隊長為徐肇明。1946年6月,由常州移駐上海吳淞整訓。1946年7月,總隊由吳淞口開赴青島參加內戰。第一大隊大隊長王一藩(1910-2003)通過其妹夫李乾魁(中共黨員)策動起義投共。1946年8月12日,王一藩率部400餘人在即墨縣南泉車站起義。8月18日該部在萊陽解放區改編為「民主救國軍獨立總隊」,王一藩任司令,後編入膠東軍區第6師第18團。1947年2月,被膠東軍區殲滅,總隊長張古良、副總隊長陳嵩偉均被俘虜。重建後1949年參加上海戰役,再次被殲。
  • 交警第16總隊:交通巡查第5總隊和第6總隊合編而成,總隊長為鄺飛雄。海運到山東內戰前線。與東北第4保安區合編為暫編第52師,師長李嵩少將。1948年10月被迫參加長春起義。
  • 交警第17總隊:交通巡查第2總隊、第3總隊、第4總隊和第7總隊合編而成,總隊長為李慎言。1949年11月,在湖南地區被四野殲滅。
  • 交警第18總隊:中美合作所第6班、第7班、別動直屬部隊、交通巡查部隊一部、汪精衛政權船艇部隊等合編而成,總隊長郭履州,浙江寧海人,黃埔六期,原忠救軍參謀長。總隊轄一個坦克大隊,一個鐵甲車大隊和一個炮艇大隊。參加了上海戰役,被編入「上海守備兵團」,大部被殲後撤台。

1946年6月國共內戰正式打響後,交警部隊投向主戰場:

  • 華東與華中戰場:第1、2、7、9、11、15、16、17總隊
  • 華北戰場:第5、10、12總隊
  • 西北戰場:
  • 東北戰場:第3、8、13、14總隊。
  • 長江以南大後方鎮壓土共游擊隊:第4、6、18總隊及1948年初成立的5個教導總隊。

1946年9月份,成立「交警總局山東辦事處」,副局長馬志超兼辦事處主任、郭墨濤任副主任。交通警察第1、3、5、10、12、15總隊投入山東膠濟鐵路護路。

1947年4月,中華民國交通部把交警總局改名為第一交通警察總局,在東北設立第二交通警察總局[3]1948年第二交通總局部隊改編為3個陸軍師。[4]

交警部隊擅長打擊中共地方游雜武裝。1948年1月,在浦東登陸的丁錫山湯景延的先遣武裝,遭淞滬警備司令宣鐵吾、京滬滬杭兩路護路司令郭履洲的圍剿,迅即敗亡。

1948年夏編組四個交警旅:

  • 交警第一旅:旅長王春暉中將。1949年廣東戰役,王春暉率餘部展開敵後游擊戰,1950年初覆沒,王旅長陣亡。
  • 交警第二旅:旅長郭墨濤
  • 交警第三旅:轄10總隊、12總隊,旅長楊遇春,平津戰役守備塘沽。1949年1月17日,楊旅長率12總隊南撤上海。
  • 交警第四旅:旅長鮑步超。1949年10月由汕頭撤台

1949年5月上海戰役,交警總局正副總局長馬志超、郭履洲派周文新率交警第9總隊搶運金銀物資赴台,率第2、5(重建)、6、15、18五個總隊和2個大隊擔任上海市區守備任務,大部被殲,少部投降。1949年11月,交警第13、14、17、18總隊先後在湖南被消滅。交警16總隊從粵漢鐵路坪石站敗逃到連州大路邊鎮大路邊村,游擊隊配合四野南下大軍激戰一天兩夜,殲滅300多人,解放軍犧牲42人。

1949年4月,陳再生、余越、阮祖國的交警第2、10、13總隊駐守重慶。1949年11月重慶危在旦夕,交通警察總局命令3個總隊合編為暫編交警第3師,由陳某任師長,部隊在撤退中陳師長擅自離隊,部隊由參謀長何海峰負責。成都戰役中,12月16日,暫編交警第3師和第十六兵團駐紮一地,在兵團代司令官董宋衍的策動下,參加什邡起義。起義後交警部隊編入第十六兵團第301、302師。

1950年1月,交警總局末任局長馬志超正式對外公告,交警總局解散。在台的兩個總隊及總局人員共六千餘人,這其中機關人員多,戰鬥部隊少。戰鬥部隊中又官多兵少,人多槍少。根據各色武裝一經登島,就必須打散建制,官兵分離,分別造冊登記,聽候安排的原則。交警部隊餘部士兵分別編入中華民國陸軍改組整編為陸軍第43、11、118師,軍官或被安插中華民國內政部中華民國交通部,或遣散自謀職業。

東北交警總局(第二交警總局) 編輯

1946年3月15日,戴笠在北平協和醫院探慰住院即將上任的東北保安司令長官杜聿明,表示願抽交警兩個總隊隨杜出關擔負中蘇共管的中長鐵路北寧鐵路交通安全。杜允為軍統提供方便。為此,交警總局特舉辦華北蘇訓班學俄語及同蘇聯人打交道的知識技能。

1947年4月成立東北交警總局。總局長馮聖法

  • 吉林鐵路警務處:1947年11月所部編並了暫編第52師,原吉林鐵路交警總隊長李嵩任少將師長,其中原東北保安雜牌部隊的暫52師縮編為第一團,吉林鐵路警務處部隊改編為第二團和第三團。隸屬滇軍60軍。1948年10月李嵩及三個團長被軍長曾澤生以開會為名扣押,逼迫暫編52師隨同起義出城接受改編。
  • 錦州鐵路警務處
  • 瀋陽鐵路警務處、
  • 齊齊哈爾鐵路警務處
  • 中長鐵路警察總局(駐長春)
  • 交警第3總隊:總隊長王春暉,湖南湘鄉人,黃埔五期,曾任忠救軍副總指揮。1947年由山東海運營口。1948年2月王家善營口起義時總隊長被扣押,總隊被遼南獨立師殲滅。
  • 交警第8總隊
  • 交警第13總隊
  • 交警第14總隊:總隊長鮑步超,浙江淳安人,黃埔六期,曾任忠救軍第三縱隊司令。

1947年6月,第13、14總隊被改編為陸軍第169師,隸屬於新六軍。1948年10月,第169師在遼西會戰被殲,師長張羽仙被俘。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毛德传:《国民政府的交通警察部队》,《军事历史》杂志2007年第2期. [2019-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16). 
  2. ^ 《我所知道的國民黨交通警察總隊》,作者吉周,時任交通警察總隊第十八總隊裝甲車第一大隊大隊長
  3. ^ 穆懷田:「鐵路警察的歷史延續(上)」,《鐵道知識》,2014(3):60-63.
  4. ^ 陳啟鑾:《舊交通第二交通警察總局簡史》,全國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文史資料存稿選編》22,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02年,第685-69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