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

一字多音,或多音字,當中音變而意思不同者俗稱破音字。《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於1994年5月公告試用,經審議修訂於1999年正式在臺灣頒佈使用。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應外界意見與需求,目前正在進行該表的修訂工作,初稿將公告到2014年6月,定案前,教學和考試仍照舊規[1]

制訂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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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第六屆全國教育聯合會於上海開會,議決以北京音國音標準,以至少受過中等教育北京當地人的話為國語的標準。1921年中華國音留聲機片國語留聲機片發行,使國語運動之京音、國音之爭,日漸平息,走上「國音京調」的發展。1924年,吳敬恆主持國語統一籌備會談話會,確立以北京音為標準,然為顧及讀音古今異讀等問題,保留許多「又讀」讀音。

1932年5月7日,國民政府教育部以三〇五一號佈告,公佈《國音常用字彙》,正式確立以北京音系為標準國音。整體而言,中華民國國語雖以北京音為基礎,然仍保留部分其他區域北方官話方音,而原有北京音中又保留許多當地特殊音讀、傳統韻書字音,因而有正音、又音的分別。

中國傳統讀書人誦讀古典書籍時,如詩詞平仄押韻等,有其固定音讀,是所謂「讀書音」,因此又有所謂日常語音讀音的差別。而自宋代以後,行文之中若詞性有所轉品變換,則也會改變音讀,是所謂歧音異義。此外尚有通假音讀、外語譯音、輕聲變調等,遂形成國語中一字多音的現象,形成教學困擾。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應各界要求,於1987年7月召集組成國語一字多音審音小組,以使國語讀音單純化、標準化,便利教學。

審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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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訂人員依教育部所頒佈之《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重編國語辭典》為收字依據,並依台灣商務印書館《國語辭典》、《國音字典》、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重編國語辭典》、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國音標準彙編》、中國文化大學華岡出版部《中文大辭典》、國語日報社《國語日報辭典》、《國語日報破音字字典》、三民書局大辭典》、藍燈文化事業公司中文辭源》、益智書局破音字集解》、新學友書局新學友破音字典》、聯貫出版社聯貫國語破音辭典》、台灣國民小學國語課本、國民中學國文科課本及華視出版社每日一字》(僅於取音與他書有異時方標示之),選取多音字,共擇定4253字。另外並參考《現代漢語詞典》、《普通話異讀詞三次審音總表初稿》(文字改革出版社 1963.10)、《多音多義字用法舉例》(齊學初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73.11)、《多音字分讀研究》(王志成 文史哲 民75.1)此四家審音資料。

《審訂表》將正音、又音、語音、讀音、歧音異義等不必要分讀之多音併成一音。為求便利教學,將不必要的多音分讀,且無辨義作用者,併讀為一音;遇有一字多音並行於今而難取捨或因動名詞之分破讀、動詞內外向之分破讀、動作對象不同而破讀者者則透過問卷決定,問卷對象主要為語音學專家、中小學國語文教師及出身北京且有實際教學或研究成果的社會人士。至於審訂內容則以日常語彙為主,過於冷僻的字詞、古典詩詞格律、古人名、姓氏、地名的特殊讀法則暫不予審訂,亦不收錄。通假音則予以保留,並於表中加以註明。基於假借或「A為B之異體字」事由之破音亦予以保留。而原有文白異讀後統讀為白讀音者,係針對白話中書面語詞情況,朗讀文言時仍可套文讀。至於國語連讀時的變調、變音字則不列入審查。

審訂結果以表格呈現,依部首筆劃順序排列,以注音符號標音。表格分流水號、國字、審訂音、詞例、限讀說明、通假說明、備注等七項欄位。若歸併為單音字者,不舉詞例;仍為多音者,則依序編號標示,並舉詞例說明。

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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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正式頒佈後,坊間各版國文課本亦依此修訂讀音,然而許多文言文選文特殊讀音仍無法確定,各版課本各行其是,尤以高中選文讀音爭議最多。國立編譯館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中,明訂國字注音應以教育部公告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依據,而高級中學國文科教科用書審定委員會卻表示「對古典詩詞格律及古音將不以《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審查依據」。於國中基本學力測驗、高中學科能力測驗等升學考試,教學者與學生多所疑慮(事實上針對新舊標準上取音不同者不會列入出題範圍)。許多代表性字典辭典並未隨之更改讀音(但亦有字辭典以附錄方式標記工具書取音與審定表差異,如《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反而使教學無所適從。部分審訂讀音與原有流通讀音相悖,亦不利推廣。許多國文教師則呼籲應重新進行審訂,教育部而後召開會議修正審訂表,初稿新增「仔」中「ㄗㄞˇ」音,但「骰」仍統讀為讀音「ㄊㄡˊ」。

全國語文競賽規定朗讀應以《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然而實際評審時,並未完全依此評定優劣。字音字形比賽則規定需書寫國字標準字體及依循《一字多音審訂表》。

由於推行時間尚短,除升學考試之外,對社會流通使用影響甚微,電腦注音輸入法也多未依審訂表修正(新酷音輸入法可以舊審定表或新審定表讀音輸入,但僅限於phone.cin,tsi.src仍依審訂表頒佈前舊音)。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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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審音小組審訂音讀時(1999年3月,88年3月公告),依循社會流通習慣,改從約定俗成的音讀,如「癌」字讀為「ㄞˊ」、口語「滑稽」讀為「ㄏㄨㄚˊ ㄐㄧ」(,原讀音同「古稽」,如《史記‧滑稽列傳》),[註 1]101年(2012年)初稿維持不變。

然而部份音讀卻不循此原則,如「誼」統一讀為「ㄧˋ」,「液」統一讀為「ㄧㄝˋ」。許多原本動詞名詞分讀的音也改為一音,如「騎」統一念「ㄑㄧˊ」、「使」統一念「ㄕˇ」等,與臺灣社會習慣相異。部份音讀刻意維持某一音讀,也與臺灣社會習慣相悖,如「骰」音「ㄊㄡˊ」、「莘莘」音「ㄕㄣ ㄕㄣ」、「扛」桌子讀為「ㄍㄤ」等。另外「主角」的「角」仍定為「ㄐㄩㄝˊ」,也與臺灣社會大眾讀為「ㄐㄧㄠˇ」[註 2]習慣不符。

原本發展出用以分辨語義的聲調,也混成一音,如臺旅「法」(ㄈㄚˋ;法國)、臺旅「法」(ㄈㄚˇ;法律),統一念「ㄈㄚˇ」,造成口頭交流的不便。

不少學校教師也十分反對該審定表,認為這樣造成很大困擾。電視新聞曾報導過相關爭議,報紙偶而也可看到相關投書。臺中市教師會臺中市立忠明高中教師會等團體甚至推動聯署要求廢除《一字多音審訂表》。

審訂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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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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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滑」備註:「『滑稽』一詞口語音ㄏㄨㄚˊ,於文言音ㄍㄨˇ,如『滑稽列傳』、『突梯滑稽』。」
  2. ^ 「腳色」、「主腳」等詞音ㄐㄧㄠ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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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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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字多音// 教部正音 牛仔ㄗㄞˇ褲、歌仔ㄗˇ戲. [2017-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31).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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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音學》 正中書局
  • 〈《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讀音探析〉 宋裕 翰林國文專刊第五期 2004.3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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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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