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省
歷史
編輯尚書省是三省六部制中央政權體系中的三省之一,主要負責執行已通過審查的詔令。除尚書省以外,還有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的詔令的中書省,以及審查詔令內容的門下省。其中,中書省和門下省分別為決策機構、審議機構,尚書省則為執行機構。尚書省長官稱為尚書令,尚書僕射副之。尚書省下設左右丞,分管六部。
周代至秦朝
編輯周代的司會相當於尚書[1];秦時,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法書,故謂之尚書[2]。
漢代至南北朝
編輯漢承秦制。及漢武帝遊宴後廷,始用宦者主中書,以司馬遷為之。中間遂罷其官,以為中書之職。至漢成帝建始四年,罷中書宦者,又置尚書五人,一人為僕射,四人分為四曹。王莽篡位後,東漢光武帝為防臣下擅專,乃親總吏職,將政務中樞由三公府移入宮中,而由尚書協助處理[3],自此政歸臺閣,尚書成為機衡之任。
東漢有尚書台,尚書令為主官一人。尚書僕射為副官一人,置六曹尚書治事,六曹分別為三公曹、吏部曹、民曹、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
魏、晉以後稱尚書省,分為都省、尚書曹、郎曹三級。自魏晉置中書省,掌納奏擬詔出令之政,職權過於尚書。
北魏分尚書為三十六曹;孝文帝改制後,以錄尚書事為長官,令、僕射副之,置六尚書、二丞,權任頗重。
隋唐
編輯隋文帝楊堅取代北周稱帝,於開皇元年(581年)恢復了尚書省,使尚書省成為名副其實的全國最高行政機構。與中書省、門下省合稱三省,而尚書省是全國行政的總匯機構,長官稱尚書令。設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各設尚書為長官,後置侍郎為副長官,歷代沿置。
唐沿隋制,曾改稱文昌台、都台、中台,不久復舊稱。唐代尚書省出居宮禁外,時號「南省」。
由於唐太宗在即位前曾擔任尚書令這個職務,因此在唐朝此後的時期,這個官職非輕易授,而多以尚書僕射為尚書省長官。唯安史之亂後,郭子儀有大功於唐室,無官以寵之,遂授尚書令,且很快辭去。另唐朝末年,藩鎮坐大,李茂貞曾為尚書令,朱溫篡位前亦自稱之。
不過,唐代三省制在建立不久就開始向二省、一省轉變。這種變化的動因在於皇權對於相權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三省職能逐漸趨向混同合一。有宋一代,雖然三省名義始終存在,但是已經混同為一省。
金、元
編輯金代海陵王於1156年廢中書門下,只留下尚書省。這是中國制度史上一省制的正式確立。中書門下的存在,象徵着三省互相制衡,皇帝尚未完全專權,海陵王的改革進一步提高皇帝權力,因為中書議政和門下封駁的作用已消失,尚書省只是執行皇帝命令而已[4]。「1156年的政治改革是金代力求建立中央集權的專制政體的頂點。」[5]
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臺分掌政、軍、監察三權。尚書省主要負責財政事務,且時置時廢,門下省則不復置。明初沿襲元制,由中書省統六部,但1380年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
尚書省演變
編輯(周官) | 秦 | 前漢 | 後漢 | 魏 | 晉 | 隋(煬帝) | 唐(玄宗) | 宋 | 元 | 明 | 清 | 主要職務 |
---|---|---|---|---|---|---|---|---|---|---|---|---|
尚書令 | 尚書令 | 尚書令 | 尚書令 | 尚書令 | 尚書令 | 尚書令 | 左丞相 | [6] | [7] | 行政之實施。 | ||
(僕射) | 尚書僕射 | 尚書僕射 | 尚書左僕射 | 尚書僕射 | 尚書左僕射 | 右丞相 | 尚書左僕射 | |||||
尚書右僕射 | 尚書右僕射 | 尚書右僕射 | ||||||||||
(冢宰) | 長史[8] | (常侍曹) | 吏曹 | 吏部尚書 | 吏部尚書 | 吏部尚書 | 吏部尚書 | 吏部尚書 | 吏部尚書 | 吏部尚書 | 吏部尚書 | 官吏之任免與升遷。 |
(大司徒) | 司徒 | 民曹 | 度支尚書 | 度支尚書 | 民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戶部尚書 | 民事、戶籍、租稅。 | |
(大宗伯) | 奉常 | 太常 | 客曹 (吏曹) |
客曹尚書 (祠部曹尚書) |
(田曹尚書) 祠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禮部尚書 | 禮樂祭喪、外交、學校之職。 |
(大司馬) | 司馬 | (三公石) (二千石曹) |
三公石 二千石曹 |
五兵尚書 | 五兵尚書 | 兵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兵部尚書 | 軍事、武官之職務。 |
(大司寇) | 司寇 | 廷尉 | 司隸校尉 | 刑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刑部尚書 | 刑罰、典獄。 | ||
(大司空) | 司空 | 少府 | 起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工部尚書 | 宮中之器物用度、水利工程。 |
其他地區
編輯朝鮮半島
編輯高麗時代設置,尚書令為從一品,下設正二品左右僕射各一名,從二品知省事一名,正三品左右丞各一名,從五品左右司郎中各一名,正六品左右司員外郞各一名,從七品都事二名,吏屬、主事共四名,令史六名,書令史六名,記官二十名,算士一名,直省二名。
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來源
編輯- 彭慧萍:《存世書畫所鈐尚書省印考》 [Analysis of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eight seals of 「Department of State Affairs」], Wenwu [Cultural Relics], 11 (2008), 77-93.
- 彭慧萍:《尚書省印之研究回顧暨五項商榷》 [Unraveling the problems of the institutional history of 「Department of State Affairs」 and the official seal], Gugong Bowuyuan Yuankan 故宮博物院院刊 [Palace Museum Journal], 1 (2009), 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