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马
簡介
编辑漢武帝於建元二年(前139年)廢太尉。元狩四年(前119年)置大司馬,以代太尉之权[1],但无金印紫绶,作为大将军卫青和骠骑将军霍去病的加号。
因汉初丞相的权力过大。自汉武帝起,章奏的拆读与审议,转归以大将军为首的尚书。大臣有罪,由尚书劾奏;选任御史大夫,由尚书品定高下;官吏有功迁升,上报尚书;州郡官吏入朝奏事,则面见尚书。丞相若有过失,反由尚书问状劾奏。由此,丞相的权力被一步一步的剥夺,只是在礼仪上还是百僚之长[2]。西汉后期干脆废掉丞相,改为大司徒,与从太尉改过来的大司马、从御史大夫改过来的大司空并列。
漢武帝死後,將之授以霍光。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輔政,昭帝年幼,政事均由霍光定夺。
其後西漢一直有大司馬之官,后也加于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称大司马骠骑将军、大司马车骑将军,常用为加官,授与掌权的外戚,也有不兼将军号者。
汉成帝时,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辅政,“政事大小皆自凤出,天子曾不一举手”。[3]
漢哀帝時,廢丞相改為大司徒,但大司馬仍存,與大司空同屬三公之一,共掌朝政,如董贤代丁明为大司马卫将军[4],掌管所有朝政。
東漢時以大将军吴汉为大司马,吴汉死后,漢光武帝为了削弱三公权力,将大司馬改為太尉。东汉末年,大司马与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并设,位在三公之上。如汉献帝时的刘虞、权臣李傕。《资治通鉴》卷第六十一:(兴平)二年(乙亥、公元一九五年)。辛巳,以车骑将军李傕为大司马,在三公之右。
魏晉南北朝時不定期會設有大司馬官職,为上公,第一品,位在三公之上,多授予有權勢的大臣,一般由重号将军如大将军或上大将军等升迁而来。如曹魏的曹仁、曹休、曹真,蜀汉的蒋琬,東吴的施绩、吕岱、丁奉等。近世以來的兵部尚書有時也别稱作大司馬。明清以大司马为兵部尚书的代称,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
历代大司马
编辑- 东周至秦末
- 鲁国:叔孙氏
- 郑国:公子发、公孙虿
- 蔡国:公子燮
- 陈国:司馬桓子
- 宋国:孔父嘉、公子目夷、公孙固、乐豫、公子卬、华耦、皇鄖、华费遂、華貙、公孙忌、向魋、皇野、皇非我
- 楚国:鬬宜申、子良、子越、蒍贾、子反、公子申、公子何忌、子庚、蒍子冯、公子橐師、公子成、公子齮、蒍掩、司馬督、弃疾、公子魴、薳越、子期、公孙宽
- 楚:秦嘉、曹咎、周殷
- 西漢朝廷:衞青、霍去病、霍光、張安世、霍禹、韓增、許延壽、史高、王接、許嘉、王鳳、王音、王商、王根、王莽、師丹、傅喜、丁明、傅晏、韋賞、董賢、王莽、王舜、馬宮
- 刘信:翟义
- 刘玄:朱鮪、刘秀、朱鮪(左大司马)、劉賜(前大司馬)、趙萌(右大司马)
- 劉望:莊尤
- 劉嬰:弓林
- 刘盆子:逄安(左大司马)、謝祿(右大司马)
- 刘永:苏茂
- 公孙述:公孙光、延岑
- 刘宋:刘义恭
- 南齐:萧嶷、王敬则、萧衍
- 南朝梁:蕭偉、王僧辯
- 北魏:奚敬、万安国、元休、冯熙(贈)、馮誕(贈)、元勰、元雍、元彧、元延明、元徽、爾朱天光、爾朱買珍(贈)、元悅、元欣、元亶、元顥(贈)
- 东魏:元諶、高乾(贈)、竇泰(贈)、元鸷、娄昭、斛律金、元湛(贈)、尉景、元旭、劉豐(贈)
- 北齐:斛律金、韩轨、高演、高湛、高浟、段韶、段榮(贈)、高湝、婁叡、潘樂(贈)、高潤、高俨、高长恭、高孝珩
- 西魏:独孤信
- 北周:独孤信、宇文护、贺兰祥、宇文震(贈)、尉迟迥、宇文宪、陆通、宇文招、侯莫陈芮、杨坚、窦毅、杨勇
- 隋末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来源
编辑- 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