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鑣(15世紀—16世紀),朝儀浙江寧波府奉化縣連山棠溪人[1]明朝政治人物。

江鑣
大明雲南曲靖兵備副使
籍貫浙江寧波府奉化縣
字號字朝儀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九年甲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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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鑣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浙江鄉試舉人[2]正德九年(1513年)成進士,獲授刑部主事,正德十四年(1519年)陞大理寺寺正[3],上奏劉瑾二十條大罪忤旨,遭廷杖八十,臀肉潰爛,並謫官廣西桂林府知府[4],調四川重慶府,在兩地政簡刑清,人民都感懷其德。

明世宗即位,追獎敢言官員,江鑣得擢任雲南按察司副使,就任數個月遇上流寇肆虐,幾乎圍城,他盡力防禦,但被對方堵截城外山澗;他就用鑼曳地搜尋地下水,再穿官服拜天,水泉就湧出,令盜賊大驚逃走,該井稱「江公井」,嘉靖十年(1531年)以病自行離任回籍,詔奪職[5]

江鑣在京師時曾和張璁同住,張璁掌權後屢薦不起,居鄉二十多年後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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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奉化縣志·卷二十四·人物傳二》:江鑣,字朝儀 連山棠溪人,正德九年進士,授大理寺左丞,以介特稱,劾奏不避權貴;劉瑾擅權,條奏二十條大罪,忤旨下三法司議勘,廷杖八十,臋肉俱爛,謫廣西桂林府,改調重慶,政簡刑清,民懷其德。世宗即位,追獎敢言之士,擢雲南按察司副使,之任數月遇盜起,圍城甚逼,鑣盡力防禦,盜偵之城中飲汲皆仰給城外澗水,壅絕上流,吏民渴乏,至笮馬糞汁飲之;鑣以鑼曳地察聲隱處,鑿井十餘丈不得水,乃整衣冠再拜,須臾水泉湧出,遂揚水城上,盜大驚解圍去,因名其井曰「江公井」。鑣初在京師與張璁同寓相善也,及璁貴用事,屢薦不起,居鄉凡二十餘年。 嘉靖志,參江譜
  2. ^ 光緒《奉化縣志·卷二十·選舉表二》:(弘治)十四年 辛酉 (舉人) 江鑣
  3.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四》:(正德十四年五月)庚子改刑部主事江鑣、汪金為大理寺左右寺正,大理寺官皆以言事左遷,故改補雲。
  4. ^ 《廣西通志·卷五十四》:桂林府知府 江鑣浙江奉化人進士正徳十六年任。
  5.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八》:(嘉靖十年七月)甲寅雲南曲靖兵備副使江鑣患病擅離任回籍,詔奪職,仍下雲南廵按御史提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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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奉化縣志》·卷二十·選舉表二
  • 光緒《奉化縣志》·卷二十四·人物傳二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四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八
官銜
前任:
童旭
明朝桂林府知府
1521年-1523年
繼任:
沈健
前任:
易謨
明朝重慶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李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