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汝稷(1548年—1610年),元立,號洞觀,又號幻寄道人槃談那羅延窟學人南直隸常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瞿汝稷
瞿汝稷

《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瞿汝稷石刻像


大明太僕寺少卿
籍貫 南直隸常熟縣
字號 字元立,別號洞觀
出生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四月初三日
南直隸常熟縣
逝世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三月十三日
南直隸常熟縣
親屬 (父)瞿景淳
(弟)瞿汝夔瞿汝益瞿汝說(子)瞿式耒、瞿式鬴、瞿式鉉

生平 編輯

其為瞿景淳之子,因父蔭入仕,累官長蘆都轉運使,以太僕寺少卿致仕退休。

軼事 編輯

娶尚書徐栻之女為妻。瞿景淳死後,汝稷守喪三年,未與妻同房。其妻徐氏竟與其弟有染。最後徐氏被叱回家。一日汝稷前去拜見徐栻,徐栻大怒稱:「生自念亦有所悔乎?」(你有悔意嗎?)汝稷說:「悔不能刑於寡妻,至於兄弟。」(只後悔德行不足以感化妻子、兄弟,令其效法)徐栻聽畢,竟無言以對。[1]

《萬曆野獲編》載瞿汝稷身材矮小,貌類侏儒[2]

註釋 編輯

  1. ^ 《牧齋初學集·卷七十二·瞿元立傳》:公諱汝稷,字元立,吳郡之常熟人也。以父文懿公任為郎,累官長蘆都轉運使,詔加太僕寺少卿,致仕。公娶徐尚書之女。文懿公之喪,三年不入內。徐有通問之奸,公叱去之。尚書聲勢烜赫,郡邑吏承奉風旨,脅持萬狀,親知故舊,交關遊說。公屹不為動。則養死士遮道刺公,黃金白刃,交錯衢路,覆巢毀室,命在漏刻。公廬於文懿之墓,明燈讀書,門闔不閉,指墓前宰木以誓曰:「此吾死所也。」一日持平交刺謁尚書,踞客座。尚書厲聲詰問:「生自念亦有所悔乎?」公仰而應曰:「悔不能刑於寡妻,至於兄弟。」尚書默然而止。
  2. ^ 《萬曆野獲編·卷十二》:士紳短小者,如予所識,泰和郭司馬青螺(子章)、餘姚孫刑部俟居(如法)、常熟瞿都運洞觀(汝稷),皆渺小丈夫,貌類侏儒。然均為一時名碩,羽儀當世,真所謂失之子羽。

參考書目 編輯

  • 錢謙益:《牧齋初學集》卷七十二《瞿元立傳》
  • 黃一農:《瞿汝夔(太素)家世與生平考》(見《大陸雜誌》第八十九卷第五期)
官銜
前任:
范可奇
明朝黃州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趙文煒
前任:
屠本畯
明朝辰州府知府
1603年-1606年
繼任:
毛允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