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14年烏魯木齊火車南站暴力恐怖襲擊案件

由InternetArchiveBot在話題外部連結已修改上作出的最新留言:5 年前

條目標題是否應該更改? 編輯

建議更改為「2014年烏魯木齊火車站暴力恐怖襲擊案件」--My Power Cell 討論 2014年4月30日 (三) 18:14 (UTC)回覆

「恐怖主義」一詞帶有政治及情感上的含意,其精確的定義便更難以辨識,從學術研究上可以找到多達100個恐怖主義的定義。恐怖主義的概念具備爭論性,因為國家當局可用以將政敵或其他對手非法化,從而便國家武裝部隊可理直氣壯地打擊敵人(這種武力行為可能會被敵國描述為恐怖活動)。

以下所有基本被公認爲恐怖襲擊的案件,爲了中立立場考慮,都沒有將「恐怖」一詞寫入標題:
等等無數先例。有鑑於此,我認爲應遵循中立立場將條目標題改爲「2014年烏魯木齊火車站襲擊案」或「2014年烏魯木齊火車站爆炸事件」。--MCaecilius留言2014年5月2日 (五) 01:24 (UTC)回覆
  • (+)支持:很多犯罪行為都沒有精確定義,都帶有政治及情感的含義,這些在維基中都會變成事件而不是罪行?(比如所謂南京事件)。說到底,維基應該在哪裏中立?中立於大眾與暴徒之間,還是中立於不同的非極端政治派別之間?--Haojian留言2014年5月4日 (日) 08:08 (UTC)回覆
  • (:)回應:維基百科不是政治鬥爭場,這裏沒有毛式「人民與暴徒對立」思考的地位。襲擊案就是襲擊案,我們不應討論誰是人民、誰是暴徒、誰是恐怖份子這一類與編撰百科全書無關的問題。否則,難不成世界每一處發生襲擊案,我們都要聽取全世界不同的意見而先來個大辯論爭出誰是「人民」誰是「暴徒」?這分明就是擾亂正常的編輯過程。MCaecilius留言2014年5月6日 (二) 22:04 (UTC)回覆
  • 第一,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更何況幾個人的意見完全不能代表大多數人。第二,請注意「2014年烏魯木齊火車站爆炸事件」為原本標題,既然要按程序走那麼就回復為最早標題,要提出移動者請先掛模板討論。MCaecilius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8:44 (UTC)回覆

廣州火車站持刀傷人事件 編輯

建議改名:「2014年烏魯木齊火車南站暴力恐怖襲擊案件」→「2014年烏魯木齊火車站爆炸事件」 編輯

2014年烏魯木齊火車南站暴力恐怖襲擊案件」 → 「2014年烏魯木齊火車站爆炸事件」:現今有移動戰正在進行,依照方針現提出恢復至條目原名,待爭議結束。--MCaecilius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8:48 (UTC)回覆

  • (:)回應:我正在WP:互助客棧/方針處提出統一的對這一類條目的命名方針的討論,以一次解決日後可能發生的問題,希望待其發表後您也能在彼處發表意見。在達成共識之前,希望注意到此請求的管理員按照最早命名的方針暫將條目歸為原名,以待社群按共識對這些條目一同命名。MCaecilius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9:04 (UTC)回覆
  • (:)回應:現在的問題是移動戰,還沒有解決移動爭議,故復歸原名。參考方針:

如果: 發生由於現有的命名原則不足造成的移動戰。 目前不能通過解釋、調解、討論命名方針達成共識。 則: 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的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 在共識產生之前,作為該條目的名稱。

此系根據之前社群討論無爭議的操作,故任何反對意見均作無效。MCaecilius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9:42 (UTC)回覆

 未完成,無共識。--Kuailong 2014年7月30日 (三) 07:22 (UTC)回覆

當前正在進行關於此條目命名常規的討論 編輯

如標題,當前正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關於中國發生的襲擊案件的命名常規處進行此類條目命名常規的討論,希望對此主題感興趣的編者能夠前往參與討論。感謝!MCaecilius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09:28 (UTC)回覆

各大官媒其中一個廣泛通用的稱呼 編輯

  • 凡發生社會事件,不論是大規模傷人案,還是包圍縣政府遊行,如果大陸媒體對此事有兩三個通用的稱呼,其中一個稱呼比較強調某一方觀感,另一個通用稱呼 沒強調任何一方觀感,可採用後者。
  • 烏魯木齊火車站爆炸案」是其中一個廣泛通用的名稱,而且較簡潔,中國國家級媒體有採用。此名稱有沒有概括全部罪行(除了引爆還有砍人),跟名稱是否「通用」沒直接關係。

烏魯木齊火車站爆炸案 1,680,000

烏魯木齊火車站爆炸事件 997,000

烏魯木齊火車站爆炸襲擊事件 6

烏魯木齊火車南站爆炸事件 130,000

烏魯木齊火車南站爆炸襲擊事件 62,800

烏魯木齊火車南站暴力恐怖襲擊事件 (現在的標題) 9 Dddddb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03:55 (UTC)回覆

警告 編輯

已提報至(WP:請求保護頁面),增刪什麼我不管,連續三天頻繁編輯戰這是找封的節奏?請勿用IP繞過規則,拿自己的賬號出來回退、敢作敢當。回退次數我數清楚,再多一次就報VIP。--Kou Dou Talk Contrib 2014年5月29日 (四) 03:45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2014年烏魯木齊火車南站暴力恐怖襲擊案件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28日 (六) 23:4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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