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同行評審/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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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譯自英文優良條目,相應做出了少許改進和調整,如:1、英文GA中存在專業語言難懂的段落,這裏做了調整,自認從法律角度來看,語言還不至於讓外行人看不明白;2、增加了來源,並且所有的聯邦最高法院案例都加上了判例報告,有一些不是最高法院的也加上了;3、增加了一點點內容,如「執行權力」一節,增加了判決書中的引用文字,可以更明確地說明法院態度,同時首段也略有改動;4、排版、格式調整,最後面的判例,參考之前通過的特色條目美國訴黃金德案移動到了最下方,英文中的註釋和參考文獻在一起,這裏也進行了調整。目前自己感覺存在的問題:1、相應案件、法案的條目還不是很夠,計劃近期譯加州大學董事會訴巴基案,但恐怕也是杯水車薪;2、同為重建修正案第十三條修正案質量太差,作為相關頁面擴展宣讀感覺內容有些少;3、個人對文字修飾上實在沒把握,而且覺得法律類又不好「自我發揮」進行改動,怕會傷及原意,造成嚴重歧義。放到這裏評審,希望多看到幾個人的意見,謝謝。—劉嘉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0:28 (UTC)[回覆]
評審期︰2013年9月13日 10:28 (UTC) 至2013年10月13日 10:28 (UTC)

內容與遣詞

包括條目內的學術成份遣詞造句翻譯精確性行話術語完成度連貫性等與條目內容有關的要點


格式與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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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與觀點

包括是否有參考文獻可供查證)、中立觀點未發表的原創腳註地域中心以及其他方針與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