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路地下街

坐标22°59′29″N 120°11′44″E / 22.9912525°N 120.1955972°E / 22.9912525; 120.1955972 海安路地下街初期为台湾台南市西区中正商圈内针对海安路周边路段之路面拓宽、市集地下化及停车场工程,旧称“台南市海安路地下街工程”;2002年通车后,为配合街道景观改善及相关城市规划以争取中央补助,改称“台南市五条港再生计划工程”,另称海安路商圈,为近二十年来影响台南市中西区发展深远的工程案。1992年1月开始规划、1993年4月动土,工程路段为海安路部分路段,北起民族路三段,南至府前路,规划全长为八百一十六米,宽四十米。

该工程案路段区域系原沙卡里巴市集海安路部分旧址,为中正商圈主要腹地,原本地下街工程欲将台南市西区作为都市化及商业发展的跳板,然因种种因素导致台南市西区商业区加速没落,形成台南市西区发展之瓶颈,自开工至全面通车前近十年(1993年中-2002年底)又称“没落的十年”。另外,北段(中正路以北)原为五条港流域旧址,其土地湿软蕴含水分及开发计划考量不周全造成施工不易与工期延宕。

原本的规划是地下一楼一半为停车区一半为美食区,地下二楼全为停车区,共1348个停车位。赖清德成为台南市市长后,将停车位缩减为1122个,地下一、二楼都有文创空间。2012年12月28日开放308席停车格营运。

2014年3月28日,台南市政府与璨驿股份有限公司签约,正式将海安路地下停车场委外经营。

沿革 编辑

历史 编辑

海安路曾与民族路夜市并列为台南市最繁荣之精华商业区域,其发迹之主因与清代台湾府城五条港流域腹地有关。日治时期公布、二次战后正式定案并实施城市规划,计划将海安路划拓宽为40米、长850米的道路,编号为“公道6”。

1992年,时任台南市市长施治明规划将海安路周围商家导入地下街经营模式,市府原与汉茵工程顾问签订委托设计、监造技术服务契约,由民族路至保安路口,全长八八二米、宽三十八米,地下三层,开挖深度十六余米。并进行公道6的拓宽工程及地下街通道钻挖工程,于是将该路段周边民宅及原商家土地征收并拆除,将部分商家暂时迁置于所规划之府前路二段末段之腹地(今称新沙卡里巴)。

2002年,年底完成全线通车。

2004年,以中西区中国城更新、运河星钻之都市更新计划,结合五条港文化园区再生计划,共同争取建设经费等工程与都市更新计划,以重启工程。

2008年,“台南市五条港再生计划第一期工程”审查通过,由行政院同意及补助;2009年12月31日决标,2010年2月25日申报开工,预计2011年3月完工。

2011年,因为变更设计故停工,于5月3日复工,预计10月底完工,11月底开放停车。

影响 编辑

海安路地下街开发案因工程浩大而受到当时台南市市民及西区居民的高度关注,然而该案因工程延宕等因素迟未开通、施工时封路时间过长(近10年,1998年部分进行通车)及环境影响等,且该区段与中区原位居早期台南市的市中心,加上前市长苏南成拆迁民族路夜市等多项都市规划,为中西区商业区域及中正商圈没落及中西区人口外移之最大关键点。

另因该案工程耗资甚钜(当时约新台币42亿元)以及期间传出多起工程弊案,造成市民反弹及不满;后由继任市长张灿鍙着手进行海安路开放通车之规划,并于2003年由市长许添财进行海安路面通车,直至市长赖清德才将海安路地下街停车场工程完工。初通车时原位于民族路三段与海安路二段路口北侧南向车道之工程通道孔(原设计为地下街出入口)由铁皮铺盖,当时被称为“上亿元的大洞”。

事纪 编辑

  • 1991年,江南案中被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的竹联帮帮主陈启礼服刑六年假释出狱,出狱后重返竹联帮。一手主导的承安机构买入万裕营造,原本打算以此介入政府六年国建计划,争取公共工程这块千亿大饼。但因万裕营造规模较小、非属甲级营造商,无法参与大型公共工程投标,陈启礼于是又买下泉安营造。
  • 1992年1月,前台南市市长施治明开始设计兴建海安路地下街工程,成大教授郭炎涂当时身为台南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1月28日,委由汉茵工程顾问公司(负责人:郭炎涂教授)开始设计与兴建海安路地下工程。
  • 1993年3月23日,由土建厂商泉安营造公司和4家机电公司开立、承安、中兴、汉伟以31亿9710万元联合承揽。 4月27日,海安路地下街工程由市府和泉安营造签约;8月16日,海安路地下街工程动工。工程预算四十二亿四千万元。
  • 1996年,泉安营造负责人陈启礼,因案再遭通缉,后透过当时立法院重量级人士素有台湾杜月笙之称的曾振农协助到柬埔寨首都金边市。
  • 1997年3月12日,土建包商泉安营造(负责人:陈启礼)发生财务危机,市府与保证厂商万裕营造签“履约协议书”继续施作。由万裕营造接手;11月22日,万裕营造发生财务危机,由兴松公司接手。12月20日,张灿鍙接任台南市市长
  • 1998年4月,兴松公司发生财务危机,再由万裕营造接手。6月30日,因工安损邻不断,工程变更设计,全长由882米缩为816米,开挖地下三层改为两层,并增加30公分结构墙。
  • 1999年9月,台南市政府以财政困难为由,将海安路工程转为BOT模式,改采BOT方式开发海安路地下街工程,和万裕营造终止合约,由正道工业取得地下街基地开发经营权,市府负责地下街BOT后续工程。
  • 2000年9月,万裕并未完成工程。由万裕委托林清南、颜宗琼技师结算估验,市府并据以对万裕付款,至于未完成及瑕疵部分则予以扣款。9月27日,市府与万裕签订“终止契约协议书”。由于BOT契约在先,与万裕合约仍存在,同一工程同时存在两个契约,引来监察院纠正。
  • 2001年8月,台南市政府以统包方式办理海安路地下街工程,冀望一次解决所有问题,将未了工程(即BOT契约所称之“市府办理事项”)发包给尚禹公司。9月12日,由包商尚禹公司得标。开工不久,疑因尚禹取得统包工程后,郭倍宏等人因低价抢标,获利有限,谋议与市府承办人员违法变更追加工程,期间曾遭监造的王志宏建筑师与市府工务局阻止等争议;监造王志宏拒不依进度付款,工程几近停工。
  • 2001年12月20日,许添财接任台南市长,宣布一年内完成“海安路通车”结束台南市梦靥的施政目标。
  • 2002年2月6日,市府通知王志宏建筑师事务所解除合约。2月19日,市府委托“林同棪工程顾问公司”办理统包工程监造技术顾问服务工作。3月20日,海安路地下街结构补强变更追加工程,与尚禹营造议价,议价结果2亿1660万元并规定实做实付。4月30日,工程取得安全签证。5月3日,市府拒绝BOT厂商正道公司终止合约之要求。7月10日,尚禹公司申报完工。8月2日因正道公司提供之BOT保险单系属伪造,市府通知契约自始无效,表示解除BOT契约。8月8日,市府提王志宏建筑师违约损害赔偿之仲裁,声请给付2737万8059元。
  • 2002年12月31日,海安路道路如期全线通车。
  • 2003年3月,海安路地下街工程完工。
  • 2004年11月,启动艺术造街计划。
  • 2005年10月27日,市府委托中华顾问工程司办理“五条港文化商圈地下二层停车场工程”设计及监造工作委托技术服务等。
  • 2006年10月3日,“五条港文化商圈地下二层停车场工程”概估预算4亿1030万元。
  • 2007年4月10日,台南市海安路地下街善后统包与追加工程爆发弊案,涉嫌图利包商尚禹二亿六千余万元,台南地检署起诉市长许添财等10人,市长许添财被依舞弊图利、伪造文书罪嫌求处十二年重刑。另被起诉的九名被告,包括时任南市府参议郭学书、工务局副局长郭万隆、工务局技士陈铭辉三名官员,其中陈被求刑十五年,另身兼尚禹南区负责人的前台独联盟主席郭倍宏,检方请法院从重量刑,其余被诉者还有尚禹负责人胡伟良、员工谢文进、许恭维、尚禹统包团队结构技师洪呈和、林同琰公司专案经理人胡铭煌。
  • 2007年10月4日,海安路地下街工程舞弊案被告陈启礼病逝于香港,台南地检署因他已死亡,26日予不起诉处分。
  • 2008年4月28日,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审查通过五条港再生计划,同年5月9日由行政院同意办理,并补助6.37亿元(第一期地下停车场4.93亿元,第二期地面改善1.44亿元),并由内政部营建署于98年度先行编列预算2.5亿元。
  • 2009年8月24日,台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全部无罪。
  • 2010年2月25日,“台南市五条港再生计划”第一期工程申报开工,施工厂商为统信营造有限公司及永利工程行,由台湾世曦工程顾问公司监造,预计2011年3月完工。
  • 2011年8月12日,高院二审宣判许添财市长等十位被告无罪定谳。
  • 2012年6月,地下停车场完工。12月22日,海安路地下街新建工程高压灌浆及连续壁工程估验不实弊案(2003年7月30日起诉),负责设计、监造的汉茵公司实际负责人郭炎涂被依《诈欺取财罪》判刑三年十月。
  • 2012年12月28日,地下停车场的308个车位开放停车,并在府前海安路口与民生海安路口设置出入口。
  • 2015年3月12日,海安路地下街新建工程高压灌浆及连续壁工程估验不实弊案,经上诉二审,台南高分院以罪证不足改判无罪,同案的学生王隆、陈建棠也都改判无罪。
  • 2022年1月20日,民生路至民族路段新增的127个车位开放停车。

相关商圈范围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