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韬
王学韬(1901年—1950年7月15日),福建省福州市人,黄埔军校第四期炮科毕业,曾任第十二集团军上校作战参谋、南京国民政府参赞武官府少将参赞武官,因汉奸罪及参与中共策反工作被判处死刑,1950年7月15日枪决于台北市马场町刑场[1]。
王学韬 南京国民政府少将参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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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1年 中华民国福建省福州市 |
逝世 | 1950年7月15日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马场町刑场 |
籍贯 | 福建省福州市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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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投笔从戎
编辑王学韬,1901年生于福建省福州市,1919年福建省立华侨中学毕业后考入北平高等师范学校体育科,同年五四运动爆发学潮,停学一年后,1922年王学韬继续学业余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体育科毕业,毕业后于漳州第八中学担任童军总教练[1]。
1925年,国父孙中山去世,王学韬受感召前往黄埔军校潮州分校,服务于蒋中正校长办公室,1925年,王学韬京朱一鸣引荐给教育长王伯龄,进入黄埔军校就读,王学韬接受共产主义思想,加入青年军人联合会,结识周恩来、叶剑英、毛泽东等共产党人。1926年王学韬考入黄埔军校第四期炮科,毕业后担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一师陈诚部中尉副官,参加北伐,自韶关入长沙,抵武汉下九江,攻克南昌入南京城。
投身军旅
编辑1927年,王学韬在南京中央训练干部军官团担任技术主任教官,1928年考入陆军大学九期,担任整编后的国民革命军陆军第一师刘峙所部炮兵营长[1]。1931年,王学韬被派任陆军士官学校第一总队上校总队附,负责德国军官训练团事宜,并被派任为国民革命军第五军张治中部作战参谋,参与淞沪战争,因张治中作战不利失去中央的信任,1933年,王学韬任南京高级军官训练团战术教官,申请中央训练总监部留德预备班[1]。
由于宁汉分裂后,国民政府开始多次剿共,1933年,留德预备班被调往南昌行营协助剿共,王学韬在贺国光负责的第一厅作战组任上校组长,同年王学韬负责带德国顾问赴赣江及赣北督察军务,1933年,王学韬在武汉行营任督察专员视导古北口,长城战役刘墨林少将阵亡后,王学韬带领残部返回武汉。不久,王学韬即担任晋军商震所部军官训练团代总队长,在绥远协助傅作义所部军事训练计划,参与百灵庙战役。
1937年抗战爆发,王学韬在绥远第二集团军被派往南口平绥铁路沿线作战,第七集团军总指挥汤恩伯率第13军,第89师王仲廉部与第4师王万龄部两支德械师顽强抵抗日军支那驻屯军司令香月清司的七万部队。南口失守后,1938年,王学韬前往武汉十二集团军总司令余汉谋部担任上校作战参谋、上校第二科科长。广东沦陷后,王学韬在黄埔军校宜山第四分校军官教导团担任战术教官。1939年,王学韬透过蔡仁清联系戴笠,即预备担任间谍潜伏南京国民政府 [1]。
汪精卫政权
编辑王学韬得以接近汪精卫并取得信任,1942年,王学韬出任南京国民政府军委会中央教导团少将教育主任,担任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参议院少将参议,并奉派前往日本国参谋本部受训,1943年王学韬出任参赞武官府少将参赞武官。王学韬于1943年建议汪精卫联共,与程希贤组第七军被刘仪所侦知,以刘仪为西南国府间谍处决。
枪决
编辑抗战结束后,1946年5月王学韬前往北京与叶剑英会面,在颐和园王学韬宣誓加入共产党[1],并介绍学生王可尊、李延年、刘建亭、王天佑、贾少田等多人加入共产党。1947年王学韬以其资历,假借李宗仁与戴笠名义行骗与恐吓官员遭人检举,1948年3月王学韬协助毒犯脱罪行贿公署遭到天津市警察局逮捕,押赴台湾受审,1950年6月22日王学韬以汉奸罪及叛乱被判处死刑,1950年7月15日枪决于台北市马场町刑场[1][2]
纪念
编辑2013年10月 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王学韬铭刻于纪念碑上,为中共国家安全部追认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