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政教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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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的翻译和理解错误
编辑"There should be absolutely no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in America."的翻译“在美国教会与国家绝对没有分离”完全错误。 正确的翻译应为:“美国不应该将国家与教会分离。”这就话表现了作者对美国政教分离,三权分立制度的不满。与维基条目作者的结论“美国可视为政教合一。”完全相反。关于美国的政治体制请参看“美国”条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9.165.134.37(对话|贡献)于2010年9月13日 (一) 05:27加入。
中国大陆算政教合一政体吗?
编辑如题,既然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别种宗教,是不是可以将共产主义视同事实上的一种宗教?儒教就是不产生神的生活方式宗教,可否类推于此?152.78.171.236 (留言) 2012年1月15日 (日) 14:09 (UTC)
- 真正贯彻共产主义思想的也只有毛派而已,然而毛派现在已经是被中共修正主义当局下令封杀镇压的少数派了。223.140.72.30(留言) 2015年11月27日 (五) 14:43 (UTC)
英国是否属于政教合一国家?如果英国是政教合一国家,那么它这种特殊的政治体制又是如何形成的?能否列举相关的可靠来源支撑英国属于政教合一制度的国家的理据。--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6月10日 (六) 23:59 (UTC)
- 政教合一与否要视乎宗教人物/组织是否国家核心权力机关的一部分。英国(英格兰)在稳定地实行君主立宪制前算是政教合一,君主兼任国教会领袖(这规定现在还在,而且还影响王位继承),有国教会主教的任命权,而且英国上议院有灵职议员(=主教兼任议员),考虑到当时上议院的权力大于下议院,灵职议员是有政治实权的;但在稳定地实行君主立宪制后不算,因为君主本人与上议院的灵职议员均丧失政治实权,不过英国要到上世纪后半叶才开始真正具备宗教自由,此前国教会仍然具备相当大的社会影响力。Sanmosa 解气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2日 (一) 11:02 (UTC)
- @Sanmosa:首先有些人会混淆“政教合一”、“神权政治”和“宗教自由”。现在很多外文的文献说英国是一个实行政教合一制度的国家,因为该国的国教“英国圣公会”对英国皇室的影响起到方方面面的作用,并且英国皇室仍对英国的政治和社会有非常强大的影响力,尽管英国早已实行君主立宪制度限制皇室的政治影响力。并且英国官方也不避讳英国实行政教合一制度。
- 但是英国不是神权政治国家,和梵蒂冈不同。另外不实行神权政治的国家也不会完全实现宗教自由,例如北朝鲜/北韩在该国的宪法明确表示该国公民拥有宗教自由,但事实上朝鲜人只能信奉该国事实上确立的“国教”,也就是“主体思想”和“先军政治”,并且北朝鲜是自20世纪以来,迫害基督教最严重的国家没有之一。--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6月13日 (二) 06:05 (UTC)
- 关键是在英国的政治制度出现一个政教合一的确有一点的耳目一新,所以过来讨论是否为原创研究--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6月13日 (二) 06:08 (UTC)
- 关键是如何界定政教合一?
- 英国的政治权力实际上是在议会而非赢王的,所以理论上政治权力和宗教权力没有结合。
- 但英王是理论上的国家最高元首,所以说政教合一也可以描述。--newerdrawn(留言) 2023年6月13日 (二) 06:25 (UTC)
- 或者找一下来源彰显出存在观点对于英国是或者不是政教合一,然后描述在条目上。而不是在这里说感觉。——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3日 (二) 07:05 (UTC)
个人认为英格兰是一个同时做到了(理论或者说宪政体制上)政教合一 (caesaropapism) 与宗教自由(甚至世俗化程度很高)的宗教国家 (religious state), 但它不一定是一个神权国家 (theocracy).
注意不能够说联合王国整体上都是如此,苏格兰就并不以一般口语中所说的英国国教(圣公宗)为国教,苏格兰教会(加尔文宗)也于 1929 年脱离了“国教”状态 (disestablishment); 威尔斯虽然也信圣公宗,但也于 1920 年完成了 disestablishment. 北爱就更不必说了。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概念的英文词条也有时相互矛盾,因此以下只能算是我所采信的个人观点。
首先,不应当认为政教合一指的是神权凌驾于世俗权力之上。恰恰相反,主流(但不一定绝对)的意见是,所谓政教合一(指 caesaropapism 这一概念定义下的),是指要么政治和宗教没有分开(也即合在一起),要么世俗权力凌驾于宗教权力之上。(是的,不信就去看定义 ;))从这一条上来看,就连中国大陆都是政教合一的,因为中国大陆的世俗权力在掌管着所有的宗教机构的运作,无论是藏传佛教的转世还是天主教牧区主教的祝圣,都必须由存在于中国大陆的世俗权力说了算,未经中国大陆的世俗权力批准的宗教机构及其活动,会被中国大陆官方视作“非法活动”。(这一点上,某种程度上来说,英格兰也一样,英格兰的国教教会也需要向国王陛下的政府举荐主教,并实际上需要由政府点头才行。)政教合一的反面是政教分离,也即意味着宗教事务政(政府、行政机关)不能干涉。所以主张/追求政教分离的人,并非是主动放弃宗教对政治的掌控,而是主张世俗政治权力不能干涉宗教事务。(这一点上联合王国恰恰是相反的,世俗政权连君主的宗教信仰都要限定——在 Succession to the Crown Act 2013 之前甚至连君主配偶的宗教信仰也要管,也即更加佐证了政教合一而非政教分离。)
其次,不应将一个国家的国民信教程度以及是否有某一种或某一个宗教对国家/国民的影响力的多寡来判定一个国家是否属于政教合一或者神权国家。政教合一和神权国家的属于或不属于应该看其宪政体制中的定义,即使这些定义现在看起来仅仅是名义上的或者仪式上的。如果不坚持这一点,那么我们很快就会得出——美国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因为在美国,基督教(尤其其中某一派)如今已经很深地在影响着这个国家的政治、法律、文化和国民生活。——然而这显然是与美国的建国宗旨相违背的。也非常多地不符合上方所提到的各项概念。
最后,一个有国教 (established church, state religion) 的国家,一定不可能是一个宪政体制上的世俗国家 (secular state), 但是世俗国家的反面应该只能确定是宪政体制上的宗教国家,是否是政教合一以及神权国家,还需要继续以下讨论。
个人认为,如果一个国家透过法律(通常是其宪法,但英格兰例外)确立了国教,并确认要以国家的立场捍卫该国教,那么便可以至少说其为“政教合一”的国家(世俗权力在捍卫特定的宗教,依然可以理解为世俗权力在宗教权力之上)。然而,政教合一的国家并不一定就会限制信仰自由,相反,很多政教合一的国家在宗教自由以及世俗化方面做得要比“依法奉行政教分离政策”的国家要好很多。(英格兰便是一个例子,在最新的 2021 年的人口普查中,英格兰和威尔斯的全部“基督徒”(含国教徒)的人口都不足 50%, “无宗教信仰者”跃居第二,且在很多地方上过半。)
英格兰则是政教合一国家中一个比较特别的例子。首先,它的国教的地位并非是由成文宪法来确定的,而是透过历史传承下来的不成文的宪政体制。它更类似于对政教合一的第一种定义:政和教合在一起,没有分开,而非非常明显的第二种定义:世俗权力在宗教权力之上(尽管英格兰教会在任命主教时也要向国王陛下的政府提议)。我们看,英格兰
1. 有官方定义的“国教”(state religion) 以及“国教教会”(established church);
2. 有固定席位数量的国教神职人员(26 个主教)坐在国会里并且可以对行政、立法发表意见并参与投票(前不久坎特伯雷大主教就刚刚就〈非法移民草案 (2023)〉发表过意见);
3. 基层行政区划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是宗教意义上的“教区”。
那么很难不称其为“政教合一”的国家。这里的“政”无论是从“政权”(权力仍属于君主,“国会至上”恰恰源自国会议员向君主的效忠以及君主也是国会的一部分[a])、“政府”(联合王国的政府和立法机构——国会——是合一的)还是“行政区划”上去理解,都无法做到与“教”分离。因此,说“政教合一”,从任何一个理论上的角度来看,都不为过。
除此之外,英格兰王国能否被排除在“神权国家”之外,还有争议。因为英格兰的君主是“国教的捍卫者”,也从未有联合王国的国王下诏宣布否认“君权神授”(不像日本天皇曾作出过《人类宣言》),联合王国的国王至今以非常宗教性的仪式来举行加冕礼和葬礼。而联合王国的公务人员、国会议员又都要向君主宣誓或者庄严确认 (affirmation) 效忠(不宣誓或确认效忠君主的国会议员则要“视同他们已经死了”——‘as if they were dead’)。同时,国家的世俗权力机构(政府)还官方地出席乃至主持国教的宗教仪式,即便代表世俗权力(政府)的人员并不信奉这种宗教——我们知道,现任联合王国首相 Rishi Sunak, 枢密使兼庶民院领袖 Penny Mordaunt 都不是英格兰国教的信奉者(Rishi 信奉印度教,Penny 则无宗教信仰),前首相 Liz Truss 也公开称其不是宗教活动的积极参加者,只是“文化性基督徒”。但是他们作为世俗权力的代表,参加甚至主持国教的宗教仪式,并诵读国教的经文。这很难逃出 theocracy 一词的定义。因此,我们至少可以说,整个联合王国起码还属于仪式上的神权国家。(传言说未来太子殿下若即位会放弃宗教性的加冕礼,以世俗、现代的简化典礼代之,但现任国王陛下显然不是这样。)
一个国家符合政教合一的定义,并不一定属于神权国家,尤其是当一个国家是共和国的时候,它可能需要非常明确具体地定义,宣布该国处于某一神的统治之下,方才能算作“神权国家”。以冰岛为例,冰岛是共和国,但是在宪法中确立了国教的地位,并以国家官方来捍卫国教,同时甚至向无宗教信仰者收受“人头税”来供养冰岛大学(是的,这些都写在冰岛的宪法里!),但以上这些只能说明冰岛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而并非神权国家。
而反之,爱尔兰共和国则更为符合神权国家的定义,尽管它没有作为国教捍卫者且以宗教仪式加冕的君主,并且也未实行政教合一(没有法定的国家信仰,也没有 established church),但只消看一眼它宪法的序言部分便可理解——
In the Name of the Most Holy Trinity, from Whom is all authority and to Whom, as our final end, all actions both of men and States must be referred,
We, the people of Éire,
Humbly acknowledging all our obligations to our Divine Lord, Jesus Christ, Who sustained our fathers through centuries of trial,
Gratefully remembering their heroic and unremitting struggle to regain the rightful independence of our Nation,
And seeking to promote the common good, with due observance of Prudence, Justice and Charity, so that the dignity and freedom of the individual may be assured, true social order attained, the unity of our country restored, and concord established with other nations,
Do hereby adopt, enact, and give to ourselves this Constitution.
最后,一个国家是否政教合一以及是否是神权国家,与这个国家的民主化程度、国民素养、信仰自由程度、世俗化成都等等并不相关。实际上,在国家法律中确立国教的国家有很多,它们中有很多往往比那些在国家法律中确立政教分离原则的国家更世俗、更开放,在各种宗教下都能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英格兰(政教合一的神权君主国)、丹麦、冰岛、挪威等(拥有法定国教)与美国(法定政教分离)、马来西亚(部分实行伊斯兰教法的政教合一君主国)与印尼(法定政教分离的共和国)、约旦(法律中确立国教的君主国)与其周边的各种伊斯兰共和国相比,都是前者要比后者更世俗、开放一些。关于有国教的国家为何可能会更加世俗开放,这方面也有一些人写过论文,主要的观点就是,有国教的国家,其国教为了推广,会主动去推进世俗化,最后导致国教其实“徒有其名”罢了。这也不难理解,共产党国家的共产党员,和非共产党国家的共产党员,哪一个更虔诚?这是显而易见的。
备注
- ^ 是的,联合王国君主也是联合王国国会的构成部分,这一部分叫做 ‘King-in-Parliament’; 和贵族院、庶民院一起,三部分才是联合王国国会的整体。
Boreas Sawada 2023年6月13日 (二) 19:13 (UTC)
- 不太认同上述的解读。单看“如果一个国家透过法律确立了国教,并确认要以国家的立场捍卫该国教,那么便可以至少说其为‘政教合一’的国家”这点,我就觉得事实并非如此。James II & VII是信天主教的,但英格兰的国教那时还是国教会(圣公会),考虑到英格兰当时是君主专制,行使英格兰主权的人显然是国王,一个信奉(相对于国教而言的)异教的专制国王怎么可能让自己统治的国家在国教会下“政教合一”?然后我还能举另外一个例子:萨克森王国的国教是路德宗,但萨克森的君主都是信奉天主教的(到现在萨克森王室家族也是在信天主教),这同样也会引发上面提到的“异教王如何以国教达致政教合一”的问题。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4日 (三) 10:40 (UTC)
- > 一个信奉(相对于国教而言的)异教的专制国王怎么可能让自己统治的国家在国教会下“政教合一”?
- 正是因为他的国家政教合一,所以把他给搞下去了呀。政教合一依据英文词条里给出的观点是政和教不分家,或者世俗权力凌驾于宗教权力之上,并未提及国家元首的宗教信仰问题(因此我才说,按照这样的定义,中国大陆也是政教合一的,因为它的世俗权力凌驾于宗教权力之上)。一个信奉“异教”的国家元首被驱逐,不正好体现了这个国家政教合一嘛。您说的那个属于判断该国是否是神权国家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全部)。--Boreas Sawada 2023年6月14日 (三) 10:48 (UTC)
- 你还是没有回应到萨克森王国的情况,萨克森王国作为德意志帝国的邦国是在1918年帝制结束时一同灭亡的,但历史上却从未出现萨克森国王因信奉“异教”而被驱逐的情形,而且萨克森王国在1831年前是君主专制。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6日 (五) 13:17 (UTC)
- 建议各位从可靠来源中寻找答案,别做无谓的原创研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6月15日 (四) 11: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