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鲁(?—?),岱东中国清朝官员,河南阳武人(一说祥符人),监生出身。

曾署台湾府海防捕盗同知,兼摄台湾县知县事。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改任诸罗县知县。雍正四年(1726年)升台湾府知府,同年兼署彰化县事。翌年,闽浙总督高其倬参奏,指陈孙鲁“虽廉谨有余,而才具似觉不足,于海外之郡不甚相宜”,之后,奉旨调离台湾[1],并于雍正九年(1731年),再任泉州府知府[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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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2.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孙鲁,号岱东,河南阳武人。由监生雍正九年知泉州府。初下车,值科考。闵泉士贫寒,下令童子就试者,自备试卷填名缴府盖印,一切卷票钱悉免之。泉人为勒碑于府照墙之东,曰“士沐新膏”。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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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王礼
台湾府海防捕盗同知
康熙六十年(1721年)署
继任:
杨毓健
前任:
吴观域
台湾府台湾县知县
康熙六十年(1721年)兼摄
继任:
周锺瑄
前任:
汪绅文
台湾府诸罗县知县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上任
继任:
刘良璧
前任:
范廷谋
台湾府知府
雍正四年(1726年)上任
继任:
俞存仁
前任:
谈经正
台湾府彰化县知县
雍正四年(1726年)署
继任:
张缟
前任:
王士任
汀州府知府
雍正八年-九年
(1730-1731年)
继任:
张良弼
前任:
郭朝鼎
泉州府知府
雍正九年-十年
(1731-1732年)
继任:
叶祖烈